Fri Jan 03 2025 23:59:59

政治問責與專業失責

宏福苑大火揭出的問題複雜而且敏感,從政治問責、管理失責到專業失責,不同層次的責任問題政府都要釐清,並給公眾一個明確交代。

就宏福苑大火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於2026年10月22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報告到底會如何交代這場世紀火災慘劇的成因、事發經過、責任問題、有什麼教訓、以後有什麼需要改革以避免慘劇重演等問題;這場大火災觸動所有香港人,市民都翹首以待,希望獨立委員會和行政長官能夠給香港人一個真相、認真地審視錯失和責任,還遇難者和他們家屬一個公道。

宏福苑大火調查的聽證會證供顯示,建築工程界疏忽失責,對造成宏福苑大火有多重責任,包括物料違規、涉嫌使用不符合阻燃標準的棚網及建築物料,導致火勢蔓延;監管不力,工程顧問與承建商被指刻意迴避監管,未盡安全監督的責任;工程總承建商及工程顧問公司在工程進行期間,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終於釀成一場慘劇!

政府已經起訴宏福苑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以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政府指已經向涉事兩間公司及4人提出共259項檢控。很明顯,政府未來因應宏福苑火災而推行的改革,其中一個要瞄準整治的「重中之重」,應該就是建築工程界!

工程界建築醜聞年復一年

宏福苑大火以外,工程界近年發生的多宗建築醜聞,同樣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地步,到底工程界發生了什麼事?出了什麼問題?接二連三爆出醜聞,看來並不是偶然現象,但令人不明白的是,政府多年來對工程界的問題「淡然處之」;比起其他專業團體,政府對工程界的積習及多年來存在的問題都沒有認真檢討、改革。直到宏福苑大火之後,行政長官才宣布會修訂各項條例,包括針對《建築物條例》,加強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制度;檢視《建築物管理條例》,擴大監管當局的權力等等;然而,工程界的問題可能遠遠不止上述各項。

發展局長甯漢豪不同意建築業差勁。(政府新聞處)
 

對於工程界的積弊和醜聞,發展局長甯漢豪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批評時稱「絕對不同意建築業『差勁』,業內雖有害群之馬,但不應一竹篙打一船人」;她又說:「文件造假(瑪嘉烈醫院擴建工程有分判商懷疑偽造監測震動儀的校正證明)在各行各業都曾經發生。」

主事官員對工程醜聞的認知和感受,似乎和一般港人有頗大差距!在公眾眼中,工程界出現的問題持續了逾30年,到今年仍然有幾宗「轟動全港」的個案,如赤柱ONE STANLEY豪宅鋼筋偷工減料、長實安達臣道首置盤偷工減料、簡約公屋擅自剪短螺絲、臺日電梯全港大規模「未裝耐火門框」涉嫌欺詐案等,涉及的建築物不分豪宅、公屋,同樣受害,工程界未必「一船人」都是不守法分子,但「少數害群之馬」數目也不少,他們的所作所為令工程界蒙羞!

有研究團體整理工程醜聞個案,從1996至1998年的機鐵香港站短樁貪污案起,直至今年的ONE STANLEY鋼筋不足,前後共30年,共有29宗個案,接近每年一宗,都是觸動全港的大新聞。這種持續不斷地出事的現象,反映工程界的制度和流弊並沒有根本改善,問題一年復一年地發生。

老問題革之不絕  需政府強力介入?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大醜聞發生之後政府成立了調查小組徹查,例如1999年房委會成立天頌苑獨立問責調查小組、圓洲角、愉翠苑問責調查小組;立法會也成立公營房屋建築問題專責委員會,召開聆訊、嘗試查找制度出了什麼問題;由此可見,政府和議會對工程界的弊端和醜聞是相當重視的。

到2000年4月,政府因應當時公屋短樁等連串工程質素與違規事件成立委員會,就工程素質、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工地安全、工程監督等範疇檢討,並在2001年公布了名為《建業圖新》(Construct for Excellence )的檢討報告書,提出了逾百項建議。

2001《建業圖新》檢討報告書封面(立法會)
 

報告書的建議針對了好幾個工程界向來受詬病的「漏洞」,如價低者得、「層層外判」導致素質下降及工人被剝削等,報告書建議加強主要承建商對分包商的管理,規限多層分判等。很明顯,這些改革建議都對準了工程界的「要害」提出,然而2000年至今工程界醜聞依舊革之不絕!

從近期發生的工程醜聞看,不少牽涉的仍然是老問題,如低價中標、層層外判、文件紀錄造假、監管不到位等,這些業界老毛病在2001年的報告書中都有提及,也作出了改革建議,然而情況依舊,是否反映建築工程界主要依靠業內革新的成效不彰,要改革可以落到實處,是否需要政府強力介入?

專業自主

香港各個專業組織向來都珍視專業自主(Professional Autonomy)的傳統,其核心理念在自我規管,傳統的專業如醫生、會計師、律師、工程師等都有自己的專業組織,它們都並非由政府直接管理,而是透過法定授權自我規管。專業團體通常都擁有三大自治權,即考核發牌、日常監督、紀律處分,政府則透過專門條例把行業規管的權限交給該行業的法定專業團體。

回歸之後,《基本法》對專業團體也有專項保障,第142條規定,特區政府「所承認的專業團體可自行審核和頒授專業資格」。事實上,專業團體在公民社會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是社會組織實現民間自治和發揮向公眾提供專業服務的功能;專業團體能夠得到公眾信任,是因為它們在享受高度自治之餘,必須堅守一系列專業操守原則、規範專業水準和行為,專業團體內要有足夠的監督,確保它們能秉持專業操守,維護公眾利益,要做好專業自主和公共問責之間的平衡。

專業團體如果能切實履行它們的專業責任,政府就可以節省大量監管的資源,而過去一段時間香港專業團體的公信力廣受公眾尊崇,專業精神和專業主義成為香港建制的價值標準,專業團體的意見和評論往往可以左右民意動向。

政府介入無法秉持專業操守的專業團隊,也許是保障公眾利益的唯一方法。(Shutterstock)
 

公眾要求專業團體有更大的問責

然而,教育普及和民智漸開,公眾要求專業團體有更高透明度,要對公眾利益有更大的問責,對專業團體可能出現專業包庇、利益壟斷、漠視公眾利益的警惕性愈來愈高,然而在政經環境急劇變化的現實底下,專業團體因業內競爭日趨激烈,為了爭生意而在利益面前妥協,在專業操守上一再讓步,結果招來公眾不斷質疑,輿論要求「可核查的公共責任」的呼聲愈來愈高。

專業團體如果無法秉持專業操守,政府最終就會介入,結果是專業自主的空間大大收窄,但對公眾來說,這也許是保障公眾利益的唯一方法。政府在2021年宣布,原來由會計師公會負責發牌及規管工作交由財務匯報局負責,財匯局的查察、調查及紀律處分的權力,由涵蓋上市公司核數師,擴展至所有核數師及會計師,財匯局亦取代了會計師公會,負責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

近期例子則有醫委會改革,政府在今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全面改革醫委會,包括增加業外委員比例、改革申訴及紀律機制等一系列措施,改革目的都是集中在一個老問題:減少醫委會處理醫護失當提訴時,能夠減少醫醫相護的可能。

有其他專業團體的改革在前,工程界也應該來一次徹底的革新,挽回公眾信心。政府即將大興土木發展北部都會區,各類型工程將陸續上馬,如果北都建設繼續出現工程醜聞,不但影響香港的形象,還會影響整個計劃的發展進度,改革工程界的工作事不宜遲。

政府需要從政治問責、管理失責、專業失責三個層面釐清責任問題。(政府新聞處)
 

不同層次責任問題都要交代

宏福苑大火揭出的問題複雜而且敏感,從政治問責、管理失責到專業失責,不同層次的責任問題政府都要釐清,並給公眾一個明確交代。

關於政治問責;政府當年設立問責制,表示「我們需要改變的,是每個問責官員要為自己的政策範疇承擔責任」;這次宏福苑大火,到底是否有問責官員要為自己的政策範疇承擔責任?政治問責的要義,並非指問責官員在火災中直接犯錯而須受罰,他們要承擔的是為這場大火( 或某項政策失誤)承擔最終責任。

管理失責,是要追究政府部門有沒有失職,政府今年4月推出的「部門首長責任制」主要是追究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有沒有失職;宏福苑大火聆訊顯示有幾個部門在執行職務時都沒有按規則辦事,這些屬於前線工作執行上犯錯,部門主管或部門公務員須負上直接責任,一般相信,政府這次追究宏福苑火災主要將針對管理失責,但執行職務上犯錯要追究,仍然取代不了政治問責。

專業失責就比較簡單,涉及的是專業團體要承擔的責任;宏福苑大火暴露了建築工程界的專業失當情況嚴重;相比追究政治問責和管理失責,專業失責的議題比較簡單,政府應大刀闊斧要求工程界徹底改革,重拾香港人的信心。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