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屆全國運動會於周日(11月9日)舉行了開幕禮。這一屆的特色,是由廣東、香港、澳門聯合承辦,是港澳首次直接參與籌辦全國性質的大型活動,也是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一次創舉。按內地媒體演繹,「這不僅是一國兩制在體育領域的創新實踐,也為大灣區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融合發展積累寶貴經驗」(11月9日《人民日報》)。
全運會是國家水平最高、規模最大的綜合型運動會,每4年舉辦一次,通常在「奧運會年」前後舉行,比賽項目除武術之外,基本與奧運會相同,其目的之一,是為國家參與奧運鍛煉和選拔體育尖子。
然而在改革開放之前,全運會除了體育競賽,也有全民參與的初心──1959年9月13日第一屆全運會,在北京工人體育場舉行,就以「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為主調,在展示運動健將拼搏爭勝之外,也納入了群眾體育。上屆全運會(2021年9月)的群眾賽事,就設置了19個大項、185個小項,並首次設立了群眾賽事活動展演項目,吸引全國各地民眾參加。
新中國建國初期,國家的體育基建設施單薄,故此首4屆全運會都在首都北京舉行,直至1983年第5屆全運會,才於北京以外的城市舉辦,並首次按奧運會的競賽項目設項,新增了4個奧運項目,及設立了精神文明獎。

內地多市爭辦全運會 香港難得有機會參與
1988年2月28日,國家決定全運會只在北京、上海和廣東三地輪流舉行。在此之前,第5屆全運會(1983年9月)首次由北京轉到上海舉行。這一屆全運其中一個主題,就是備戰1984年洛杉磯奧運,這是中國在1949年之後首次全程參加奧運,也是全運會正式跟奧運會連上關係的開端。
其後第6屆全運會在廣東舉行,第7屆在北京,第8屆在上海,第9屆在廣東。2000年底,國務院發布《關於取消全國運動會由北京、上海、廣東輪流舉辦限制的函》,從此全運會可以「走向全國」,於其他省市「落腳」。2005年10月第10屆全運會在江蘇省舉行,第11屆在山東省,第12屆在遼寧省,第13屆在天津市;上一屆即2021年第14屆全運會,則在陜西西安。可以看到,愈來愈多內地省市已有舉辦全運會的資源和實力,大家都在努力爭取主辦權。這次香港能夠參與其事,是一次極為難得的機會。
回顧歷史,全運會由「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作起步點,倡導全民運動,着眼於內地省市之間的體育競賽,跟國際體壇完全脫軌,這是當年仍未對外開放的局限。儘管某些項目如乒乓球可以打出世界水準,但其他大部分體育項目都跟海外水平有一段差距。1984年中國首次正式重返奧運,奪得15枚金牌,成績雖未算亮麗,唯總算在國際體壇嶄露頭角。隨後歷屆奧運,中國的成績不斷攀升,至今已經成為體育強國,運動員在國際運動競賽中屢創佳績,也冒出不少體壇明星,充分展現了國家的軟實力。

以體育促進民心相通
本屆全運會由廣東、香港、澳門合辦,除了首次突破過去只由內地一個城市主辦的慣例,也配合了國家的發展規劃──早前公布的國家第十五個五年規劃(十五五),明示要「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加強港澳與內地經貿、科技、人文等合作」。以體育運動、聯合辦賽加強大灣區的「人文合作」,推動體育領域的創新試驗,是強化大灣區民心相通、加強區內群眾凝聚互動的最佳途徑。
全運會是大灣區體育合作的最佳平台,但4年一屆相隔時間遠,而且全運會輪流由內地省市主辦(下屆2029年在湖南省),再來一屆大灣區合作,真不知要到何年何日!
大灣區是全國的一個「特殊」區域,由內地9個城市加上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由於歷史發展和體制差異,內地城市和港澳要融合,必須創造更多合作領域,強化各個城市之間的聯繫。而這種聯繫必須連上更多群眾,令他們更投入、更有親切感。這次粵港澳合辦全運會是一次難得經驗,香港人也十分投入,於啟德體藝館舉行的手球比賽吸引了大批觀眾,反映以體育活動達到「民心相通」,應是最佳方法。
粵港澳三方合辦全運會,是一次制度創新。循此思路推進,我一直提倡的大灣區足球聯賽,值得中央政府、國家體育部門、內地及香港足球界認真考慮。
大灣區足球聯賽之議,我在本報「筆陣」專欄提出過好幾次,較近期的是2024年4月10日〈香港不死 香港重生〉一文,其中說道:「內地足球多年來一塌糊塗,香港為何不牽頭搞一個大灣區聯賽制,以完全不同於內地足協管理辦法的方式,建立另一套聯賽制?以大灣區近億人口,絕對可以搞得有聲有色。」
早在2015年2月27日,習近平主席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50條改革措施,並設下改革的短中長期目標,包括中國要申辦世界盃、男足要進入世界強隊行列⋯⋯宏圖大計已經擬就,但10年之後,國足的表現仍無寸進,不要說打進世界盃,連在亞洲區佔一席位也難以實現!
粵港澳體育合作,早有先例,其中足球交流尤為耀眼,百多年前出征遠東運動會就有粵港球員一道;後來「球王」李惠堂,以及容啟兆、楊秀琼等,都是參加奧運的體壇精英,也是粵港澳人人皆知的運動健兒。而省港盃足球賽已舉辦43屆,也算是粵港之間的體育盛事。

藉粵港澳全運會經驗 推動大灣區足球聯賽
2003年粵港澳三地共同簽訂《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書》,當年主辦單位表示,希望透過足球交流比賽,讓三地青少年切磋球技、互相學習。這種青少年足球交流有教育意義,唯對提升大灣區足球運動幫助不大。未來如果有大灣區足球聯賽,青少年足球就可以成為青訓、培養未來足球員的其中一環。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與體育有關的目標,包括「構築休閒灣區」和「塑造健康灣區」,具體政策包括粵港澳三地「共同推進大灣區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聯合打造一批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政策已在,但仍未見打造出一批品牌賽事。
至今為止,在香港真正具國際品牌實力的本地體育盛事,只得國際七人欖球賽(如果把賽馬視為運動而非博彩,那麼馬會的賽事也算是國際「運動盛事」),唯也只是一年一度。
足球聯賽是恒常賽事,球季有6至9個月,可以帶動大灣區人流(球賽可於區內不同場地舉行),更可發展出多種附帶產業,對體育和經濟都有推動作用;如果搞得成功,將會是大灣區內一項體育盛事,也是一個極具商業潛力的新產業,更有可能推動國家足球走向國際,一舉數得。粵港澳合辦全運會的經驗,應該可以成為推動大灣區足球聯賽的起步點。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