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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縱勿枉有冇底線?

「寧縱勿枉」是英美法律維護被告、防止執法者監人食死貓的天條。但時至今日,一面倒地「寧縱勿枉」,是否足予罪行在數量上作對等的懲處?

頭牌大學有男生用AI製作女生的私密照放上網。我只看標題,沒看內文,不知道私密到何種程度。但網上不時有硬塞進來的黃賭廣告,得知AI可生成任何情節的畫面。只要用真人面容代入畫面裏的人頭,就可以要對方食死貓。

睇得多就知係移花接木。但一般人只求有談資、有人forward自己,傳開就是king。

校方得悉後,要這位男生立即刪去有關內容,並向受害人道歉。新聞見報一至兩天後,才有女議員說:校方做得不夠。

此說可以理解。否則按同樣的道理,我難道辱罵你之後再道歉就pass?

女議員開聲後,才有人提到刑事調查。

這裏並非想毀掉一個高才生的前途。此人也許是貪玩,甚至喜歡對方,以此來滿足自己。但無論如何,總得為受害者求個平衡。

刑期能抵過錯?

第二件想講的事同樣涉及不當行為的責任,但話題廣得多,涉及我們歷來對法治根本的信條。如果底線是「寧縱勿枉」,「縱」的一邊是否無底線?

案子很簡單:疫情期間,有多名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被告上庭。第一位罪成被判入獄大半年。媒體標題大致是:4個多月發免針紙數千 診金收入460萬。粗略計,每坐1個月抵50萬。

你估呢位醫生當時月入有冇50萬?冇嘅話,博懵豈不是有賺──縱使身敗名裂,甚至被除牌?

再說,香港又有幾多人月入50萬?

犯罪若是為財,刑期折現後是否應大過日常收入,按犯罪量以幾何級數計,以嚇阻後來者?

否則反正係坐,何不搶到/呃到銀碼/刑期 > 打工?中青年只要呃到一億幾千萬,坐完5至7年(仲實收七折),出獄後仲大把世界。

講番免針紙,醫生除了搏診金,也不排除個別人出於非經濟目的。疫情由2020年初延續到22年底,期間香港的政治氛圍有變。不排除有人不滿,借免針紙來添煩添亂。

「寧縱勿枉」是英美法律維護被告、防止執法者監人食死貓的天條,故不像中國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絕口不提被告/定罪者有「病」,要「懲、毖」。

英美法律一面倒偏向被告,相信多少受基督教影響。聖經裏,耶穌對高呼要處死一位「淫婦」的一眾男人說:你們誰沒有罪,就拿石頭砸她吧!沒有人敢出手。因為耶穌說,對婦人動淫念也已經犯了罪。試問現實中,有哪個男人從來沒有性遐想?若此,在神面前,沒有人未犯過罪。

但時至今日,一面倒地「寧縱勿枉」,是否足予罪行在數量上作對等的懲處?

原刊於作者網誌,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崔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