唵(ɐm11)
我們粵人餵小孩吃東西時,會一邊餵,一邊對着小孩說︰「ɐm11。」這個「ɐm11」(音同「庵」的陽平[第四聲])也是有其本字的。宋本《玉篇》「唵」︰「一感切。含也。」但是面世時間早於《廣韻》和宋本《玉篇》的《龍龕手鏡》卻不單載上聲一讀。
該書手部・上聲・「唵」條云︰「烏敢反。進食也。又俗烏甘、烏固二反。」則「唵」有平聲「烏甘反」一讀。「烏甘反」粵音陰平「ɐm55」(音同「庵」),但陰平字有轉讀陽平的,如滂(本當讀陰平「pɔŋ55」,現在讀陽平「pɔŋ11」[音同「旁」])、縈(《廣韻》・清韻・於營切,本當讀陰平「jiŋ55」[音同英],現在讀陽平「jiŋ11」[音同「營」])、鼾(《廣韻》・寒韻・許干切,本當讀陰平「hɔn55」[音同「看守」的「看」],現在讀陽平「hɔn11」[音同「寒」])、妨(《廣韻》・陽韻・敷方切,本當讀陰平「fɔŋ55」[音同「方」],現在讀陽平「fɔŋ11」[音同「房」])等。
由此可見有「含」、「進食」義的中古音「烏甘反」的「唵」,粵音現在可以讀陽平「ɐm11」,而我們用這個詞來勸小孩進食,就是非常自然的事了。
大鑊(dai22 wɔk22)
粵人每逢遇到災難或者發現有人(包括自己)闖了禍的時候,大多會大喊一聲︰「大鑊!」為什麼我們會用「大鑊」來表「災難」呢?皆因古代的「鑊」除了可用以用來煮普通食物之外,有時還會用來煮人;而用來煮人的鑊,自然不會是小型的鑊。
在普通話裏,「鑊」不是日常用詞,「鍋」才是。《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鑊」條︰「1〈方〉名 鍋。2古代的大鍋。斧鋸鼎鑊(指古代殘酷的刑具)。」由此可見,「鑊」這個古語詞,粵語就傳承得很好。
東漢 王充《論衡・書虛》︰「吳王 夫差殺伍子胥,煮之於鑊。」
《漢書・刑法志》︰「韓任申子,秦用商鞅⋯⋯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脅、鑊亨之刑。」(黃氏案︰文中的「亨」字即「烹」字。)
《釋名・釋喪制》︰「煮之於鑊曰烹,若烹禽獸之肉也。」
《後漢書・董卓列傳》︰「卓施帳幔飲設,誘降北地反者數百人,於坐中殺之。先斷其舌,次斬手足,次鑿其眼目,以鑊煮之。」
《太平廣記・報應二・金鋼經・宋義倫》︰「初入一處,見大鑊行列,其下燃火。鑊中煑人。痛苦之聲,莫不酸惻。」
又《再生・十・朱同》︰「同便上馬,可行五十里,至一店。店中悉是大鑊煮人,人熟,乃將出几上,裁割賣之。」
古代史書、辭書、小說都證明「鑊」、「大鑊」可以用來煮人。
還有,大鑊的另一種功用是「救火」的。晉朝 陸機《洛陽記》云︰「宮牆外有大鐵鑊,盛水以救火。」可見古人要用到大鑊的時候,極可能就是有不幸的大事發生了;所以到了今日,我們粵人才仍會用「大鑊」來表示有或大或小的災難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