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碰到年紀相約的一對夫妻午餐。大家談到最敏感的話題,就是一個星期可以跟乖孫見多少次面,沒想到他倆的答案竟是:「輪不到我們話事!兒子也是聽媳婦的,所以他們説什麼就做什麼,沒意見!」
哈哈!這個答案我聽了不知多少遍。這年頭,咱們這些長輩,最緊要識做。怎樣識做?
由孩子作主
就是知道乖孫乃女兒或兒子的孩子,要由他們作主。一個星期見多少次面?見面時可以或不可以吃什麼?玩什麼?有時候甚至説什麼也需要有規矩限制。
知道我們有些同輩,不大能接納這樣的原則,便常常跟孩子衝突。到頭來,最大的懲罰是無得湊孫。我跟外子採取的守則是:盡量遵照孩子的規定,總之她説什麼,我們照着辦。但因時間工作關係,真的無法配合,也會直言。
像這天,女兒電話打來,問可否接乖孫放學?
「不行啊!我要主持會議,你再想想辦法吧!」識做的其中一個要訣,就是有商有量。
配偶意見優先
放回夫妻關係,「識做」則有另外一種含意。那就是夾在媳婦與奶奶、媳婦與公公、女婿與岳丈之間的關係,更要識做。單是看到這樣的組合,可能已嗅到一點火藥味了。
最經典的對白,莫過於老婆問老公:「如果我跟奶奶掉進水裏,兩個人一起喊救命,你會先救誰?」其實,跟類似的問題也會出現:「我跟奶奶煮的西湖牛肉羹,誰煮的好吃?」那丈夫一定要看場合,如果兩者都在,最理想的答案當然是:「兩個都各有特色,都是好味道,一流!」這樣回答包唔撞板。
但若奶奶走後,聽到老婆這樣問的話,不妨誇讚幾句:「你煮的味道剛好,而且少放了鹽,正合我胃口!」可以趁機逗逗太太開心。
不過若面對夫妻共同的價值觀未來計劃等等大課題,請永遠都以配偶的意見為優先。如決定孩子的學校、移民等,最好是夫妻都商量好,才告知上一代。因為彼此有了共識,就會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爭拗。可以大大方方告訴奶奶:「我跟太太都商量好,決定把孩子送到國際學校,因為……」因為這是夫妻共同建立的家,一定是夫妻二人作主。
而咱們這些上一代更要識做,只要説「我懂!我支持!我明白!」就好。總之,對他們説的話,全都肯定、共鳴,大家就能開心和諧共處啊!
原刊於晴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