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創業

陳易希的比賽路和創業路都很順利,期間可說是得到大大小小的貴人相助。(陳易希Facebook Page)

從星之子到創業者

陳易希是一位香港人大都耳熟能詳的年青科創界才俊,未到30歲已創辦了一間以編寫應用程式的IT公司並出任CEO,開展了他的事業。他可說是一個香港資優教育的經典傳奇。

鄭燕祥教授(左三)出席教評會周年大會。左四為作者,左五為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女士。(灼見名家圖片)

對香港教育的建言

校園生活,最了解學生、最適宜進行全面輔導學生的,應是老師。對學生品德教育的栽培,亦需要教師以身作則,並花大量時間與空間,與學生並肩前進,但教改及教育投資能關注此重要一環嗎?

外牆的「南豐紡織有限公司」字樣在修復過程重新倒模,並堅持沿用式微工藝重新製作及置於原位,寓意“The Mills”承先啟後。(香港中華總商會月刊)

昔日紗廠 華麗變身

張添琳希望,活化紗廠以紀念本地製造業的黃金時代及南豐和紗廠的歷史,並激發年輕一代的領導及創意潛能,回饋本地社區,重新賦予紗廠意義,一如當年南豐以棉紡業務改善許多香港人的生活。

財務省和經濟產業省這兩個權力最大的財經大部的精英官員中,東大法學畢業生的比例也遠超經濟專業畢業生。(Pixabay)

日本學霸的擇業趨勢

日本文科最高峰的東大法學部畢業生的擇業傾向穩中有變。未來會否有更多畢業生選擇公務員以外更富挑戰性的新興產業或創業,對於人口開始減少、急需高生產率新產業支撐經濟增長的日本來說,是個重要課題。

本書見識矽谷的狂熱世界,了解這群年輕創業菁英的成功與失敗,以及矽谷的各種面貌。(天下文化)

矽谷名人群像

矽谷可說是國際企業創業搖籃,包括已故蘋果公司創辦人喬布斯(Steve Jobs)、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Elliot Zuckerberg)等。究竟矽谷人的生活是怎樣的?

錢穎一(左)和庫克(右)對話

蘋果CEO庫克談創新與創業

編者按:2017年3月18-20日,主題為「中國與世界:經濟轉型和結構改革」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7年會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舉行。在18日上午的環節中,清華經管學院院長錢穎一教授和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上演一場重量級對話,這是兩人自2014年在清華經管學院對話後的第二次公開對話。以下為現場實錄。 錢穎一:十年前iPhone改變了世界,十年來你在蘋果學到了什麼? 庫克:蘋果60%收入來自美國,現在蘋果更加全球化。 錢穎一:近期蘋果股價創新高,你表示過對蘋果未來充滿信心,你的信心來自哪? 庫克:我們不是很關注股價。我們的信念是關注自己的核心任務,生產出全世界最好的產品來豐富人們的生活。蘋果成功的核心秘訣是人才和文化。蘋果的人才和文化一如既往充滿創新,所以我有信心。我們的服務業務增長很好。還有一些正在籌劃的業務,但現在不方便透露。 錢穎一:你曾經說過增強現實(AR)對於技術行業和蘋果是下一個技術,你能不能講一下如何看增強現實(AR)? 庫克:AR不是割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是更好促進人們的聯繫,但需要傳感器、電池等技術的研發。遊戲的AR應用不是我理想的應用,而是還有更有價值的應用,比如教育等,這是蘋果追求的目標。但這需要現有技術有一個飛躍的發展。 AR不是一個產品,很多設備可以擁有AR的功能,是跨設備的技術,不僅限於遊戲,未來會充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錢穎一:什麼時候會有AR方面的突破? 庫克:不太想透露,但這需要時間,來有一個跨​​越的發展。 錢穎一:你如何看待人工智能(AI)呢? 庫克:與AR(增強現實)不同,AI已經廣泛應用到我們的生活。如果使用iPhone,鍵盤能自動預測你要輸入的詞,能預測你要聽哪首歌。 iPhone的電力管理系統能學習你的使用習慣,增強待機時間。有人會對AI有恐懼,代替工作崗位。但技術會顛覆,也會創造。 AI對人類來說是個福音。比如在醫療領域的應用,在汽車和火車等交通工具的安全性。技術的顛覆和創造需要來平衡。 錢穎一:聊聊在中國新建的兩個研發中心吧? 庫克:中國的人才是中國的實力所在,希望有機會與中國人才有更好的合作,在中國的研發中心能更好的與中國人才合作。在當地建立研發中心,或者與清華大學這樣的機構合作,能更好的促進與中國的合作,以及促進中國的創業創新。 錢穎一:蘋果不僅是製造和設計企業,也是互聯網企業,中國政府出台了相關文件,促進和規範數字經濟的發展。蘋果怎麼看? 庫克:比如蘋果支付讓支付更加便利,安全性也比較高,保護個人隱私。互聯網服務能夠帶來更大的社會效應。還有蘋果音樂,音樂是對人們的抑鬱情緒最好的療法。這些事蘋果一直在做的,讓人們的生活更還便利。 錢穎一:數字支付中國比美國都快,你怎麼看? ...

合夥業務合約非常重要,但往往被合夥人們所忽略。(Pixabay)

淺談香港商業法(上)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在商業社會的運作當中,也有很多相關法律要遵守。就讓我們談談在香港建立事業時要注意的法律事項。   三種法律事項 第一項是事業模式。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項。在香港,事業的模式有三種,任擇其一。第一種是獨資經營,即是自己一人做自己的事務,包括資金及技巧,全是自己供應,俗稱「自己做老闆」。這一種事業模式比較適合小本經營的業務,例如小型書店、咖啡店、美甲及美容店等等專門提供個人服務的店鋪。現在流行的網上店鋪,也是非常適合以這種模式經營。 第二種是合夥業務,即是二人或以上共同參與一項有獲利機會的合作經營模式。所有參與者都被稱為合夥人,需要共同出資及技巧,當然有一種是只提供資金而不提供技巧的合夥人。由於大多數合夥人都共同參與管理合夥業務,未免會帶來爭論,因此所有合夥人都會簽訂合夥業務合約,規定了個人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分紅計算方式、出資比例、假期安排等等。 合夥業務合約非常重要,但往往被合夥人們所忽略。合夥之成立,大多數是由相熟朋友間本著信任與互信而建立之一種合作關係。正因如此,很多合夥人們都有一個錯誤的想法,認為大家相熟毋須這樣斤斤計較。這想法猶如打開潘多拉的盒子,一切災難就由這想法開始。 讓筆者分享以下兩個典型例子。甲與乙合夥成立一時裝店,開始時合作無間。蜜月期過後問題來了。相信大家知道時裝店是由淡旺季之分。傳統上,每年十二月是時裝店之旺季,但同樣也是旅遊旺季。兩位合夥人竟然想在十二月聖誕期分別外遊,兩位都希望對方留守做生意!由於僵持不下,結果在聖誕期暫停營業。相信結果怎樣大家都可以估算了。由於沒有簽訂合夥業務合約,反而會引來更多爭執,不單生意做不成,更嚴重的是破壞雙方的友誼。 第二個例子是丙與丁成立小型琴室,主要教授小提琴與鋼琴練習及考試技巧。琴室的租約由丙與業主簽訂。四個月後,丁要求退出合夥業務,但租約的首年是死約,即租客必須繳足首年租金才可退租。但租約只由丙與業主簽訂,丁並沒有在租約上簽名,因此丁不承擔繳付餘下八個月租約的責任。由於丙丁雙方沒有簽訂合夥業務合約,丙的法律權益便較難獲得保障了。 一般來說,需要投放較多資金的業務會較傾向以合夥業務形式運作,例如:安老院、餐廳、酒樓等等。與獨資經營一樣,合夥業務也是可以聘請僱員,由僱員代勞,合夥人們可只負責管理,由合夥人們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第三種是以有限公司形式運作,出資者被稱為股東。由於篇幅所限,下一次再與各位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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