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問題不會因為民主政治的出現而消失。民主意識永遠替代不了民族意識。美國在經歷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種族問題之後,人們過分樂觀地以為種族融合了,種族問題解決了,於是出現了美國是種族「大熔爐」的民族理論。但這一次弗格森槍擊事件,再次說明了表面上的種族融合是如何脆弱。

這運動至今表現出來的和平和公民意識,在世界各地發生過的社會運動中,是甚為罕見。這是難得的。不過,我們認為更難得,更值得欣賞的,可能還是廣大香港市民迄今在這事件上,表現出來的包容、體諒與文明。

2030年,我希望我們仍可維持一個公義的社會。

佔中的群眾和平而暴力,聰明而愚昧,理想而衝動。網絡媒體促成數以萬計不同背景的群眾自發上街,雖然目標一致,但每名人士的參與程度、行為模式和對組織的服從性,都是高度「自我設定」。這是網絡促成、街頭聚集、高度個人化的群體運動;而運動本身亦把群眾蛻變成善良超人與科學怪人的混合體。

即使人大8.31決議已成定局,香港仍然大有推動民主政改的空間。有關立法會改革的種種政治議題,至今仍未展開;特首選舉提名委員會(除「四大界別」以外)的組成以及委員的產生辦法如何,迄今並未觸及;至於提名及選舉程序的設計,各項有關細節尚待確定。立法會改革與特首選舉在具體安排及落實兩者應如何配合和銜接,現階段更完全未經考慮。換句話說,香港政制的民主程度要接近英、美制度,如今依然有空間。

西方國家的問題主要不是出在民主制度,而是出在資本主義制度之上。這個制度產生了富可敵國的大財團大企業,結果是美國無論共和黨還是民主黨上台,最後也得乖乖為資本家服務。不限制資本的話,政治最終只能淪為資本的奴婢。

言論自由還要靠廣大公民養成一種尊重文化和寬容文化才能體現。言論自由應該是大家共享的,而絕不應狹隘地理解為我和同路人獨享的言論自由。和自己相左的人一樣應享有暢所欲言的空間。尊重文化和寬容文化其實可稱為言論自由的基石,有了尊重文化和寬容文化,大家就可以天南地北無所不談,沒有話題太敏感、沒有觀點太尖銳。

董建華在講話中,除了表明人大常委會決定退無可退,中央堅決支持現任特首梁振英之外,還語重心長地說﹕我們對大家希望有個公平、更加公義的香港的訴求是認同的、支持的。這個「我們」,應該包括北京。

現在流行的一句口號——「時代選中了我們」,反映的就是這種虛無的歷史觀。這種想法非常危險,卻偏偏在歷史的每個危機點與轉角處,都會以不同形式出現。100年前,孫中山及其同志就希望「畢其功於一役」,結果中國經過百年折騰,都還沒法子在真正的民主法治上,創出一條適合自己的路。人心不變,制度如何能變?甚至有人說:「共和不如民國,民國不如大清。」

民主最重要的功能,其實是作為消融社會分化力量的工具,使漸次富足的社會雖然面對不同意見、不同利益,仍都能攜手向前,愈發富足。明乎此,中共對民主的到來何懼之有?英人之奸計更是何懼之有?回看今天的香江社會,經濟、教育發達,應已具備了實行民主的客觀基礎。但掌權者是否願意承認人人生而平等?社會大眾又能否接受「相互尊重、和平解決紛爭」的行為準則?還只都是朕意孤行?這些,才是最終決定德先生能否獲發通行證,踏足香江的因素。

北韓金家王朝三世金正恩,久隱一個多月(2011年即位以來沒有公開露面時間最長),舉世猜測,眾說紛紜之際,突然露面,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更且不是在10月10日北韓勞動黨建黨69週年紀念活動之時,而這個日子的紀念活動,金三世登基以來是未曾缺席過的。這不能不讓金正恩自身和北韓迷局再添謎團,各方論者自然又有各種議論和看法。

在一開始,鄧小平關注的只是主權,後來很快發生了摩擦乃至衝突,基本原因就在於雙方對主權和治權關係的理解差別巨大。如何選特首,在香港許多居民尤其是白領中產階層看來,是屬於治權範圍,因為特首既不管外交,也不管國防,只是負責香港的內部事務,北京不應該主導此事。北京則堅持,特首如何選的問題,是在主權範圍之內,我們不管,那還行?

如果佔中三子與大學校長們,願意發聲的其他學者、教授,再加上各政治團體負責人,包括建制派和民主黨,大家敞開心扉,進行對話討論,相信比較容易在尊重法治,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達成解決目前危機的一些共識。這些共識可以分為三個層面,也希望可以成為中央、港府和佔中領袖及廣大市民的參考意見。

大批普通市民、專業人士,所謂販夫走卒,為口奔馳的港人,基本上信服民主是普世價值,特別當學生、青年、老師一鼓作氣要爭取之時,都傾向支持。可是愛與和平抗命,本來承擔了杜絶暴力,限於中環癱瘓,不擾亂治安,不擾亂居民生活、生計。可是一周、一月過去了,情況顯然和設計差距極大。勤勞幹活的普羅大眾真苦不堪言,為什麼上班下班要多花幾十分鐘?為什麼每天都必須受吵鬧抗爭的干擾?為什麼和平的社區變了爭吵的競技場?普羅大眾害怕,害怕吵鬧鬥爭無限延續,害怕更激烈的鬥爭,害怕流血,害怕本來已經糟透的議會更沉淪下去。

8月底,中國人大常委會要對香港的政治改革做正式的決議。由於這是一個業已公布的議程,近幾個月來無論是在北京(此簡稱是指中國分管香港事務的多個中央機構)還是在香港,雙方都在為這一決議的出台做各種準備。香港幾乎每周都有觸目驚心的街頭活動,泛民主派和親政府派一直在街頭活動方面進行「點對點、面對面」的激烈競爭——你方做一次近百萬人規模的簽名活動,我方也做一次;你方搞一次10幾萬人的大遊行,我方也搞一次。雙方都說對方的數字不靠譜,但規模確實都很大,香港街頭運動的記錄多次刷新。雙方在輿論發聲的交鋒上也異常頻繁和火爆。

佔中派以違法抗命方式霸佔道路,目的是希望喚起港人的醒覺,爭取真普選。佔中已達一個月,佔中派的支持度稍增,但社會撕裂層面擴大且深化。從溝通的角度觀察這場佔領運動,令人感到理性溝通極為困難,且難達共識。面對佔中帶來抗爭文化,香港更必須建立溝通文化。

儘管革命可以捲入千千萬萬的人民,但革命總是少數人的事情。不管革命的話語多麼漂亮(如「為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等),革命總是少數精英對少數精英的事情,也就是既得利益者和希望取而代之的人之間的事情。對被動員進入、被無辜捲入的普通社會成員來說,革命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意義。相反,他們要承受大部分犧牲。儘管很多革命領導者和積極分子也會因革命的成功或者失敗而犧牲,但普通社會成員承擔了大部分的犧牲。

從公義即公平的角度看,公民提名似乎真的較為公平,亦因此似乎較近公義。然而,這種徒以形式上看公平未必就一定是公義。是否合乎公義還要看公民提名是否就更有助於委出最有實力的人當特首。

這不能全怪「三子」及有關的「有識之士」。書生論政,從來就只談理想、一腔熱血、擇「善」固執、不顧實際、對人性的陰暗面缺乏了解和警惕,對鬥爭與戰略,毫無實戰經驗,因此很容易被騎劫與發生偏差。因為躁動,不曾深思熟慮,低估可能出現各方複雜的情況,因此必然荊棘滿途。加上群眾運動的時空互動變數太多,極難控制,如何能統一行動,如臂使指?單看跟政府談判的準備和過程,就破綻百出。

公民抗命的教條是不能傷害他人的利益,抗命者原本說要俯首就捕,現在卻倚仗人潮鼎沸迫退警員,還從警員手中搶回佔領的襲警人士。情況到了這個地步,警方已宣布這是一場違法的暴力運動。佔領群眾則自稱這是雨傘革命。儘管「佔中三子」不認同群眾的說法,學聯也說這不是革命,但是形勢發展下來,已經失去統一指揮。

北京政府失誤之處在於過份偏袒,須知政治上有所謂「朋友相親,敵人近身」之說。1997年後的政治安排令香港的深層社經矛盾增加,社會進一步两極分化。事已至此,只能通過普選方式選出向大眾問責的行政長官,方可有望化解兩大政治論說之間的分歧。

多年來,《炎黃春秋》始終獲得一大批在政壇享有聲望的退休官員力挺。在中國大陸,所有雜誌媒體都必須掛靠與政府有關的機構主管,《炎黃春秋》也一樣,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出版物內容。《炎黃春秋》的主管是中華炎黃文化研究會,這是一個民間社團,《炎黃春秋》必須更換政府部門主管。當下,《炎黃春秋》命運如何,正引世人關注。

「清算周永康已啟動」,有新聞網站標題如此說,讀者急了,是指哪位周永康呢?北京有位周永康,香港也有位周永康,兩位周永康都正在令中共黨總書記習近平極度煩心。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結束之際,兩位周永康的命運如何?也是全球的焦點。

9月28日肇始的香港佔中抗爭運動,無疑是香港歷史上的一大事件,其中也吸引了不少外國「遊客」關注,這些外國「遊客」不乏駐港領事館人員。這些天我就曾碰到過來自美、日、法、英駐港領事在金鐘、銅鑼灣一帶觀望徘徊。

在人大決定下,我們仍可設計一個有足夠競爭力的普選,不過在社會嚴重撕裂的情況下,對政改三人組的諮詢結果也難有公信力,是以我們倡議成立一個有認受性的獨立委員會,其工作過程不易受政府左右,較容易凝聚社會共識,其報告也容易獲得社會接受。

2014年10月23日閉幕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並未如外界所傳,在人事調整上掀起波瀾。不過,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法治決定》)。全會公報對此作了高度概括,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六方面重大任務,共12次提及「憲法」。

法治,只有在民主政治條件下才能實現。民主不僅是人類的共同價值,也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然而,民主首先是一種國家制度,是一系列保障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民主其實不複雜,簡單地說可以概括為四個字:授權、限權。所謂授權,就是我們必須要有一套制度,最終由人民來選擇自己的領導人,由人民對政府進行授權,確保「權為民所有」和「權為民所賦」。所謂限權,就是要有一整套制度對政府官員的權力進行限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權為民所謀」和「權為民所用」。

在香港,倡導佔領中環的「佔中三子」、呼籲罷課罷教罷工罷市的學聯和學民思潮,聯手推動的違法「佔領」運動,持續了22天後,高等法院頒發禁制令,雖是「遲來的正義」,但有助社會回歸法律精神。

北京召開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這次中共中全會的不同之處,在於其三個「第一次」。 這三個「第一次」,包括中共第一次在中央全會上以「依法治國」為討論主題及作出相關的決定;改革開放以來,中共四中全會第一次開得這麼晚,其他幾次,多在9月,一次更提早到6月,從未延後;中共中央全會,第一次因貪腐問題,處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前有一次處理政治局常委,但那是因廣場事件而作的政治處理。另外,這次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在召開之際,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正持續着一場因政改而來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