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是在自由資本主義的美國,還是在國家資本主義的中國,兩者又面臨前所未有的、且普遍和相似的挑戰與困境,但雙方卻過多地畏懼自由資本主義和國家資本主義彼此間的不同,甚至上升到美中的對抗。

我們不妨從當前澳門司法管治團隊成員的背景作一全面管探,更好地了解他們口中的一國兩制典範靠的是什麼,在香港真的行得通,對香港和內地是否有利,答案躍然紙上。

中國如欲擺脫這歷史的必然性,就必須盡早在香港問題上痛定思痛、狠下功夫了。

香港和澳門,是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不同條件之下分別誕生的;兩地是兄弟,但不是孖生兄弟,更不是連體嬰。

對不知就裏的港人或外藉乘客而言,事件引發和揮之不去的擔憂是,一次原本認為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前往澳門的旅程,卻可能在不知不覺間,進入了內地司法管轄區,面對可能突如其來、預計不到的可能性。

港人以本身享有,並令香港成功的西方制度和價值,與個人權利和自由,衡量一國兩制是自然不過的事。

大灣區計劃是內地首先提出,香港是不是「被規劃」?會不會因而失去一些自由和自主?筆者認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措施大大增加港人的自由,即除一向享有的自由可繼續外,港人將獲更多的自由。

12月19日,是《中英聯合聲明》發表35周年。英國外相藍韜文發表聲明,稱關注1984年北京關於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呼籲遵守承諾;針對當前的警民衝突,展開「有意義的政治對話」,回應港人合理的訴求。

在實踐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上,澳門《基本法》和香港《基本法》當中一些重要條款有很大的差別,例如澳門《基本法》沒有條文提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可達至普選的目標。

中美關係充滿着巨大的不確定性,雙邊關係日益惡化。在全面「戰爭」的臨界點下中方應以冷靜和理性的態度應對,專注自身發展與持續實現現代化。

在整篇講話中,我找不到「止暴制亂」這4個字。這當然不表示中央不支持在香港「止暴制亂」。

近年香港人感到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等情況不斷惡化,「反送中運動」以來,北京繼續挺林鄭和警隊。如今,習、李的表態顯示,北京不會對症下藥,日後的深層次矛盾將更難解。

美國削弱中國經濟先從削減貿易赤字入手(科技方面則從華為、中興入手)。日高義樹表示中國再難像以往般依賴出口美國帶動經濟增長和創匯。

一個獨立、全面、公平、公正的調查委員會,完全可以還絕大多數守紀律的警員一個公道。這個做法也完全沒有偏離法治原則和憲制安排。獨立調查委員會更可以調查有關外國勢力和學生被人洗腦而上街等指控。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談到《基本法》23條立法時,用的字眼是「緊逼的任務」,同時暗示這是因為美國通過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所以北京不能不拿出反制措施。

今次風波證明一個僵硬的權力結構滿布盲點,而且當事態發展嚴重偏離預定路線時,只有極少可以發現的途徑。這種上層的有限視野解釋了威權政權面對突如其來的叛亂的脆弱性,而叛亂通常是由這種「資訊串流」所引發的。

有人說,只有焚書,沒有坑儒,也算是文明了。我想,這種「文明」的定義是太寬了?還是太傻了?

危中必有機,現在應是全盤檢討,重新部署,動員各方力量救港的好時機!

陳弘毅不認為中央單方面收緊香港政策,而是我方每走一步令對方不滿,於是對方走一步令我方不滿,情況愈來愈差,形成惡性循環。我們需要思考怎樣跳出這個惡性循環,從協商解決問題。

社會必須具有一個有思想的文化中產,引領社會的進步,否則物質意義上的進步不見得會導向整體社會的進步,說不定還會走向災難。

什麼是民主?這是個大問題!筆者在《廣義財政論》中,給出民主的基本定義。民主:就是居民議稅能力與議稅權力之集合。

準確而言,坐鎮北京的公安部部長趙克志才是香港警隊的「一哥」,他負責指揮着香港「當前最緊逼的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工作」,就連特首林鄭月娥、李家超、鄭若驊,看來也要向他匯報和請示。

兩位相識半個世紀的學者難得聚首,暢論中日關係。他們均認為兩國的經濟實力近年雖出現逆轉,但日本的社會發展進程仍值得中國學習。

以中國的實力,摧毀香港沒有難度,但是否可以承田飛龍所言,「與新加坡合作,然後壯大澳門,以及做大深圳」,「便可適當地部分替代香港已有的優勢和功能,使得香港感受到一定的壓力和挑戰」,這簡直是不切實際。

斯里蘭卡的漢班托塔港口項目,被美國政客稱為一帶一路「債務陷阱」的典範,並指「債務陷阱外交」是中國政府在一帶一路倡議的核心策略。筆者從2018年初就開始跟蹤漢港情況,本文分析漢港情況,探討事情的真相。

過去一段時間,我們觀察到「港獨」或其他激進分離勢力有什麼活動,是因為沒有第23條立法而「不斷加劇」的呢?假如有了立法,這些活動是否就可以檢控、定罪,因而會受阻嚇、遏止呢?

如果不能確立中國自身的「政治想像力」,就不會有可以解釋自己實踐的社會科學,最終難以避免「知行不一」的局面。

我所期盼的中國政體是「專心為政」的「一黨專政」:共產黨只代表執政班子,而非凌駕於人民之上的利益集團,而執政班子都必須透過可靠和公平的機制選拔出來,而且舉凡有心服務國民的人都應有同樣的機會參加選拔。

取消「高度自治」,香港的管治和制度運作都會出現劇變,金融中心和國際城市的地位也將不保,這樣的香港在國家安全上也許令北京放心,但肯定不符合國家長遠發展的利益。

四中全會帶來的訊息是中央進一步加強「管治」香港,並會透過種種措施,例如人大釋法,確保其意旨可以在香港通行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