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律師的法律故事|殺人者阿秋堅持留精神病院 因家裏見紅髮魔鬼?

在精神病院內,阿秋正面對審裁處的有條件出院覆核聆訊。她精神分裂病醫好了,不過為什麼不願意出院?

殺人康復者不願回家!怎會這樣?

精神病人阿秋在聆訊時,告訴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我要求留在精神科醫院,因為我喜歡這裏;回家是回憶惡夢,病院好舒服,看的是好書,過的是好日子!」

阿秋在精神病院住了23年。六年前,醫生向審裁處建議:「阿秋當年精神分裂,刺劈丈夫十多刀,殺死了他,現在她已經完全康復,適宜回家CD!」

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功能是保護精神病人權益,如病人不再需要強制住院,應予釋放回家過正常生活。故此,精神病院每兩年呈請審裁處覆核病人情況,在考慮過病人的身體和家庭狀況後,審裁處作出病人「留院」或「回家」的裁決。審裁處的主席,必須是法官或律師。

精神病人回家後,法律沒有規定家人必須照顧康復者,但會要求病人定時回院覆診,以及接受社工和護士探訪。以上安排叫做「CD」,即conditional discharge有條件出院。

精神病是真是假?

今天在精神病院內,阿秋正面對審裁處的CD覆核聆訊。

阿秋精神分裂病醫好了,不過,卻患上了抑鬱症,不夠140cm高的她,骨瘦如柴,雙目深陷,如骷髏眼。

審裁處主席苦口婆心,說:「阿秋,你為什麼不聽話?六年前把你釋放,你回家不到七天便玩失蹤,幸好警方在長洲把你尋回,送你重回病院!」

阿秋突然跪在地上,抱膝痛哭,職員急忙把她扶起。

主席繼續說:「四年前我們再考慮你的個案,再決定把你釋放回家,你竟然跑去街上大吵大鬧,終於又被捉回醫院!」

阿秋掩臉,想離開聆訊室,職員把她捉着,阿秋故意唱起歌來:「人皆尋夢,夢裏不分西東,片刻春風得意,未知景物矇矓……」

主席搖頭:「兩年前,審裁處又把你釋放回家,你卻說要自殺,堅持重返醫院。如今事隔兩年了,唉,現在又要考慮你的個案,醫生說你其實只要每天吃藥,是可以回家過新生活的,為什麼不歸去長沙灣住所,好好地和女兒一起生活呢?」

阿秋垂下頭:「我的家有紅髮紫臉的魔鬼,他露出長及下巴的獠牙,叫我從30樓跳下去!」

這時,診斷醫生打斷:「主席,可否叫阿秋和女兒離開一刻,我有事想和你單獨討論?」

她們離開後,醫生開口:「阿秋絕對沒有思覺失調,剛才所有表現都是裝出來的,她想審裁處判她繼續留院!很奇怪,所有人都希望離開病院,她卻堅持留在這裏!」

主席問:「當年她思覺失調,從廚房拿下菜刀,把丈夫的頸劈斷,當她回到家裏,會否這個陰影纏繞她?」

醫生答:「所以她女兒Ada叫她賣掉房子,一起搬去新的家!」

憎恨的兒子 留守的女兒

在聆訊室外面,Ada心急如焚,說:「媽,你當老師的時候,常常教學生:『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唉,我們都原諒你,你為何不原諒自己呢?」Ada 30來歲,快要結婚,長相清雅高潔,像個女明星。她因為父親死掉,母親關在醫院,所以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現在的工作是小學老師。

阿秋捉着Ada的手,問:「Alan在加拿大好嗎?」Alan是阿秋的兒子,像漫畫走出來溫潤青年,年紀比Ada小,也是在孤兒院長大,大學畢業後去了渥太華,因為父親被殺一事,他埋怨阿秋一生一世。Ada冷笑:「Alan都嫦娥奔月去了,媽,你想念他幹什麼?」

這時,職員把她倆叫回聆訊室。

主席結案:「阿秋,我們覺得你的情況有不盡不實的地方,不過既然你堅持拒絕CD,要留在醫院,審裁處給你last chance,多留兩年吧!」

阿秋鞠躬感謝主席。Ada不服氣:「主席,我想和母親團聚,為何你們讓她繼續留院,拒絕釋放她回家?」

晚上,阿秋仰望病房天花,那是她的星空,她把Alan的照片壓在胸前,輕語:「阿仔,你姐姐心懷不軌,想在我CD釋放後,強迫我賣樓,我才不會這麼笨。我一天不出院,便沒有『法律行為能力』簽字賣樓,你家姐的計謀就不會得逞!我們中國人重男輕女是應該的。Alan,你原諒媽媽吧,快回來探望我!我把房子留給你!」

同一個晚上,Ada仰望星空,但星空卻像天花板,把她的心情壓着。Ada自言自語:「我快要結婚,阿Sam和我都急於買新居,可惜我們最大的『缺點』就是『缺錢』,但阿媽拒絕離開病院,弄到我不可以叫她套現把房子賣掉,激死!」

阿Sam在洗手間聽到一切,問:「其實Alan在加拿大因交通意外走了,你早點告訴媽媽,也許她願意現在把房子賣掉,分錢給你?」

Ada沉默了一會,說:「我才不會,萬一這壞消息刺激她,病情惡化,她出院的機會只會更微。哼,等吧,反而她有一天走了,房子遲早屬於我的!」

自己不努力賺錢,卻等待父母給與金錢利益的年輕人在香港多的是,像烏鴉忙於搶吃……

腐肉安能去子逃。

李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