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優化飲品包裝生產者責任制:商界對營運、法規與市場治理之考量

為處理廢塑膠與紙包飲品盒,港府擬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業界普遍支持,並就營運執行、法規細節及市場治理三大範疇提出優化建議。
撰文:劉敏智(政策及研究主管)及丘揚靖(政策及研究主任)

2024年數據顯示,廢塑膠佔本港堆填區都市固體廢物約18%,其中逾10%為高回收價值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塑膠飲料容器。此外,每日平均有86公噸由紙、膠、鋁組成的夾層包裝,如紙包飲品盒被棄置。

為轉廢為材,政府於2021年就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公眾諮詢,隨後確立以市場主導模式推行,並將紙包飲品盒納入計劃內一併處理。2025年2月,政府向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初步構想,隨後進一步諮詢持份者以優化細節,並於2026年內再度諮詢委員會。

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的生命周期(環境及生態局)
 

如上圖所示,計劃的核心運作與持份者權責分工如下:

  • 供應商:登記並為產品印上指定標誌,自行或委託營運者回收。

  • 零售商:確保售賣產品已登記,大型零售商須設退還點。

  • 市民:退還廢棄包裝。

  • 計劃營運者:建立回收網絡,安排回收服務。

  • 回收商:接收並處理回收物,轉化為再生塑膠或紙料。

業界普遍支持該計劃,並針對以下三大範疇提出改善建議:

一、營運執行

  1. 避免重叠和促進協調:業界提出,若商場已有回收配套,要求場內各零售商分別設退還點將造成設施重叠與資源浪費,建議政府訂明收集點距離要求。此外,回收點設於店外更方便,但須與物管協調;部分物管已有既定回收流程,新安排或引衝突。零售商盼政府協助其與公私營物管方協商。

  2. 多元收集與中央數據:全面鋪設入樽機成本較高。業界建議雙軌並行,借鑑綠在區區模式,將回收網絡擴展至清潔工、流動站等。政府亦應考慮開發數碼化工具如掃碼識別及中央數據平台,整合各渠道數據以加強監管。

  3. 衛生管理與收集頻率殘留液體極易滋生蚊蟲與異味。業界建議訂明彈性收集頻率,高回收量或高溫季節提高清運頻次,並加強公眾教育鼓勵先沖洗。

  4. 明晰推行時間表:業界普遍認為一年過渡期較合適,並促請政府提供指引以管理新舊標誌過渡庫存。此外,業界望明確推行期各階段時長,而非僅以目標進度為指標。若超額達標,應有機制准予跨階段推進。

政府擬定各階段漸進目標,並將定期檢視成效以階梯式推進。(作者提供)
 

二、法規細節

  1. 淘汰PVC招紙:業界認為含有聚氯乙烯(PVC)招紙的產品會污染PET回收流,建議政府引入生態調節機制(eco-modulation),對含PVC的產品徵收附加費,長遠應全面禁止在港銷售。

  2. 釐清回收指標及定義:政府須明確回收率的計算方法,包括分母定義(年產量/進口量/總市場消耗量)及計量單位(重量/數量),並界定合資格的回收方式。多數持份者認為「轉廢為能」不應計入回收率。 

  3. 精準界定小型供應商:業界普遍支持設立豁免機制,但認為政府須精準定義,防止企業規避法定義務。

  4. 標誌國際對接:商界建議指定標誌設計應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標準兼容,以減低跨市場包裝成本,提升供應鏈管理及公眾教育。

三、市場治理

  1. 營運商公平分配:業界望了解營運商數量上限及准入標準,並期望政府制定透明分配機制,避免少數營運商獨佔高回報的核心回收點。

  2. 超額回收對沖機制:營運商憂提前達標後若缺資金支持,或被迫縮減規模,造成逆向誘因。政府可考慮設立目標滾存機制(超額計入翌年)或信用交易平台(容許出售超額額度),以市場化機制解憂慮。

  3. 經濟回贈與公眾教育:為免制約公眾參與,業界建議取消每日港幣3元的回贈上限。長遠而言,政府應持續普及環保教育,讓市民理解回收的內在價值,而非單靠金錢誘因。

生產者責任計劃是落實污染者自付與資源循環的核心政策。業界期望政府吸納上述建議,盡快實施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並將成功經驗推展至其他受管制產品,從而加速香港的減廢進程。

商界環保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