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煽動顛覆政權罪成  李家超: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與何俊仁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周五聽取求情。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與何俊仁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李卓人與鄒幸彤否認控罪,何俊仁於開審前認罪。高等法院8月21日裁定各被告人罪名成立,28日聽取求情後再判刑,最高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被控顛覆政權 支聯會同月解散

支聯會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1989年5月21日成立,一直主辦悼念六四事件的活動,直到2020年被港府以新冠疫情為由禁止。它有五大行動綱領,包括「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2021年9月,三人被正式起訴,涉嫌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支聯會同月底通過解散決議,結束32年歷史。案件2021年9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姫負責,原定在2025年5月6日開審,延至今年1月22日開審,至5月19日完成結案陳詞。

法庭強調,被告等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控罪也不涉及任何關於民主、六四事件或對中央政府的批評等議題,不會比較不同國家的憲法和政治制度孰優孰劣,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

支聯會自1989年起一直主辦悼念六四事件的活動,直到2020年被政府禁止。(Shutterstock)
 

法庭:侵蝕公眾對中共信心

法庭表示,信納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不是要求回歸《憲法》下的多黨合作制,而是要結束中國共產黨在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領導地位,而「結束」不是指「自然結束」,而是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

三人在《國安法》通過後仍一直積極鼓吹和執行相關活動,「並蓄意將發生在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與當時的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藉此挑起受眾對中共的敵意,進而侵蝕及破壞公眾對中共的信心」,「鼓勵其他香港人學習內地抗爭者的經驗和榜樣」。

對中共懷有敵意

法庭續指,一直以來,三人都對中共及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不相信「能有與中央政府和平對話的可能性」、「修改《憲法》的手段是實際可行的」,在《國安法》實施之後,「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

縱使支聯會沒有採用或鼓吹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手段,但完全不理會綱領違反2018年修正的《憲法》,當中第一章第一條的「中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屬於法例所描述的「其他非法手段」,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共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

法庭信納控方提出,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Shutterstock)
 

李家超: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歡迎法庭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

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共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共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特區政府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本案再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安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的新聞稿指法庭審訊期間,境外勢力公然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予以最強烈譴責。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區憲制秩序的最重要組成部分,第一條明確指出「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兩者都是重要的國家制度,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任何人都不可妄圖推翻黨的領導,破壞國家的根本制度。

李家超(右)表示,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共和中央政府的種子。(政府新聞處)
 

駐港國安公署:裁決彰顯法治精神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同日發稿,指裁決結果彰顯法治精神,捍衛《香港國安法》的權威。

公署發言人指,案中證據顯示,被告肆意炮製負面議題,「高頻」使用「抗爭」、「抗命」等詞語,舉辦和鼓動民眾參與各種遊行、集會活動,並透過報刊等擴散傳播,妄圖蠱惑民眾對國家政權的仇視、憎恨和離叛情緒,《國安法》實施後仍未收手。

發言人指,定罪裁決「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但「少數西方國家政客與亂港勢力、反華媒體狼狽為奸,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鄒幸彤等被告開脫說項,罔顧事實誣蔑炒作所謂超期羈押,叫囂『無條件釋放』,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

發言人強調,駐港公署堅定支持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堅決依法懲治假借「言論和新聞自由」等名義從事危害國安的犯罪,高度警惕並有效防範、阻遏外部勢力插手干預圖謀。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指,定罪裁決「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會共同心聲」。(Shutterstock)
 

港澳辦轉載文章:維護國安不能鬆懈

港澳辦網頁同日轉載《大公報》署名「龔之平」的文章,表示維護國安的工作絲毫不能鬆懈,「反中亂港分子只是迫於壓力把以往公然張貼在頭臉上的標籤除下,他們人還在、心不死,隨時伺機反撲,各種『軟對抗』不斷翻新花樣。」

文章提出宏福苑火災有人「妄圖『以災亂港』」、書展期間針對警方打擊涉嫌違法的書店「鼓噪煽宣」,以及在曾參與「黑暴」的人員出獄時「高調造勢追捧,變相美化暴力、鼓勵犯罪」。「這樁樁件件,都給人們敲響警鐘,切不可對平靜表面之下的暗流湧動掉以輕心。」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