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10日之內,香港舉行了3場外國勁旅訪港表演賽,社會學者呂大樂月初在《明報》撰文提問,「究竟在香港辦體育盛事,要搞出個怎樣的場面才算成功呢?要場場「爆棚」?座無虛席?還是總的來說效益高於成本,有點成績便可以呢?要賺錢嗎?要賺多少才算及格、達標?」
體育盛事的要求
他說,論經濟效益,一來從來沒有很認真「埋單計數」,把投入與效益計算得清清楚楚,然後分門別類,分析出哪些方面一般般、哪些方面效果特別好。這樣的基本工作未做好,自然很難具體而且深入地研究如何提升盛事經濟。再加上近年政府也經常提醒市民,不要只看眼前物質回報,而是要兼顧考慮各方面的非經濟效果。這樣說,那就更難以很簡單直接方式評估到多辦或少辦一場比賽、盛事的好處或壞處。
坊間討論話題一轉,「期望管理」成為了辦體育盛事的關鍵詞。世界級球星是否隨隊訪港?會否落場表演?表現是否合乎球迷期望?球迷事先有無調整心理、期望?整體而言,他們對球賽是否滿意?球星在球場內外表現是否得球迷受落?
呂大樂反問,「這跟租場給主辦單位搞個有點噱頭的活動,有何分別?今時今日,在有名氣的球會當中,有哪些不趁暑期外訪、賺錢的?就這樣繼續舉辦足球比賽下去,香港能夠建立獨有特色嗎?」香港角色主要就在於提供場地;而能否叫座,那就看本地球迷、周邊地區球迷是否有足夠興趣。從這個角度來看,香港就只不過是一家「戲院」,而且是不會主動挑選電影類型的電影院,可以被替代的可能性很高。
建立個性風格 由最基本開始
呂大樂認為,短期內香港在這方面的角色未必面對很激烈競爭或被鄰近地區替代嗎。某個意義上,能夠利用大灣區內球迷的消費力,是香港優勢之一。要繼續一年接一年辦下去,不是不可以,不過久而久之,也就不是什麼體育盛事了。
他指出,能夠建立個性、風格,倒是由最基本的開始,而不是現成、「即食」。或者我們要問自己:為什麼要舉辦足球表演賽呢?把盛事節目表排得滿滿?愈多愈好?愈有叫座力愈好?愈吸引媒體注意愈好?還是回歸基本,視足球盛事為推動本土足球的其中一項工作?
值得提出這樣的提問嗎?應該這樣提問嗎?還是跟足球本身沒有太大關係,重點在於戲碼?沒有足夠號召力嗎?檔期改由演唱會或任何一種表演活動來替代,也可能是一種考慮。內容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可以歸類為盛事。以為這是推動足球文化,可能想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