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近日就宏福苑災後居民安置提出一套情理兼備的安排,不主張原址重建,讓受影響居民可快速入住現成的房屋單位,既顧及居民的生活需要,也兼顧政策的可行性。筆者原則上支持這套方案,認為方向正確,體現了政府在危機中展現的責任感。然而若要使方案更臻完善,仍需要考慮以下的問題和選項。
收購宏志閣作安置選項
宏福苑居民中,不乏希望留在原有社區的群體。若政府能一併收購宏志閣而不拆卸該樓宇,保留作安置用途,補充一些適當的社會設施,便能為這些居民提供多一個選擇。這樣的安排既能維持社區網絡,減少因搬遷而帶來的心理落差,也能彰顯政府在政策設計上的人性化,不僅解決問題,更能凝聚人心。
社區並非單純的居住空間,而是居民情感的寄託。宏福苑居民的安置,不僅是居住問題,更是社區延續的問題。災後安置若能兼顧留在社區的選項,便能減少社會撕裂,維持居民的歸屬感。宏志閣的收購與保留,正好填補了現有方案的不足。這種情理兼備的設計,正是公共政策的最高境界。

置換公共空間補充收入
從經濟角度看,若將宏福苑原有土地改為公共空間,政府完全可以在同區的臨海公共空間中,劃出一部分改為私人住宅用途,在規劃上區域公共空間沒有虧損,以同樣100萬平方呎樓面面積規劃,未來售地收入按樓面地價(accommodation value)每平方呎6000元計算,相信遠超60億元。
這種「一減一增」的安排,不僅能平衡公共與私人空間的需求,更能確保財政上不致出現重大損失。政府若能以此方式處理,既能維持公共空間的總量,又能透過市場化手段補充財政收入,形成雙贏局面。
社會捐款或需徵詢公眾
宏福苑收購單位業權的安排或涉及善款的使用。政府如要動用這筆資金作此用途,理應正式徵求捐款者的同意。這不僅是禮貌上的要求,更是法理上的責任。唯有在透明、公開的程序下,善款的使用才能獲得社會認同,避免爭議。
善款是社會信任的體現。若政府能在使用前徵詢捐款者意見,甚至公開諮詢,便能鞏固社會對政府的信任這種程序正義,往往比金錢本身更重要。

不能拘泥於避變先例
有人擔心是次安排會成為先例,令日後政府在處理類似事件時承受壓力。筆者認為,這種憂慮可以理解,但每個個案的情況都不一樣。宏福苑的特殊性在於災後安置涉及龐大社區,且居民情感依附深厚。若能以個別「個案處理」的方式界定,便能避免泛化的風險。
公共政策的靈活性,正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體現。若一味拘泥於「不能開先例」,便會錯失解決問題的契機。宏福苑的案例,應被視為特殊情況下的特別安排,而非普遍適用的規則。
為政府贏得長遠信任
在國際上,災後社區安置並非新鮮事。日本在阪神大地震後,政府便曾以社區原地重建為原則,盡量保留居民的社區網絡。台灣在九二一地震後,也曾透過社區參與的方式,讓居民共同決定安置方案。這些案例顯示,災後安置若能兼顧社區情感,往往能減少社會矛盾,提升政策的接受度。
相比之下,香港的安置方案若能引入宏志閣的收購與保留,便能與國際經驗接軌,展現更高的政策智慧。同時,為政府贏得長遠的信任。信任是公共治理的基石。若政府能在宏福苑案例中展現出靈活、透明與人性化,便能為未來的政策推行奠定良好基礎。
未來的願景不應僅限於解決問題,而是要透過每一次政策設計,累積社會信任,塑造香港作為情理兼備城市的形象。這樣的香港,才能在全球競爭中保持獨特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