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急災民所急 安置最切實

特區官員應以民意所向為最大公約數,加快規劃以原區集中安置災民為首選,爭取以十年為限,五年為先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撰文:翁溫達(時事評論員)

大埔居屋宏福苑衝天災發生一個月,超過161人不幸死於劫難,4000多人流離失所,此情此景,聞者傷心,見者流淚。香港各階層市民紛紛解囊,捐款約30億就是希望給予劫後餘生的災民一點關心,希望他們堅強地活下去。協助災民盡快安居,生活復常,特區政府責無旁貸,對安置安排要有時間表和路線圖,同時集中力量去落實,認真善後,讓災民安心,讓市民寬心。

這場完全可以避免的災難,燒掉了香港許多賴以自傲的制度優勢:專業專家原來不一定可靠可信,監管監督,居然不一定盡責盡職。當然,火災的起源、事件的詳情,以及暴露的問題和關鍵所在是什麼,有待特首委任的獨立委員會深入查問,明年中向特首和公眾提交一份有實際內容,有清晰權責和務實建議的報告。

棲息之所有限期?

當務之急,是善後。災後幾日,負責官員曾公開表示:災民可獲保證安排免費住屋直至住所重建,各大傳媒都作此報道,社會大眾和災民都接收到這個訊息。很遺憾,原來這只是短暫的口頭承諾,有臨時棲息之所,原來只能住兩三個星期而已,夠鐘就得另覓他處了。對此驚魂甫定、剛剛住下的災民,無異於一盆冷水劈頭倒。心寒、失望,可想而知。有銀行廣告說,承諾過後才是承諾的開始。為政之道,說得出就要做得到、辦得到。

什麼災民不得搬走社會捐贈的家電的黑色笑話,令人慨嘆,服務團體職員的同理心去了哪裏?一戶一社工的服務有沒有到位?與災民同行,想其所想、急其所急,這三個多星期來做到多少?是的,災後緊急發放1萬元濟每個災民家庭燃眉之急,隨後的5萬元津貼,亦是一陣及時雨,再如向每名罹難者的家人發放20萬慰問金和幾萬殮葬費也是應有之義。最新安排是發放15萬元租金津貼,讓災民可以在大埔一帶租屋暫住,這一筆一筆開支,算起也十幾億了。

災民冀原區安置

然而,普遍災民的心聲和願望,就是原區安置。傳媒訪問所見,男女老幼都以大埔為家,都對這個社區非常眷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相信特區官員都有此信念、更有此職責,透過一戶一社工的網絡,及時收集和匯聚災民意向,以最多民意所向為最大公約數,調動各相關政府部門,加快規劃以大埔原區集中安置災民為首選,真正落實特事特辦、集中力量辦大事,爭取以十年為限,五年為先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讓4000餘災民心有所安,居有定所。

政府發放災民的兩年15萬元租金津貼,屬於有時限,但畢竟所涉資金不菲,應該用得其所。等待安置的過渡期內,筆者認為,還是以安置災民在過渡性房屋或臨時公屋為主要考慮,無論租金津貼是社會捐款或公帑支付,都是重要資源,都應該善用,不可能變成以千計業主坐地起價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