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在超過兩天連續假日中,也會開「假日法庭」,主要是拘留超過48小時的犯人,要法庭考慮應否保釋,被拘留的當然希望法庭盡快讓他保釋放出來。
過時過節,大年初一、二也要開庭。警方連抄牌也被人罵,會有啥案件?你猜對了,是家暴案件。平日不多碰頭的家人、親人,過年習俗,硬要聚在一起嘻哈一番,EQ高,當然懂遷就;但平日也是火爆脾性的,過年日子壓力加倍,不想見的硬要見,人家說句什麼刺中死穴的話,剛巧有點暴力傾向的⋯⋯call三條九,又要麻煩警察哥哥假日開工了!
法庭各位也要開工,因為犯人被拘留,要盡快處理,可以簽守當然理想,不可以的便要討論擔保外出的條件。一家人,要分開冷靜期,老老少少,要找人求宿,真是難。打電話?全部電話號碼在犯人財物的手機中,俗稱「包頭」,怎call ?要交出另外居住地址,即要求人家讓你留宿一段時間,難上加難,如果不是自己阿媽,真是太難了!是子女,又未成年,怎出外找地方住?
假期的海洋公園、迪士尼,全部人擠人,怒火也爆炸起來,排隊動輒幾小時,你碰撞我,我罵你祖宗。第二天又要勞煩法庭各位工作人員效勞,盡快把這堆表情還是不甘心的人,都「處理好」,送出法庭外。
不停離家出走的14歲小女孩,一臉輕浮,是什麼樓上吧收爐才自願回家吧?送來法庭,要關起來了!單親媽媽一臉無奈,望着地上,沒神沒氣地提供一些個人資料,心想女兒不知何時又再離家出走?女兒無淚,媽媽卻沒法子蓋過自己的擔憂,向女兒遞上紙巾一包,女兒無淚,要紙巾幹嗎?媽媽總是在後面默默支持,沒辦法,是媽媽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