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的土地並不是繼承自祖先,而是從我們的孩子們那裏借回來的⋯⋯
We do not inherit the earth from our ancetors,we borrow it from our children……
——西雅圖酋長/王爾德/佚名(Chief Seattle/ Oscar Wilde/ Anonymous)
在上回,筆者提到現代經濟就是由對未來的預期帶動的,以及由此引申出來的一系列問題,例如對未來的預期主要的決定因素是什麼?政府提出願景和指引是否必須?單純一個人的願景所能產生的效果又有多大?這都是一些不易解答的問題。
產權經濟學定義的商人
在思考有關問題時,馬斯克的個案十分值得深思。在中國和世界很多的文化中,商人的地位一般都不高,「逢商必奸」是很多不同文化對商人的標籤,而這樣的概念可能已存在和持續了數以千年計的時間。然而,馬斯克的出現,似乎是打破了不少人的既有觀念。
想深一層,所謂的商人,其實只是一些選擇不作僱員,寧願自己承受不明朗和風險的人,從這個角度看,的士司機、小販都是商人,或至少有着商人的成分,跟有着很多員工的公司老闆,在本質上沒有根本的分別。產權經濟學有相同的理解:所謂的商人就是那些寧願選擇直接面對和承受市場的各種不明朗,而不願成為象徵有形之手(visible hand)、公司(the firm)這制度組織(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旗下的受令者。
許多人毋須直面市場汪洋
重要的是,若我們是繼續沿用產權經濟學的角度去看這問題,我們只會接受兩個經濟制度組織,一是象徵有形之手的公司,另一個是象徵無形之手的市場(the market);而在兩者之間,是有着無數不同程度的公司與市場性質混合的合約安排(contractual arrangements)。
若我們再進一步用這角度看,也許我們可以用一個大海洋來比喻整個市場,以及整個經濟和社會。而在整個市場內,是有着很多不同的部分,並不是每個部位都要直接面對可能出現的驚濤駭浪。社會上的不少部分,如公營和半公營部門,都是不用直接面對市場和經濟現實的,位置就有如公司內的後勤和中線部門。即使在私營公司內,也可能只是前線部門需要直接面對市場,其他的部門可能只是需要遵從有形之手的指令便是了。這並不是表示市場壓力對他們而言是不存在,只是在市場和他們之間有一些力量和部門作為緩衝。

商人並非必然奸詐
不過,世上偏偏有些人,基於種種的原因,不接受做一個聽指令的船員,寧願選擇面對大海,駕駛着自己的船。船的規模可以有很大彈性,有些小如一艘舢舨,有些大如航空母艦,但要做的事情概念上都是一樣:就是要跟象徵無形之手的大海共舞,大部分的時間都只能盡量跟隨市場節奏,但在時勢配合和因緣際會的情況下,可以在某程度上影響到巿場的發展軌跡,亦非全無可能。
由是觀之,商人只是選擇直接面對市場,這跟他們是否奸詐未必有什麼必然的關係。值得留意的是,欺騙別人的機會可能最多只有一兩次,因此若公司是打算持續經營和不斷承傳,其實甚有誘因去建立來自員工、客戶、供應商和各方面的信任,而要建立信任,秉持誠實、遵守諾言的行為,遠為有效。
在一個健全的市場制度中,理論上所有參與者的權益均受到保護,而要改變任何人的商業行為,都是需要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因此,自由市場制度有相當誘因,推動各方求同存異、互諒互讓。「逢商必奸」的說法是把事情看得過於簡單。
馬斯克與美國制度
在馬斯克的個案中,巴菲特的觀點很具洞察力:他認為馬斯克突顯了美國制度的特別之處。他也曾說過類似的話:「這就是美國!你多夠膽去夢想就是了⋯⋯」(This is America……You just need to dream it……)
重要的是,無論馬斯克成立的美國黨成功機會有多低,美國社會是容許他這樣的嘗試,換作世界上其他地方,這想法有被實踐的可能嗎?更重要的是,正如本文開首的引言中指出,當下的社會與未來有着牢不可破的關係,那麼容許社會上每個人大膽地嘗試,會否就是一個社會和經濟的長遠生命力所在?這對香港的未來這問題,又可帶來什麼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