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省開支與鼓勵內地養老 政策含混不清前後矛盾

目前近9萬65歲或以上港人長居內地,他們雖然能申請廣福計劃領取津貼,唯計劃的申請條件苛刻,未有顧及長居內地長者的實際情況,與鼓勵港人內地養老的政策背道而馳。特區政府鼓勵融入大灣區的總體政策,仍有待微調。

特首正就準備下一份《施政報告》諮詢公眾,各政黨、工會、地區組織、商會等都有機會陳情,唯獨長居內地的港人沒有代表組織,也沒有獲邀表達意見。目前65歲或以上長居內地港人近9萬,他們可以按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申領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但必須在提出申請前已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可離港不超過90天)。

這個申請資格,與鼓勵港人內地養老的政策背道而馳。目前特區政府又推出資助,鼓勵港人入住大灣區老人院,其資助金額相當於可以免費入住。這個德政,與高齡津貼居住資格要求的矛盾進一步擴大。特首在施政報告對此是否會有改變,拭目觀之。

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下稱廣福計劃),讓長期居住於這兩個省份的港人,可以毋須回港居住,繼續領取高齡津貼(滿70歲毋須審查資產)或長者生活津貼(滿65歲但要審查資產)。

這些條件跟政策說明一致,即為有經濟需要的港人,毋須在港居住而繼續領取,直接或間接鼓勵65歲或以上港人北上退休。這是給港人選擇在何處過退休生活的便利,客觀上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減輕香港其他福利需求。

一直以來,對於申請廣福計劃資格,申請前在港居住滿一年的條件,2023年9月起把離港寬限由56天擴大至90天。這個好像是「皇恩浩蕩」的放寬,實際意義見仁見智。如果本身在港有住房並且經常往返內地,這些人或許會承受小小不便,為未來長期享用津貼而坐「移民監」;但對於已經長期居住內地,於滿65歲或70歲前一年,先回香港坐「移民監」,則是不合理要求。

特區政府的解釋是:公共福利金是公共財政資源,需要合理分配,而分配的條件是給予與香港有密切聯繫的港人。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透露,目前共有24112人領取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的的長者居住在大灣區內。
(香港政府網)
 

從三方面探討港人內地養老政策

對於符合港人身分及資產審查條件,對申領者的居住地作「臨時」(申領前一年中的9個月)要求,這個條件是否合理,可以從3個方面討論。首先,鼓勵大灣區融合,從長者到內地退休的角度看,鼓勵措施應該是全面還是局部。如果政策目標是為了鼓勵盡快全面融合大灣區,措施就應該是全方位而不施加任何限制(資產審查仍有需要)。如果融入大灣區是次要,或者只是客觀後果,並非政策目標,那麼有關福利措施就可以是局部。

其次,為退休長者到內地居住提供局部福利的情况下,考慮因素是為了省錢,還是要重新定義香港人?今年5月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回應立法會議員時透露,目前領取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的,共有24112人居住於大灣區內地城市。

按此數字,每年特區政府庫房支出為9.76億元。如果放寬居住日數要求,是否會有大量長者申領,不得而知。但要注意,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是要同時符合資產審查資格。所以,不是能省多少錢的問題,而是如果實施全面鼓勵融合政策,要多花多少錢的問題。至於,申領前要居住香港270多天,是否就是政府所說的「有密切聯繫的港人」,這是對港人定義的闡釋。「官字兩個口」,隨便解釋都可以。本人長居大灣區,可以交代不住香港270多天但仍然體現我跟香港有密切聯繫。

關鍵是第三個層面。目前與港人長者有關的大灣區政策有3個,具體措施和政策目標各不同。首先是醫療券,65歲或以上可以享用的醫療劵,2024年開始可以在大灣區使用,適用的醫療機構逐步增加,到目前有15個,涵蓋包括牙科等12種醫療服務,還可以用於體檢和配眼鏡。政策這麼寬鬆,主要原因是香港公營醫療服務緊缺,長者對於某些醫療服務有迫切需求;允許他們在內地使用醫療券,可以減輕本港醫療機構壓力。

綜援領取者若申請入住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旗下的安老院,幾乎毋須支付任何費用。
(社會福利署YouTube影片截圖)
 

第二種服務是2014年推出的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即讓在香港公營安老院輪候冊上的申請者,可以在大灣區買位名單上15間安老院入住;如果是綜援領取者,更可以用綜援津貼交付安老院費用,另有5000港元補助。

據稱,綜援領取者幾乎毋須支付任何費用,還有小額盈餘作為零花錢。特區政府如此「慷慨」,目的也是為了提供更多養老設施宿位。依靠香港公營或津貼宿位,申請者要等5至10年;將補貼「過河」,申請者可以提前很多年得到服務。

政府是否有鼓勵融入灣區的總體政策

醫療券和長者養老計劃,都是從成本效益角度考慮,花小錢辦大事,還可以高調宣傳為響應國家號召、促進融入大灣區,何樂而不為。

回到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問題,既然所有合資格港人長者都可以申領,而津貼「過河」也可以達到部分的成本效益,比如他們不在港坐「兩蚊車」、不申請公屋(參加廣福計劃要交還公屋),減輕對住屋需求壓力,但這些成本效益難以計算,無法給市民「講好政策故事」,所以隨便安個名堂加以限制。

特首需要回應的是:究竟特區政府是否有一個鼓勵融入大灣區的總體政策。如果是局部的促進融合,其考慮因素是什麼,是為了省錢還是減輕香港對醫療、福利服務的壓力;抑或是繼續各自為政,不同政策部門各自推出計劃,隨意解釋政策目標。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阮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