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舉世公認。」這話今天說不響亮。一國兩制成功與否,最有發言權的是港人。港人說它成功,就是成功。

晉傅玄的《短歌行》:「昔君視我,如掌上珠,何竟一朝,棄我溝渠」。中美交惡,台灣是掌上棋子,台灣自可親美抗中遠中脫中,不亦樂乎!

白宮高官首次以漢語(華語)發表演說,從五四精神說到人權宣言、公民意識和「李文亮們」。

《孫子兵法》中的〈謀攻篇〉講述如何運用謀略取得勝利,充滿博弈的智慧。美國表面上強硬,但特朗普對中美貿易協議應否繼續執行仍然舉棋不定。北京領導人無「連任」之憂,但形勢對中國不利,只能爭取時間謀定而後動。

曾鈺成指出,福山列舉了美國政府在世界各地推動民主運動,推動民主發展成功的經驗。從美國政府的角度來說,干預香港,就是想實行美國想要的一國兩制。

可以想像,中央如果放棄或大幅改變「一國兩制」的話,香港難免會馬上陷入嚴重動盪之中,繁榮和穩定勢將不保,而國家的發展和國際聲譽也肯定受到牽累。

中央不單擔心香港的反對派利用這些擔憂興風作浪,也不希望看到香港的繁榮穩定和香港人與中央的關係因此而受到離間和損害。

作者認為兩辦的發言是從香港市民的整體利益出發的,關注的是盡快恢復立法會的正常運作,是善意的勸誡,絕不構成所謂干預特區自治事務。

中央解讀2003年七一大遊行之後,認為駐港機構不了解香港情況、香港傳媒煽風點火、反對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不同意。

在「五十年不變」結束後,我們大概可以預期,中央不會再作有關保持香港「現狀」的承諾,或者把不少的公共政策和措施「固定」或「凝固」下來,好讓香港有更廣闊的發展和改進空間。

國務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強調,「黑暴」和「攬炒」是香港社會的政治病毒,是一國兩制的大敵。「黑暴」一日不除,香港一日不寧。

昨日是「五四運動」101周年。同在「五四」這一天,聽到曾替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當翻譯的冀朝鑄逝世的消息,他是1954年加入外交部工作的。這一連串的「五四」,令我感慨良多。

特區政府換將配合中央政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教授強調,中央無懼批評聲音,主動部署為特區政府掃除障礙,決不容反對派主導立法會。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教授指出,早前港澳辦升格顯示中央對港反對派不再容忍,不再視反對派為拉攏對象,並會主動打擊一切反對勢力。

「兩辦」對香港的情況和香港某些人物的行為公開提出批評,如果算是「干預」,那並不是所有「干預」都違反《基本法》。

劉兆佳教授強調,中央無懼批評聲音,主動部署為特區政府掃除障礙,決不容反對派主導立法會。他更提到中央要求政府官員要忠誠、有勇氣、有承擔,公務員須以效忠國家為先。

本文集中討論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港人都無異議的共識,就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目標是致力保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如果我們翻閱回歸之前香港的法律條文,就會發覺到其中一個經常引用詞匯就是Crown,突顯出英國王室至高無上的崇高地位,以及法律建基於君主立憲。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教授指出,早前港澳辦升格顯示中央對港反對派不再容忍,不再視反對派為拉攏對象,並會主動打擊一切反對勢力。

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有沒有監督權?曾鈺成認為,香港人有責任要去遵守《基本法》,特區政府也有責任遵守的。中央政府作為授權給香港行使高度自治,也有監督權。

心境必須開朗,輕裝前進,快樂上路。建制派說「明天會更好」,我們也可以說「明天會更好」,因為各自有不同的理解。反正,只要這類句語不是用於機構的專利註冊,為什麼要被別人壟斷了解釋權?

早前港澳辦、 中聯辦改組,民主黨前中委蔡耀昌認為,這次改組港澳辦權力明顯增大,而中央對港政策將會更加全面。

西方世界的兩顆明珠,走上回歸之路,是歷史軌跡,但西方世界,心有不甘,一定要留下西方價值觀和影響力,但西方的兩黨結構和民主制度卻已到拐點向下,香港台灣明珠蒙塵乃不可免!

一國兩制分三權,如何運作才能符合「不變形、不走樣」的最高指示?

從2016年11月27日起,我用前一晚香港賽馬會2016年137期六合彩的攪珠結果,來預測第五屆特首選舉,那麼這一期神奇的六合彩,還有沒有暗示國家安全法的情況呢?

練乙錚認為,新冠肺炎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將群起杯葛中國,出現像50年代一樣的冷戰局面。他認為,要打這場「新冷戰」,首先要先將香港反對勢力斬草除根,北京的動作將愈來愈厲害和急切。

為什麼《基本法》第22條只提「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而不說「中央和地方所有機構」?

「港人」與「中國人」這兩種身份認同,自回歸以來似乎愈加南轅北轍,兩者並不能求同存異。

上海體制內的一群資深醫生、醫學教授,呼籲正視武漢肺炎肆虐暴露的防控「短板」,反思公共衛生體制的弊端、頂層設計的薄弱。

特區政府發表了3次前後矛盾的聲明,最初說根據《基本法》,中聯辦和其他中央所屬機構不得干涉本港事務,然而後來又說,中聯辦並非《基本法》所指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這正如反對派所說「指鹿為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