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宏福苑火災|消防政府官員首度發言 默許系統停用逾年不檢控 批物管無牌關掣屬低級錯誤

宏福苑火災聽證會上,消防處官員姜世明作證,指物管公司無牌關閉消防總掣屬「低級錯誤」。他並承認,消防處有「一年慣例」,若系統關閉未滿一年,即使多次延期,處方也不會跟進檢控,並坦言有修例需要。
整理:林菁雅

獨立委員會今日舉行第二輪第二場聽證會,是開庭至今的第十場聽證會。日前數場聽證會披露出宏福苑的消防系統的三大問題:消防水缸長期無水、消防系統停用逾半年、消防泵總掣持續關閉。早前大維修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與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已就事件陳詞,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今日以政府官員身份作供,是聽證會首名出庭的政府官員。

姜世明表示,消防承辦商有責任確保消防泵總掣開啟,並保持正常運作。根據法例,只有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才有權處理或關閉消防系統。但據聽證會揭露,物管公司置邦的電工在沒有相關消防牌照的情況下,因應宏業要求關閉水泵掣時,錯誤地將消防泵總掣一併關閉,導致火災時警鐘未能鳴響。

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聽證會上問姜世明,由並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物管公司員工關閉消防系統電源總掣是否罕見?姜世明表示認同,認為「物管公司無牌,根本不應該這樣做」。

姜世明入職消防處超過30年,他補充指在經驗中從未見過消防系統電源總掣由非承辦商的人關掉,而因維修消防水缸放水毋需關閉總掣是業界基本知識,直言置邦此舉屬「低級錯誤」。

姜世明:不接受宏泰說法

宏泰自2016年起負責宏福苑的消防年檢及執修工程,其董事鍾傑文早前在聽證會上承認,所有監督工作僅靠下屬及工人口頭匯報。鍾傑文在庭上坦承自己的工作表現「不理想」,表示自己「可能太忙,應抽出更多時間落場。」

姜世明在會上指不接受鍾傑文的說法,表示消防設備目的是保障居民,如知道消防設備無法發揮功用,應通知消防處,好讓居民知悉事件。

SDN資料正確與否僅依賴承辦商的誠信

另一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由宏業以10.7萬元委聘,職責包括向消防處申請「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及發出相關證書。

杜淦堃指出,宏泰及中華發展均曾向消防處提交 SDN 或證書,問世明能否從中發現有兩個承辦商。姜世明回應稱消防一年收30萬張相近證書,故難以仔細地檢查。但他同意有改善空間,因此會積極推動修例。

宏業自2025年3月起要求關閉消防栓及喉轆系統。至火災發生時,相關系統已停用逾半年。中華發展董事梁秉基早前在聽證會上表示,曾應宏業要求,共提交85份SDN,其中宏泰閣及宏志閣各提交了16次,每次延長14日,工程前後共提交85次申請延長關閉消防裝置的期限。

就消防系統停用通知及延誤處理的安排,姜世明表示,涉及SDN的通知機制無需經處方批核,由承辦商自行提交,並由承辦商承擔最終責任。

姜世明承認,中華發展曾就關閉喉轆系統提交 SDN,但文件只告知消防處關閉消防喉轆,並無提及關閉其他系統。他表示,SDN靠承辦商匯報,但前線人員只針對遞交的資料,依賴承辦商的誠信,若非處方巡查,難以發現其他系統有問題。

姜世明又指,根據法例,每次SDN的有效期為14天,如有不當延誤,承辦商可能面臨紀律處分,但過往相關處分案例甚少。

消防系統關閉時間少於一年 處方未必會主動跟進

杜淦堃提醒,消防處有責任主動監督延期通知,確保系統能盡快恢復運作。姜世明承認,按「慣例」若消防系統關閉時間少於一年,處方未必會主動跟進,除非收到相關投訴。他解釋,此做法旨在防止承辦商「斷尾」,並強調這並非正式政策,而是其轄下「消防設施監督科」的慣常安排。

姜世明進一步說明,該「一年慣例」並非由他本人提出,而是一般情況下大部分個案能於一年內完成處理。然而,他承認有約1000宗個案超過九個月仍未能完成,並表示若系統關閉超過一年,處方不會提出檢控,只會作出勸喻。

就中華發展工程前後共提交85次申請延長關閉消防裝置的期限一事,姜世明重申,不論承辦商連續呈交多少份SDN,若未滿一年,便沒機制跟進,亦不會有刑事檢控。

消防處已留意到有修例的需要

姜世明表示,在宏福苑大火發生後,消防處已留意到有修例的需要。包括假如未來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關閉消防系統總掣前,必須先經由消防處批准;審視關閉消防系統是否屬於必要情況;物管公司納入主要責任人;引入定額罰款以加強執法效率並提升阻嚇力等。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