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來了日本京都開會,每天世界都有很多值得寫的事情發生,但身為香港人,上周宏福苑大火實在是一場太恐怖的大災難,所以今次再嘗試深入探討事件的較深層次意義。
火災證實死亡人數最少159人,近80人受傷,災場仍非常混亂,尚有約30名失蹤人士,因此遇難人數仍有可能上升。另有數千居民失去家園和家人至親。據我理解,今次火災是過去50年,全球大城市中最嚴重的一次!政府已成立一個檢討今次災難的「獨立委員會」,但因與具法律效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分別,當然引起一些爭議。

災情嚴重 政府必定徹查真相
2019年的大暴亂至今已6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明顯仍是香港人和政府的一個巨大陰影。任何事情,包括房地產、教育、傳媒,甚至今次大災難,也必被政治化,市民不幸再次被分化為不同「顏色」(我是色盲),使客觀科學角度分析事故更困難。就今次事件,據報已有超過20人被捕,或將被控貪污、賄賂、圍標、造假、訛騙,甚至誤殺,除此政府如臨大敵,亦已帶走多人問話,懷疑他們藉此災難煽動人民仇恨政府。似乎一些較敢言的KOL ,也「被自動」停止發聲。
較令人意外的是連竹棚也被完全政治化,如非如此凄慘,簡直有點像鬧劇。老實講,本來對政府較反感的人,一般都認為「外國月亮圓些」,反而瞧不起中國傳統文化。香港已成為全球最後和唯一仍沿用傳統竹棚建築法的主要城市,西方當然不用,連新加坡和台灣也早已放棄,內地也在20多年前已停止使用。但可能正因內地不用、只有香港用,就被認為是所謂「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所以部分人士就必漠視事實和科學,盲撐早已過時和包含多種潛在風險和問題的「偉大」搭棚技術。相反,如支持取締竹棚,則馬上被指為「親中」。
我相信政府,即使獨立委員會沒有傳召證人和發出搜查令的法律權力,但特首仍必盡力協助調查,務求真相早日水落石出。但我不天真,不會相信此做法較有效率,估計能在約半年內提交報告,比獨立調查委員會快很多,就是唯一的原因。讓我嘗試分析和猜測此委員會將可達到的效果和遇到的困難。
調查消防系統是否失效是關鍵
如上周,我再次從三個層面分析此災難。首先是衡量各方,包括物業管理公司、建築公司、消防處和政府的實時反應,是否恰當,需否負上某程度責任。據報,當天下午2時51分有人發現宏昌閣低層起火,馬上有人報案。首批人員3時02分已抵達現場,效率非常高,但火勢蔓延得非常快,消防即馬上把火警升為三級;只半小時後、3時34分,已升為四級。至下午6時22分,再升至五級火警。
據聞,從最初發現起火至升為五級大火的3個多小時,各大廈的警鐘從未響起,令到部分居民不知道發生意外,因此未能及時逃離現場。據悉,很多人是靠在外邊的親友打電話和一些好鄰居到處拍門,才知道發生意外。毫無疑問,這必是調查今次事件的一個關鍵環節。是否警鐘壞了失效?無人按鐘?還是有人因進行工程貪方便出入,因而故意把警鐘關掉?我絕對相信在此層面上,委員會將調查到底,找出應負責任的人。即使負責巡查消防系統的政府人員被發現有失職,也絕不會姑息。

若前線指揮錯判應承擔責任
上周我已問過一個較尷尬問題,就是消防和警方到了現場後,有否即時疏散各座大廈居民?我明白火勢蔓延得非常快,所有決定都要在電光火石的黃金30分鐘、甚至15分鐘內作出,正確與否,只可事後孔明。如真的消防和警方在3時02分到場時,沒有馬上決定疏散整個宏福苑,而是集中救第一座起火的宏昌閣,或許也無可厚非。但即如出醫護事故一樣,如有病人因某意外錯判而死亡,也必須開死因庭研究,如醫生或護士被判犯錯,也須承擔責任。
在今次事件當中,最關鍵和死亡人數最多(82人)的是第二座起火的宏泰閣。最重要問題是消防到場時,火勢如何?即使假設宏昌閣已大火熊熊,無法疏散居民,但第二座宏泰閣又是什麼情況?是否也已起火,火勢已到什麼程度,有否嘗試疏散全部或部分居民?如果沒有,為何沒有?似乎其他5座陸續起火的居民也只是自行疏散,才幸而減少傷亡。以我見到的報道,火警升為四級後(即約半小時後),警方才要求未被波及的宏志閣、以及附近廣福邨的居民疏散。
前線消防和救護人員非常英勇,一人犧牲,多人受傷,值得表揚。但委員會會否真的追究責任到底,譬如發現前線指揮官,或整條指揮鏈各級,都有作出某程度錯判,夠不夠膽打破消防是完美英雄的形象?
上周我已指出另一個或許更敏感問題、近日亦見其他人提及,就是似乎深圳急於幫助香港救火,派出大批消防車到蓮塘,但似乎當時香港特首決定香港有足夠資源,不需要援助,婉拒了深圳的好意。其實香港、廣東和澳門有緊急反應和救援合作協議,亦曾舉行共同救火演習,但碰到今次世紀火災,竟然沒有啟動此機制,尚待何時,似乎臨界點有點太高吧!
聽過很多人的各種辯護,包括人多手腳亂,深圳消防車太長太闊,內地和香港救火喉標準不同,救火無人機技術不成熟,載水量很小,不足以真正有效救火,香港也有救火無人機,但在這種大火中無用等。反正,平時很多人都對深圳高科技推崇備致,之前很多人看過救火無人機演習示範,讚不絕口,但突然間一改口風,都齊聲說這些只是「紙老虎」,不能真正落場救火,救人機械狗更只是趣緻玩具。

接受深圳支援沒有壞處
我相信香港是個富庶先進國際大都會,應有能力處理火災,但事實是大火燒了40多個小時才救熄,死傷慘重。救火水龍頭、水喉和雲梯數量,似乎嚴重不足(有沒有派出大量水車?)救火距離似乎太遠,是否固有各種障礙,包括道路問題、溫度太高和棚架倒塌等。當然雲梯太矮和水壓不足,亦導致水射不到約20樓以上高層。消防已解釋過不能出動直升機擲水彈的多個原因,我也接受。
但我並不相信「香港有足夠能力」,是拒絕接受深圳幫助的唯一原因,不少人懷疑此決定某程度上受到2019 年大暴亂的陰影所影響,擔心有人會指控此做法破壞一國兩制,以及承認香港缺乏獨立處理重大事故能力。
上周我已說過,即使真的怕「人多手腳亂」,容許深圳消防只作後備支援,有何壞處?救火無人機技術即使真的未成熟,但如醫學上碰到絕症,有時也要把死馬當活馬醫,大膽嘗試用一些實驗性治療法。
如果此決定真的有影響到救火救人速度,此委員會會否要求政府、以至特首負責任?我相信到時必定有各種合理解釋。
政府未敕令停工釀成大錯
第二就是建築相關法律、監管規例和執行問題。此層面理應較容易處理。最大責任必定是建築商和顧問,把八座大廈同時以不及格的「助燃」網包起來,把大量極易燃發泡膠鋪在所有窗戶外,再加工人安全意識超低,經常在工地吸煙,甚或貪方便關掉警鐘,這些各種瘋狂行為加起來,簡直就是設下一個「死亡陷阱」,亦早有居民投訴過多次,政府亦已多次發出警告和罰款,但竟未敕令停工,結果造成大錯。
除此,亦懷疑建築商有所謂「圍標」的反競爭違法行為,甚或懷疑與立案法團某些成員勾結,有貪腐行為。相信委員會必定在此層面上不留情,盡力「鋤死」這些罪有應得的所有人,即使真的包括一些區議員和本來親政府政黨的低層成員,也絕不會姑息,必定秉公辦理。

大廈建築、維修方法亟待改善
委員會亦須深入研究一下香港建築方法,以及維修保養的一些根本問題。香港地小人多,多山小平地,再加上英殖政府不安好心,明知遲早要交還香港,因此只集中發展極小量土地,保留不合理過大量土地作郊野公園(香港人傻到以為是好嘢),結果導致高地價政策,有利發展商成巨富,政府亦長期倚賴土地收入作財政經費。
受苦的就是香港居民,平均生活面積極細小、接近不合人道,亦構成巨大潛在火災風險。家居建築物都是摩天大廈,既沒有灑水系統,又遠超救火高度極限,房屋和走廊狹窄,對救火救人又是一重障礙。大樓之間距離又很小,原來30多層高樓之間,香港法例要求的最短距離只約3.5米,新加坡要求最少15米,上海約12至24米之間。宏福苑各座之間距離約7米多,本已超出最低要求,但不幸因棚架和圍網而縮短了距離,結果不幸連燒七座。
大廈維修保養亦是個大問題,尤其香港極炎熱和潮濕,外牆容易腐蝕,鋼筋亦容易生鏽。再加上數十年前建築技術落後,又經常出現偷工減料,因此香港市容不算漂亮,不少舊區仍似第三世界。
新加坡接近赤道,更熱更潮濕(但沒有颱風),本應也難搞,但政府強制要求所有大廈最多每七年重新粉刷外牆一次,對保護建築物有很大幫助。香港沒有同樣要求,只要求30年樓以上樓宇進行外牆檢查,如有問題才需要維修。情況有如個人健康,日常保養,有病馬上看醫生,當然比等到大病才找醫生好。
還有一個問題,維修外牆是個動輒數千萬、甚至數億元的肥肉工程,當然容易滋生貪腐行為。但其實工程成本極高,因此如要賺點錢(近年很多建築公司倒閉),又要經常偷工減料。維修整座大廈外牆猶如動大手術,老實說,即使有阻燃網,仍必定有各種易燃物如油漆、天拿水和垃圾,以至石屎、工具,甚至工人從高空墮下風險,使用的化學物也必對人體健康有影響。因此其實最安全的做法就是要求所有居民遷離維修大廈,但經濟上又不可行。

竹棚問題甚多不能留
對不起,竹棚也必定無得留低。這不是一個政治代罪羔羊的問題,而是竹棚在安全、技術、文化和政治上,的確有很多問題。過去一星期,看到無數愛港人士撐竹,指出竹耐熱,即使宏福苑大火,大量竹仍未燒着。竹的燃燒點約250至300℃,當然如濕度高有水分,較難燒着,但就有「爆竹」風險。鋼鐵熔點約1370 ℃,即使大火也不容易熔化。
竹棚的最大問題不是竹,是整個棚的結構問題。即使竹不易燃,綁着棚架的塑膠帶怎會不易燃。今次火災就見到大量竹枝如矛箭般高速墜下,構成防礙救火救人的另一難關。
更基本就是竹棚是一門傳統工藝,的確有他富彈性兼靈活好處,號稱較便宜,但實在欠缺科學性,沒有完善工程力學計算,臨時建築物的監管亦不夠嚴緊和明確。近年已發生過多宗棚架倒塌的致命意外。金屬架也當然不會絕對安全,或許以gondola(吊船)方法做維修更好,但金屬架的好處是承載力可預先計算好。
較少人討論的是搭棚確是非常專業、困難和危險的工藝,因此較少年輕人入行,亦間接推高工資。搭棚師傅平均年齡高達50多歲,首先替他們擔心在高空高危工作的體力問題,其次是不好意思,並非年齡歧視,年紀較大的搭棚師傅一般教育水平較低,較缺乏科學安全意識,才會出現開工時抽煙、未必戴好安全帽和帶,或許因此多是紅褲仔出身的管工和老闆,才會罔顧安全,採用不可思議的易燃網和發泡膠。
如使用金屬架,入行門檻必低很多,不用先學搭棚絕活,既可吸引多些平均教育水準較高、安全意識較佳的年輕人入行,更可集中精神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亦有機會略為減低工資和工程成本,或者連貪腐都會減少。

政府毋須擔心外媒批評
第三個是政治文化和制度,不知今次委員會有否權力作檢討。最近看到一個批評竹棚的內地視頻,對竹棚的壞處都解釋得很清楚。到最後,指摘問題一直拖延至今仍不改的最主要責任,歸咎於所謂「西方」選舉制度,即犧牲整體社會利益,被一小撮自私的人,經選舉捐獻和政治游說而影響政策。類似這一點,我上周也討論過,但抱歉,此非什麼「西方」選舉制度問題,這是香港特有的功能組別選舉制度問題(搭棚工人只2000多人,屬建築界)。即使香港沒正式政治說客,但明顯功能組別也存在同樣問題。
理論上香港有高官問責制,今次出如此大事,實在是對制度的一次重大考驗,但我認為政府毋須作出太大反應。外媒當然會例牌批評一下,什麼監管不力、無言論自由、無人權等,但外國人最關心的仍是中國前景,只要企業盈利長期穩定增長,不太受過猛經濟政策影響,他們就會繼續來做生意和投資。
近年炙手可熱的杜拜和甚至新加坡,有啥民主和言論自由?至於擔心大規模示威遊行甚至暴亂,當然必須防範,但其實毋須過慮,因為對政府最不滿的數十萬人已離開,《國安法》已有足夠阻嚇效力。過去6年政府亦已在教育和傳媒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現今一代大中小學生的愛國程度,明顯比從前高。香港和內地經濟雖不可說非常好,但已有復甦跡象,中國國力更如日方中,中國人都感到驕傲。
最後,1970年代的水災,如最嚴重的6.18雨災死傷慘重,但亦喚起政府認真處理雨災所帶來的危險斜坡問題。至今雨災所形成的災害和風險,已大減75%至90%。我絕對有信心,只要政府有決心面對防火問題,也一樣可以大大減低風險。突然想起一首老歌,明天會更好!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