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無情,吞噬100多條性命,摧毁1000多戶家庭和家園。這場史無前例的大火之所以震撼,除了死傷者眾,就是從任何角度看都超出了人們想像。所以無論政府或者個人,在處理任何事情時採取非常規手段,也是合情合理,包括政府為受災市民提供過渡房屋、發放應急錢和撫恤金等。然而12月7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是否也納入非常規手段處理範疇,則值得討論。
選舉唯重公正,目前沒有聽到有候選人表示,基於公正原則呼籲繼續如期舉行或要求延期,但觀乎大火發生以來的一些決定和做法,確實可能對公正構成一定的影響,諸如如果取消8場選舉論壇,會令有關候選人錯失讓選民了解其政綱或看法的機會;政府的選舉推廣活動也暫停。問題是這些改變,是否會對選舉公正本身構成嚴重影響。
首先,選舉論壇並非選民了解候選人的唯一途徑,大火發生前候選人可使用任何手段接觸選民;發生大火後,政府除了暫停論壇,也沒有限制候選人採取任何其他方式接觸選民。即使取消論壇雖然會減少候選人接觸選民的機會,但對競選元素無造成本質上的差異,所以取消論壇的影響較輕微;即使是恢復舉行論壇,延遲一兩天時間,同樣只會帶來輕微影響。

維持原定投票日 不影響選舉公正
大火發生後,全港陷入一片愁雲慘霧,所有公共事務都會被社會大眾的心情影響;反之,任何大型公共事務也會對社會大眾的情緒產生影響。400多萬選民有資格在選舉日投票,這是四年一度市民最重大的政治生活;選舉各項環節,事無鉅細早已有所安排。大火對全港市民的心理產生不同程度影響,但投票渠道方面,除大埔一個屋邨可能會受影響,全港其他投票站或通往投票站的交通設施都不會受影響。
最後的問題,就是全港市民的心情,而且可能還是比較一致的心情,是否會影響選舉公正。由於大火消息對全港市民造成的心理影響是比較一致的,不會因居住地區、專業界別、性別或政治取向而有所影響。無論對選舉來說是正面還是負面影響,也不會影響公正程度。而且選民比較一致的心情,並非針對某個別候選人或個別政黨,除了對大埔某選區將會有某種程度影響,總體來說,維持原來已訂的投票日,不會影響選舉公正。
反之,若因為公眾的某種特定心情狀態而變更選舉安排,惹來的爭議可能更大,因為公眾心情是難以界定的,什麼是好什麼是差、好或差到什麼程度、維持多長時間有多大變化,一切都難有準則。
縱使香港發生了一場史無前例的大火,無論大火有多麼的不合情理,維持原來選舉安排,則是合情合理的。大火發生後翌日,特首李家超回應提問時,一度對是否維持選舉安排不置可否,表示「選舉的確亦是我們一件重要的工作,但目前來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好今次火災撲滅事件」。政府一時間沒有拿定主意,情有可原。現在傳出消息稱維持原來安排,但暫無正式宣布或解釋,「試水溫」式做法,也無可厚非,因為選舉公正是最大原則,不能因一些不會影響選舉公正的因素而改變。況且,未來的歷史學家在分析有關數據時,一定會將發生大火所帶來的影響綜合分析,這樣對政府的決定,也將會是公平的。
考驗候選人判斷民情與應變能力
至於政府原來計劃的各種催促投票手段,倘與大眾的氣氛不協調,是否取消,或者改變多少,則是當局根據判斷而做出修訂微調的決定。候選人如何根據發生的重大事情及民眾心情,而調整他和他們所屬政黨的競選策略及手段,則是考驗候選人的火候、對民情的判斷和應變能力。
其實,維持選舉安排不變,最重大考驗在於政府對大火及之後對災民的處置辦法。當局目前的處置手段,如何評價,有待分析,唯對於影響選舉結果來說,則是對政府提出更大要求,當局必須採取更大努力、方法更加到位、執行更為精準,才不至於對投票率產生影響,或者對某些與政府關聯度特別大的候選人產生不公正影響。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