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一個充滿戾氣的城市。
這位裁判官選擇一星期做一次簽保案件,把被控告各式各樣的、牽涉暴力的衝突事件,集體處理,像給人一種警惕。「看哪,不要以為只是小小衝突發點脾氣,聚集起來是否很唬人?」
警署送來或經控辯雙方商討後妥協的簽保案件,都是一些初犯或性質不太嚴重的暴力案件,一巴掌、推推撞撞、拳頭交。簽保案件可以不留案底,更不用坐監罰款,大家也肯大事化小處理。
法官面對這群像小學生的被告,像一位老校長般,大多數只跟了案情讀一遍,也沒加什麼評語,同意簽保,控方撤銷控罪,禮成,下次唔好啦!但有時候連老校長(法官)也看不過眼,語重心長說一句「你有仔女吖嘛,你郁手郁腳,仔女重點睇你呀?」「你哋兩個炒咗啦,兩個都冇咗份工啦⋯⋯」「你哋兩個加埋幾多歲呀?」
兩夫妻、兩父子、兩情侶、兩位同事、兩位老人院院友、陌生人在地鐵或在街市,人人有暴戾的藉口,語言衝突,互不退讓,不肯說句「唔好意思」,血壓上升,心跳加速,死了很多細胞,只是發洩?還是失控?
地鐵裏,大家互相入侵私人空間。街市裏,本已寂寞的老人終於找到人去吵嘴。家裏已不再是堡壘,外邊受了委屈,不敢反抗,回到家便找藉口去顯示自己僅餘的「雄風」,家人又是充滿積累下來的鬱悶,拿出菜刀,揮動幾下⋯⋯太多這類的新聞了。
法官已不再嘗試下評語了,他鼻樑上的一副老花眼鏡像古董般,只有兩片鏡片,夾在鼻樑上,法官雙眼從這兩片鏡望出去,見到人間的戾氣,說什麼也沒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