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署營運基金連續多年財政虧蝕,上月立法會終於通過政府提案,從資本投資基金撥款46億元,支持其未來三年開支(註1)。但議員普遍不滿現况,有批評注資治標不治本,有質疑營運基金只是形式上仿商業。政府表示將全面審視「自負盈虧」營運模式及探討公私營合作的可能。
究竟郵政署困局在哪?我看有二:一是營運基金模式過於想當然;二是郵務已成夕陽事業。
營運基金屬「中途」方案
營運基金(trading fund)乃港英政府接納私人顧問公司Coopers & Lybrand建議、於1989年推行公營部門改革下的新猷之一,受當時英國私營化改革及西方國家冒起「新公共管理」浪潮驅動,冀借助市場機制改善效率。另一改革乃「公司化」,引入企業管理。營運基金模式從英國借來,概念上可為資源管理鬆綁,自負盈虧,盈餘留用以支持發展新項目,使營運多元化,不若一般政府部門受制於「統收統支」的傳統體制。
當時曾有主張郵政和水務皆公司化,但最終只向前者動手,並只轉為營運基金。公營企業人員編制及收支跟政府分開,完全按市場商業審慎原則(commercial prudence)運作,乃盈利性質,不單收回成本,並會派息(如機管局)。營運基金不完全與政府切割,保留公務員編制,跟隨政府薪俸升遷制度;因涉民生所需,定價政策也最終由政府決定。表面上為傳統部門與公司化之間的「中途」方案,既營運自主,又維持政府有效控制,須與相關政策局簽訂「架構協議」(framework agreement),由政府訂定財務回報率目標,存在「委託與代理」(principal-agent)關係。但也可能「兩頭不到岸」,不須面對市場競爭者便站得穩,不能應付競爭的便地位成疑。

英國早於1973年通過《政府營運基金法》(1990年修訂),讓屬商業性質之單位主要靠營運收益支持的「預算外」(off-budget)融資,享更大財務彈性。今有約20個規模不一的營運基金,多屬專有或近乎壟斷之收費服務(註2)。
香港於1993年通過《營運基金條例》,成立6個營運基金:郵政署、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電訊管理局、機電工程、污水處理服務。後因社會反對增加排污收費,1998年3月政府終止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它們多屬壟斷性,不受市場競爭考驗;郵政署或處邊緣地帶,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則初期受政策保護,2002年才過渡至面對市場競爭,唯生意多仍來自公營部門(註3)。英國的營運基金招聘公務員以外人員趨多,重視吸納商界才能和經驗,機構的執行長多公開招聘、行定期合約制,因而人事和管理上彈性較大(註4)。
1990年代以來,香港政府也漸重視資源調動權力下放各部門,近年可外聘高層,及除了仍沿用現金收付會計制之外,也(像企業)以資產負債及盈損去說明財務表現。這樣下去,營運基金的特殊性質將漸褪色,只剩下留用盈餘一條。但回歸後推行資源增值計劃時,讓各部門設立跟庫房分享部門盈餘的save & invest account(節用投資戶口),已打破限制。我作為公共行政學者,一開始便關注當時營運基金的設計(註5),並於九七前末屆立法局當議員時,質疑其成本效益,及能否在公共責任與市場化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郵政署成本效益受掣肘
30年過去,港式營運基金的結構問題再受議會關注,「潘朵拉盒子」已打開。
郵政署於1995年轉為營運基金,並由曾任推動公營部門改革的政府效率促進組專員Robert Footman出任新署長,早年財務與業績頗亮麗,但回歸後隨着郵務市場及經濟環境轉變,盈虧波動,時移世易,弱勢盡露。儘管實施精簡運作、優化郵局網絡等節約成本措施,又拓展電商郵件業務,仍抵不住日增的財政壓力,自2017/18年度起一直虧損,新冠疫後復甦未見改善,反趨更差。今現金儲備近乎耗盡,已到政府不能不注資,否則無以為繼的地步。
郵政署是否已竭盡所能開源節流、拓展新業務,可再檢討。唯根本問題在於郵政署營運基金成本效益面對三方面制約:
(1)郵政派遞服務勞動密集,因以公務員編制為主,薪津水平非由營運基金自行按本身市場情況決定,人員成本佔了營運開支六至七成,主要為薪酬及退休金。
(2)郵費及其他服務收費仍須政府審批,因國際上郵政乃「universal service obligation」(普及服務責任),須顧及民生和營商者負擔。
(3)消費需求已變,市場競爭日烈,郵政雖過去為政府壟斷式服務,但隨着私營快遞、電商網購市場迅速發展,市民已習慣少寄信,送遞包裹多用私遞,郵政署漸承受不起沉重市場壓力。
在收支不由營運基金自主控制,又面對營運成本較低、更貼近市場變化的私遞商(如近年冒起的順豐)挑戰,郵政署實在面對存在危機,而非短期資金短缺問題。其當前及長期困境,或乃非戰之罪。

全球郵政 面臨萎縮
環看各地,傳統郵政皆漸變夕陽行業,面對同樣之可持續性挑戰,且基於「普及服務責任」理念,又不能不維持廣大郵局網絡,更難控制成本。一些郵政系統靠經營金融相關業務「補貼」郵務之結構虧損,不少郵政機構已公司化或私有化。
我國2007年「政企分開」改革後,國家郵政局監管全國郵政,中國郵政集團成為多元化業務的大型央企,下設不少子公司(包括已上市之郵儲銀行),以郵務、快遞物流、金融、電商等為主業(稱「四樑」)。營收主要來自寄遞及金融業務,但金融(含銀行、保險、證券)佔比大於寄遞,貢獻集團淨利潤最多。寄遞業務營收規模為內地第二,僅次順豐,今年上半年扭虧為盈。
香港的「雙城」競爭者新加坡,其郵政(SingPost)早於1992年公司化,曾為上市的新加坡電訊(Singtel;大股東乃淡馬錫控股)子公司。2003年SingPost獨立上市,Singtel減少持股。1998年星展銀行(DBS)收購其郵儲銀行(POSB)後,SingPost不再經營零售銀行業務,但仍為財務機構包括DBS、POSB提供「代理」服務,雖營收佔比縮小。
英國皇家郵遞(Royal Mail)2012年與郵政公司(Post Office Limited)分開,2015年私有化並上市,由政府接手承擔其原有公務員長俸,2024年售予外資。郵政公司維持公有,擁有全國1.1萬間郵局的網絡,屬重要國家資產。日本郵政公社於2007年私有化,包括其郵政銀行及郵政人壽保險,仍維持全國性的郵局零售網絡。銀行業務佔日本郵政集團總營收一半,按其2027年財務預測,郵遞及物流業務皆將淨虧損,惟銀行業務有大額收益。

香港郵政署的未來
比較過內地、新加坡、英國、日本郵政營運近況,對香港郵政署的未來,可提出幾個問題:
(1)郵政署營運困難,主因究竟是其營運模式,還是傳統郵政服務已過時,面對市場變化及激烈競爭做不下去?若屬後者,縱推私營化、私有化,有私企肯接辦嗎?
(2)其他國家及內地的郵政多同時經營金融業務,但香港無。小城郵務怎吸引私企?除非把郵局網絡及相關土地資產轉移,惟這涉龐大利益問題。
(3)倘郵政服務實已過時,為何仍要保留?是否關乎「普及社會責任」原則,虧本也做,及郵局網絡作為政府必須的前沿服務點等考慮?中央政府會怎麼看?
(4)若要保留在政府內,須重整業務範圍及收支結構,以避免長期補貼。那麼非公務員化、公司化或無可避免。如何過渡?這在現今政府的機構改革大局中,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和意義?
註:
2021年立法會已曾批准注資46億元予郵政署營運基金,資助空郵中心重建計劃。後經評估最新需求,政府終止重建空郵中心,惟該計劃第一期注資7.8億元已於2021/22年度撥出。
涵蓋氣象局、駕駛及車輛牌照署、皇家鑄幣局等。
政策保護期內,政府規定各部門必須使用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提供的服務;1999至2002年逐步解除規限,之後各部門可自由選用私營供應商或繼續光顧營運基金。至今其絕大部分業務仍來自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
英港營運基金比較,見2003年2月18日立法會文件〈營運基金的運作〉。
我的分析詳見Anthony B. L. Cheung (1998) ,"The 'Trading Fund' Reform in Hong Kong: Claims and Performance",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 7(2).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