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需嚴懲健身業的害群之馬

因為健身運動興起,一些從事健身行業的害群之馬便乘虛而入,利用一些利誘的銷售方法來騙取顧客買入多次和長期的健身服務套票,而類似的銷售手法卻一直未能杜絕。

近年多了很多年輕男女走進健體室做運動(俗稱做Gym),這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因為健體運動不單止強健體魄,更重要的是平衡人常偏重於久坐和長時間對着電腦或手機屏幕的不良習慣。

但卻因為健身運動興起,一些從事健身行業的害群之馬便乘虛而入,利用一些利誘的銷售方法來騙取顧客買入多次和長期的健身服務套票,而類似的銷售手法卻一直未能杜絕。

上星期海關在接獲舉報後立即進行調查,並搜查了三間懷疑有問題的健身中心,其地址都在油麻地和旺角的熱鬧地區,當場拘捕了8名年齡介乎21歲至26歲的相關人士。至於受害人共4人,由18歲至26歲,其中一名受害者被迫購買超過17萬元為期10年的服務計劃。

消費者避免購入超過一年的服務合約

據報道,受害人一般都是受到不良健身中心職員的利誘和長時間的纏擾和威逼,最終在當時的壓力和環境下,被迫簽下這些涉及鉅額的合約。像上述這種10年期的合約,怎可能給消費者作出合理的保證呢!很多私人及小型的健身中心,在開業後不能維持多久便靜悄悄的結業了,對簽了長約的顧客可謂毫無保障。

當然,健身中心需要消費者的會費和買入服務才能維持營運。但如果一開始便靠消費者在長期合約的收入來營運而缺乏本身營運的基本資金實力,那麼當這些長期合約會員人數達到飽和時,健身中心便缺乏新資金來源,當健身中心未能把先前已收取的合約費用好好和合理地運用,中心便容易出現營運困難。因此,消費者不應該在不了解健身中心的財政狀況下購入超過一年的服務合約。而政府也應該着手檢視是否要規管合約的年期,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鍾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