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鄭說十分介意人家批評她「賣港」,因為她土生土長,不可能這樣做。純講邏輯,是否「賣港」看行為,與土生土長無關。

一旦如林鄭的修例方向,香港的金融中心肯定玩完。無奈,她根本沒有衡量修例的後遺症,竟然使出霸王硬上弓的招數,最終引發這場反修例的大型社運。

對港人,送中惡法摧毀香港人過去努力得來的一切、盡毀香港前途、奪去了我們的自由和司法制度。對外,林鄭須知當香港政府成功把各國「逃犯」送中時,亦是它把中國送上國際政治爭鬥。

值此中美交鋒正急人心浮動之際,林鄭強推《逃犯條例》修訂,雖突顯了耿耿忠心,在時機上卻是一大足以「致命」的失誤!

在香港成長的官員,讀書時應該讀過文天祥的《正氣歌》,其中一句是:「時窮節乃見」。今天香港時窮,可惜在受市民供養的官員身上卻找不到節氣。

《逃犯條例》條例通過後,香港最可能發生如下變化:主要發達國家會與香港重新檢討引渡條例,有極大的概率美國和德國等會取消與香港的引渡條例。

回歸以後,反對派每次組織遊行,都恐嚇說這將會是最後一次機會。但這種謊言在一次又一次的遊行中被否定,只不過有些人選擇性相信一些被糖衣包裹的恐嚇而已。

林鄭市長雖然說「聽到和睇到」市民的意見,但在強推「送中法」上寸步不讓,她「回應市民憂慮」的「四方面工作」,均無法紓解港人落入內地法網的惶恐。

排除中國的條款是中央政府認可的「刻意安排」,絕非「漏洞」。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林鄭有責任交代《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的安排的來龍去脈,而不是輕率高傲地斥之為「廢話」。

既然中央表明逃犯修訂是香港內部事務,林鄭完全有權理由在認真考慮過港人的強烈意見和特區的重大利益後,決定先撤回修訂,再從長計議。

民陣發動「反送中」遊行,反對修改《逃犯條例》,要求林鄭月娥下台。遊行在下午2時30分從維多利亞公園出發,遊行至立法會大樓。民陣宣布103萬人參加反送中遊行。警方公布有15.3萬人由維園離開參與遊行。

從過去幾個月林鄭政府對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展示出的抗拒和拒絕聆聽的態度,已令很多市民和專業團體感到非常反感。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理應放下身段,聽取各界的意見。

創新的知識和技術正不斷改變生命科技及其領域分支的生態系統。為了招攬更多投入到生命科技的青年人才,香港生命科技青年會將於今年推出學生實習計劃,為香港學生提供一連串工作實習和學習交流的機會。

至於《逃犯條例》應否修改、如何修改,要通盤考慮。總言之,修改條例,必須細膩地區分。

香港的獨特地位便是東西方國家的「和平區」,現有的香港法制也被西方國家視為進入內地的「定心丸」,如果搞垮香港,對任何人也沒有好處。

香港市民基本是保守的中產,這次運動把淺藍也拉進反對派陣營,是很難得的。反而一向激進的年輕人,因為跟大陸打交道的機會尚少,沒有切膚之痛,上街並不踴躍。真正的戰場不在立法會,而是在民意。

鄭若驊從決定加入政府到正式就職的時間十分短促,來不及處理個人問題,留下惹人非議的話柄。看見她的境況,日後更難在政府以外找人當官了。

我擔心的是,隨着西方民主國家愈來愈相信北京會利用香港政府作為代理人,以限制言論自由、禁止政黨活動及取消反對派候選人參選資格,逐漸侵蝕我們的高度自治,香港半民主的地位,可能滑向半獨裁的統治。

今年除了是六四30周年,也是中共建國70周年。中國問題評論員林和立留意習大大(習近平)對很多活動,尤其是推進民主的活動,沒有太大興趣。但有一件事情有獨鍾,就是閱兵。

在部分建制派放軟手腳,甚至說三道四的情況下,中聯辦終於開腔支持修訂。看在不少港人眼裏,特區政府高度自治的威信是減少而不是增加了。

林鄭就任行政長官時,在就職演說裏表示會「以管治新風格,重建和諧社會」。她的管治新風格現正面對十分嚴峻的考驗。

將私營樓宇供應減低,只會令私營住宅單位的供應量更加落後於市場需求,最終驅使樓價升得更快更急。

假如之前歷屆特區政府像鴕鳥,今屆政府又是否像另一隻鳥──貓頭鷹?貓頭鷹的特徵是睜一眼,閉一眼。今屆政府睜開的眼看到什麼?是否只看到解決移交在港疑犯往內地的問題?

難得中聯辦副主任以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都表態贊成修例,認同特區政府的「去中國化」做法。但一如所料,修例涉及面太廣,漏洞太多,必然被台灣拒絕。也説明,國家統一問題複雜,不應輕率處理,要提高認知。

本屆政府上任以來社會氣氛尚算平靜,但人算不如天算,莫名其妙地要「硬推」逃犯條例修訂,令對立重新出現,矛盾不斷擴大。

郭榮鏗議員相信政府修改《逃犯條例》根本不是為了台灣殺人案,其實是別有居心,肯定的是,內地人員到香港執法更為容易。

王志民和林鄭月娥的強硬措詞,會不會是復活第23條的前奏?沒有人可以肯定,因為大陸的領導人經常用模稜兩可的措詞讓人們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