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Jan 03 2025 23:59:59

黃錦輝涉酒駕被捕 中大暫停行政職務 立會稱嚴肅處理

立法會議員、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黃錦輝教授,涉嫌酒後駕駛被捕。黃錦輝發聲明表示「深表歉意」,將全面配合警方及相關政府部門調查工作。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全國政協委員、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黃錦輝教授,涉嫌在6月29日酒後駕駛被捕。立法會監察委員會7月2日向傳媒表示,非常重視議員行為操守,亦明白公眾關注此事,將按議員守則認真嚴肅處理涉及議員行為操守的個案。

中大表示,已得悉事件並高度關注,強調大學一直非常重視教職人員行為和操守,並已即時暫停黃錦輝在大學的行政職務。由於警方現正調查,校方目前不宜進一步評論案情。

黃錦輝於7月1日黃昏發聲明表示,對於事件引發社會討論,引致立法會、中大及各界的不便,「深表歉意」,「現時事件已交由警方及相關政府部門依循正常程序跟進和處理,本人將全面配合調查工作。」翌日網媒刊載他的Whatsapp對話表示:「現在好亂,在房中休息緊,並反思一下自己的錯過。」

當值保安揭發報案

事發當晚,黃錦輝駕車至中大教職員宿舍第11苑室外停車場時,失控撞向一輛私家車,該車向右推移,再撞及相連車位的另一輛私家車。他並未停車處理,而是駛離現場,將車停泊在教職員宿舍第17苑外。

當值保安半小時後報案,警方接報到場,黃錦輝其後返回,承認較早前撞到兩輛私家車。他接受酒精呼氣測試,顯示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懷疑酒後駕駛。

警方經初步調查拘捕他,黃錦輝涉嫌干犯四條罪名,包括「酒後駕駛」、 「不小心駕駛」、 「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最高可監禁六個月至三年不等。他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一名相同中英文名字的男子於2015年被控在馬鞍山酒駕,被判停牌9個月及罰款 4000 元,黃錦輝至今沒回應是否其本人。根據法例,酒後駕駛的最高刑罰為罰款 2.5 萬元及監禁三年,發生交通意外時沒有停車的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年,涉及財物損毀的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罪行罰款最高 2.5 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不小心駕駛則可處最高罰款 5000 元及監禁六個月。

未主動通報立法會

據了解,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並不知情,事發翌日早上黃錦輝依然出席慶祝香港特區成立29周年升旗儀式和酒會,現場有議員表示不覺黃有異樣。據了解,7月1日爆出懷疑酒駕撞車後的晚上,黃錦輝仍「如常」出席一個不少嘉賓的活動。按《立法會議員守則》,議員如涉刑事訴訟應「及時報告立法會主席」。

曾任立法會議員的湯家驊於商台節目稱,黃縱使不便半夜致電立法會主席,翌日仍有一整天可通知。有監委會成員向《明報》稱,一旦監委會展開調查,料未及時通報是考慮處分的因素之一。

湯家驊又稱,黃錦輝事發後無即時報警,令人懷疑想避開酒精測試,涉誠信問題;法官可能質疑他想爭取時間多喝水、上廁所沖淡酒精濃度,有可能涉「妨礙司法公正」。

今屆立法會制定新《議員守則》訂明,議員被投訴不當行為,如調查屬實可按嚴重程度處分,包括書面警告、當面訓誡,或藉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職務。而如議員被判監禁3個月或以上,將喪失議員資格。早前在灣仔逆線行車的立法會同僚陳家珮,終獲書面警告懲罰。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