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至今已進行了五輪聽證會。在第三、第四輪聽證會中,政府各部門代表作供時就處理居民投訴、監管大廈外牆大維修工作互相推卸責任,披露權責不清、執法草率等問題。6月底結束的第五輪聽證會聚焦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原因,聽取政府及業界專家證供與分析。
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不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將獨立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理由包括:委員會至今已獲得由各方提供的逾100萬份檔案及充足證據,有信心就火災原因經過、各方責任、招標問題作結論;即使轉為法定委員會也無法強制證人合作;法定調查委員會法律程序相對不靈活,將延長聆訊及調查時間,報告或延至2027年第二季才能提交。因此餘下的審視工作會以現有的形式繼續進行,委員會將於7月15日至17日聽取涉事方的最終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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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頭引燃可燃物起火
據現場閉路電視紀錄顯示,起火源頭位於宏昌閣104至105室外的單車平台。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藥物、毒理及文件科)李詠文作供指,調查人員在靠近104單位外的位置,檢獲了兩條煙頭。
調查人員已排除電力故障或縱火等因素,推斷紙皮與煙頭接觸引發的「陰燃」是起火原因。李詠文解釋,「陰燃」最初不見火,情況如燒烤點炭後,須撥風引入空氣才能起火,被煙頭點燃的紙皮因風勢吹襲,瞬間演變成明火並迅速蔓延。
調查人員又在現場採工程物料如綠色棚網、藍白色帆布等樣本,進行燃燒實驗。結果發現,樣本在明火點燃後迅速燃燒,並產生大量高熱溶滴。此外,現場物料如移開冷氣後鋪設的瓦通板、發泡膠板、踢腳板均極度易燃。
早前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在四川的大型燃燒實驗,按宏昌閣戶圖建三層樓高模型模擬進行測試。
棚網阻燃與否能量差27倍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杜志榮表示,事發當日先後出現12條火龍,首兩小時已波及470個單位,並蔓延至原本未受影響的棚架,產生「二次引燃」,加劇火勢。
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作供稱,易燃物是導致火災的更主要原因,初步判斷煙頭點燃雜物,而堆放在光井附近的可燃物積熱過多,助長火勢。
政府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香港城市大學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表示,即使火源起初較小但若現場多易燃物,容易引致火舌藉風勢蔓延;至於木製「生口」,會導致火勢與煙霧同時湧入逃生梯,令樓梯失去逃生效能。
袁國傑表示,假設宏福苑當日所有因素不變,但轉用阻燃棚網,「基本上火係燒唔起」,宏昌閣光井亦不會出現猛烈火龍。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實驗結果顯示阻燃與非阻燃的棚網釋放的能量相差27倍,若宏福苑有使用阻燃棚網,火勢可能在初期就自行熄滅。

91人死於吸入過量濃煙
大火共造成168人死亡,包括58男110女。半數死者、91人因吸入過量濃煙窒息致死。114名死者為65歲以上長者,佔總數近七成。獨立委員會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副教授江黎明在聽證會上指出,由於光井形成煙囪效應,火勢由宏昌閣1樓蔓延至最高層僅需10秒。大火高峰時段雖只維持2至4分鐘,但釋放的極高熱能已足以燒毀單位玻璃窗,令大量濃煙攻入室內。
江黎明分析,宏昌閣81名死者中,24人倒斃於走廊或樓梯間。這些地點本身沒有可燃物,意味他們是試圖逃生途中吸入濃煙致死,部分未受火勢波及的單位,亦有住戶因濃煙經門縫或窗戶入室而喪命。
零逃生時間 反映系統性失效
另一名專家、理工大學建築科學和消防安全工程講座教授Asif Sohail Usmani直言,由於逃生樓梯出口被雜物嚴重堵塞,宏昌閣居民的逃生時間「基本上是零」,加上火警鐘停用、大廈出入口被阻塞,進一步縮短了居民疏散的時間。Asif Sohail Usamani 形容宏福苑火災嚴重程度「史無前例」,更直言大火反映「系統性失效」,是 「一連串失誤所造成的結果」。
居民投訴輾轉各政府部門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指出,他曾就大厦棚網及棚索的安全問題多次要求鴻毅和宏業跟進及索要證書,一直未能得到滿意答覆。他其後於火災前的9月底及10月初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投訴及要求跟進,又在11月初因再發生石頭、竹枝從棚網跌落向勞工處投訴。勞工處則在火災發生的前兩天即11月24日,回覆指已突擊巡查,亦有向相關負責人發出書面警告。江祥發對執法部門的效率表示「無奈」,認為部門並無認真履行職責。「我諗如果(執法部門主力巡查)早些做,這火災我諗係絕對可以避免。」
而早於2024年7月20日,勞工處曾收到投訴指有工人在維修期間吸煙。勞工處先將投訴轉介至消防處,但消防處表示「非管轄範圍」,投訴隨後交由勞工處分區安全主任林秀青負責。林表示共進行了17次巡查,但期間並無目睹工人吸煙,因此投訴未能確立。
另外,宏福苑的大維修工程被歸類為「小型工程」,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作供時解釋「小型工程」屬於「自我監管」制度,承認除非收到投訴,否則ICU不會實地巡查。
聽證會亦披露ICU在巡查前會預先通知承建商,因而被外界質疑監管形同虛設。時任ICU總監劉輔國作供時承認,現行制度確實存在「盲點和漏洞」,但不同意自己把關不力,強調是火災將制度問題顯現出來,當時不覺得有大問題,並稱「如果預視有漏洞會處理」。

兩次檢測收同一份棚網阻燃證書 勞工處承認無仔細比對
勞工處在2024年7月22日時曾要求宏業提供棚網的阻燃證書,宏業提供了一份於2024年1月8日由檢測中心簽發的阻燃證書。直到2025年11月20日,宏業苑在颱風後更換了一批新棚網,勞工處因而再次要求宏業提供阻燃證書,宏業在此時交出了同一份2024年發出的阻燃證書。
林秀青承認,處方只有留意阻燃測試結果是否合格,並無仔細比對兩份證書。另外她承認勞工處就算收到證書,也沒有專業知識判斷檢測中心的測試標準是否符合處方要求。被問到有否向其他政府部門,如ICU、屋宇署及化驗室尋求檢測棚網的專業幫助時,林秀青回答道「冇去做呢啲工夫」。
林秀青指勞工處只負責處理和竹棚架安全的問題,而發泡膠板屬於建築物料,並不在勞工處的管轄範圍,因此她承認最後「發泡膠係完全冇處理到」。同樣的情況亦發生在宏福苑的「生口」問題上,勞工處高級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李萬邦指出,開「生口」並不觸犯勞工處職安健法例,李萬邦亦提到,宏福苑本身已有居民居住,「生口」問題應被歸類為大厦消防問題而非勞工問題,不屬於勞工處管轄,應交由屋宇署及消防處處理。
市建局招標妥旨在減圍標風險 不能100%杜絕
宏福苑火災悲劇亦揭發天價大廈維修工程背後的黑幕與「圍標」問題。宏福苑在2018年與市建局簽訂「招標妥」協議,市建局樓宇復修部個案經理陳日豪指當時的招標妥協議並未包括協助招聘顧問公司(RI),所以市建局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評論或判斷RI標書價格。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質疑鴻毅的中標價格的可行性,指鴻毅提出的驗樓費為20多萬,顧問費為30.8萬,即以低至平均每日約200元的價格負責八幢大廈、合共2000伙的工程。陳日豪則指不會思考是否有圍標或非法行為及價格合理性,認為「可能當時鴻毅好想接呢單生意。」
陳日豪亦解釋「招標妥」的定位,初衷是靠匿名電子招標平台減少圍標陋習,例如管理處派標時收取行政費從而篩選投標者、派發空白標書、或派人到場阻嚇投標者等。陳指招標妥不會評論投標價格的合理性。
然而居民在招標時往往傾向價格先決,缺乏專業知識判斷價格是否合理,意味招標妥未能完全排除圍標公司以不合理低價中標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