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政府公布《香港精準扶貧成果報告》,表示將不再定義何謂「貧窮」,並棄用以住戶收入中位數50%為基準的貧窮線指標。此個決定,引起議論紛紛。政府不再定義何謂「貧窮」,是否香港從此再無「窮人」?
世界上任何一種社會制度,都要解決貧窮問題。唯至今為止,都沒有一種制度能夠真正解決貧窮問題。人類社會演進,能夠不斷創造財富,但卻一直無法滅貧,到底原因何在?無論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政府,都曾用盡各種方法嘗試從制度上消滅貧窮,但最終都以失敗收場。換言之,政府只能減貧、改善和控制貧窮問題,要滅貧是不可能的;即使政府不為「貧窮」下定義,唯窮人仍在,貧窮仍揮之不去!
應付貧窮問題 就需界定誰是窮人
特區政府致力減貧;但要減貧,就需為「貧窮」下個定義。扶貧委員會於2013年公布第一條官方貧窮線,訂在住戶入息中位數50%。當時社會裏各社福團體都對當局訂出貧窮線大表歡迎,認為貧窮線可清楚反映社會貧窮實况,有助針對改善扶貧措施,以及監察扶貧措施成效。
然而貧窮線之劃定,向來都有爭議。例如以收入中位數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是用家庭可支配收入中位數的50%為貧窮線;歐盟則以家庭收入中位數的60%為貧窮線。若取後者,貧窮人口應會更多。這也許是特區政府採OECD標準而不用歐盟標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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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線是一個相對概念,以收入中位數為標準,不管是50%還是60%以下,其人口群仍然甚眾。以香港為例,用2020年貧窮線來劃分,香港貧窮人口有165萬(政策介入前),大約4個人就有1個是窮人。也許在政府眼中,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卻有逾百萬人為「窮人」,着實會影響形象!
除了貧窮線,全球界定貧窮的標準還有「絕對貧窮」,世界銀行定義為個人每天生活費在3 美元以下(約24港元);美國則用家庭最低食物營養開支的3倍作為標準。
貧窮線的概念,有利於政府計算「線上」和「線下」住戶收入差距,推算出政府協助貧窮戶所需的財政開支。然而以貧窮線為標準計算的貧窮戶,不計及資產,故此以貧窮線量度的窮人可能只是低收入家庭,並非全部都是「真窮人」!
唯不管是用貧窮線,還是以每天生活費作標準衡量,政府要應付貧窮問題,都仍需要界定誰是窮人、哪些人合資格受助。政務司長陳國基在上周發布《香港精準扶貧成果報告》時,提到鎖定了3個需幫忙的「貧窮群組」,包括劏房、單親及全長者戶。這只是界定了範圍;但定了範圍,當中應該向誰提供援助,當局仍需訂出一條「援助線」。
舉例說,劏房戶可能是學生或在職人士(住劏房只為方便上學或上班),他們並不「窮」,也毋須政府援助。換言之,劏房、單親及全長者戶都有貧與非貧之別,政府仍然避不開要定義哪些才是「窮人」、誰需要政府幫助。

精準扶貧 回歸董建華政府方針
本港扶貧工作始於董建華先生,他於2005年其任內第八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扶貧委員會,並推行一系列措施,包括採用24個貧窮指標,反映4個主要組別的貧窮狀况,包括兒童及青年、在職人士和成人、長者,以及社區。其中18個指標以個人為單位,6個以地區為評估目標。
當年扶貧政策受到不少批評,其中最嚴厲的意見都聚焦在「為何不設貧窮線」。但雖然沒有訂出貧窮線,董建華先生的扶貧措施其實已有「精準扶貧」內涵,主調是協助弱勢社群、讓整體社會分享經濟成果,也有特定的針對目標,例如扶助不能自力更生的弱勢社群。當年扶貧工作還包括援助貧窮兒童,資助他們參與課外活動、向貧窮學生提供補課,目標是令低收入家庭兒童得到更多機會自我提升,避免跨代貧窮問題惡化。現屆政府放棄貧窮線,改為「精準扶貧」,其實是回歸董建華政府的一套,以特定群體為扶貧對象,而非「一刀切」把資源投放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
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貧窮問題開始出現「質變」──經濟發展和完善福利制度,已基本解決了發達國家的極度貧困問題,它們的貧困戶並非面對生存問題,因為基本生活保障已足;發達國的貧窮問題其實是相對貧窮。香港情況亦如是,我們人均產值已臻世界前列,本地貧困人口並非吃不飽穿不暖,而是發展機會不足,收入長期處於低水平狀態,生活環境和發展機會無法得到改善。
減貧成效 關鍵在經濟發展
因應相對貧窮現象,發達國家減貧工作主要有三招:第一,集中改革福利制度,推行工作福利保障、改善勞工待遇、訂立最低工資、政府提供職業培訓等。第二是發揮慈善機構作用,引入非政府的民間資源,由慈善機構提供部分扶貧服務,紓解政府財政壓力,並推動扶貧工作主體多元化。第三是分類應對貧窮人士,按年齡、性別、種族、家庭結構、教育水平等分門別類,有針對性、有選擇性地推行援助形式,希望令扶貧工作得到最佳效果。這正是「精準扶貧」的要訣。

扶貧減貧工作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其實在經濟發展。所謂「愈窮愈見鬼」,金錢雖然非萬能,但是沒錢,尤其政府沒有足夠財政實力,想做好扶貧工作就無從談起。二戰後全球經濟不斷發展,經過近40年努力,全球貧困人口已由1981年的19.16億,降至2024年的1億(極端貧困,每天生活費不足2.15 美元)。國際社會實現了「千禧年發展目標」,即2015年全球絕對貧困人口要比1990年減少一半。
本港扶貧工作成績又如何?從2005年設扶貧委員會至今,扶貧工作已開展逾20年(2007至2012年委員會曾經解散)。若以貧窮線作標準,香港貧窮人口仍逾百萬,有些評論甚至說扶貧工作是「愈扶窮人愈多」!實事求是地看,回歸以來政府在民生、福利項目的開支不斷上升,各類津貼和補助涵蓋醫療、住屋、教育、交通、老人福利等。據當局數字,2026/27年度政府投放在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福利的預算經常開支,超過3500億元,佔整體經常開支約六成。無可否認,政府在社福方面的開支增加,扶貧工作裏基層市民能夠受惠的必定更多。
助脫貧上流 有否貧窮線無關痛癢
政府不再定義貧窮、棄用貧窮線,是否避重就輕、故意迴避貧窮「真相」?事實上,貧窮線只是扶貧工作其中一環,「貧窮」定義不斷在變,從求溫飽到求發展,香港基層家庭面對的貧窮問題也在變。現在的「貧窮」,主要在基層市民生活條件,例如住屋問題,包括居住條件和負擔住屋能力;還有就是工作機會、工資改善、年輕人向上流的機會,以及基層家庭可能面對的跨代貧窮問題。
歸根究柢,扶貧、減貧的基礎都是經濟發展。若經濟一潭死水、財富無法增長(包括政府庫房和港人財富),哪來資源可以幫助貧困家庭,為年輕一代提供向上流、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窮人永在,貧窮難滅。一個公平社會應該幫助更多人脫貧,並在脫貧之後能夠繼續向上流。朝着這個目標搞扶貧工作,有沒有貧窮線就無關痛癢了。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