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華人中,李嘉誠的商業成就是前無古人……其實毋須參政,只要李嘉誠本着「追求無我」之心,他完全可以憑他的驚人財富、才智及影響力,推動香港的經濟、科技及民主發展,作出令後人敬仰的貢獻。

從特區的法律框架觀之,香港警察執法很多時都是「合法」的,有法可依,但為什麼仍然爭議不斷?這個分歧的原委,從歷史沿革的角度,可以找到答案。

在華人中,李嘉誠的商業成就是前無古人……其實毋須參政,只要李嘉誠本着「追求無我」之心,他完全可以憑他的驚人財富、才智及影響力,推動香港的經濟、科技及民主發展,作出令後人敬仰的貢獻。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社會能否找到一條「獨特的民主路」,在不與「一國」原則「對抗」的前提下活出其尊嚴?這便是「被時代選中的我們」所面對的挑戰。

擔心日本集體自衛權的恢復會如何,我個人認為這是弱者的心態,是被侵略者歷史積澱的陰影折射。

強化律師權利保障,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循序漸進、馳而不息,律師權利保障才能從藍圖化為現實。

中老鐵路建成,對老撾意義重大,有助於老撾從「陸鎖國」變成「陸聯國」。東南亞的中國高鐵,下一站在哪?

隨便到街上走走,就會看到滿面風霜的老人,拖着瘦弱的身軀,低着頭去撿拾紙皮。香港這個世界知名的金融大都會,居然會有這一道城市風景線,實在教人心酸。

中國大陸愛用微博微信,老外則愛用臉書和 Twitter。那對於習近平這次備受矚目的訪美,Twitter 上的用戶們都在關注些什麼呢?

國企領導官員親屬經商問題,在改革開放後不久已發生,當年陳雲等中共第一代領導人曾考慮明令禁止,但因高層難有共識而擱置。由於問題愈演愈烈,民怨甚大,終使現任總書記習近平不能不理,

公共機構管治體制健全與否,對提升香港管治水平,非常重要。香港大學位列香港最高學府,校委會實應在管治理論與執行方面,為香港樹立良好榜樣。

美國的國際信譽就屬於軟力量。只要其他國家繼續認知美國的這種軟力量,美國便仍然是它們心目中的霸權。保衛在東亞的國際信譽,已經成為今天美國外交的重中之重。

美國的國際信譽就屬於軟力量。只要其他國家繼續認知美國的這種軟力量,美國便仍然是它們心目中的霸權。保衛在東亞的國際信譽,已經成為今天美國外交的重中之重。

9月2日乘搭港龍922班機於下午二時出發,赴北京參加9月3日的「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閱兵典禮。香港獲邀出席的代表超過200位……

於是,「中國威脅論」、「中國垃圾論」無遠弗屆,連一些小孩亦琅琅上口,中國本土也要附庸的聲音,著書立說,要「來生不做中國人」而後快!

今人已經難以理解,上世紀60、70年代,中國的狀況遠比朝鮮糟糕,生活水準更低,言論自由也不比朝鮮大。當時朝鮮在許多方面勝過中國,令不少中國人嚮往。

「超然論」是否特首梁振英迴避落實李國能報告中建議,把行政長官納入防賄條例第三條及第八條規管範圍內的護身符?

英治時期,行政立法不分立,反而是《基本法》改變了這形勢。

中東及北非難民大量湧歐,情勢失控。歐盟國家各掃門前雪,唯德國敞開大門,不設上限接收難民,引發國內極右勢力抗議。德國可借此補足勞力缺口,但也面臨福利及信仰衝突等危機。

中東及北非難民大量湧歐,情勢失控。歐盟國家各掃門前雪,唯德國敞開大門,不設上限接收難民,引發國內極右勢力抗議。德國可借此補足勞力缺口,但也面臨福利及信仰衝突等危機。

自由、民主、和平、民權、平等、改革、革命等思潮在60年代蓬勃發展,其中包括左傾和社會主義思潮的影響。全球學生運動和社會運動在各地興起,引發大規模的群眾運動。

自由、民主、和平、民權、平等、改革、革命等思潮在60年代蓬勃發展,其中包括左傾和社會主義思潮的影響。全球學生運動和社會運動在各地興起,引發大規模的群眾運動。

我們期待第三次「習奧會」給全球一個驚喜:BIT 向前邁進一大步。

新民黨發表新政綱,內容涵蓋土地、教育等多個範疇,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上次發表政綱是3年前,提出新政綱是為了回應社會的迫切問題。

沿着時光隧道回視歷史圖象,令人感慨萬千,在近1,400年前的唐代,民間就有充分的集會結社自由,在號稱「幸福的社會」卻難得有此自由,民間(公民)社會論和普世價值還受到批判。

人們即使有着高尚的情操,對於所謂不義的判斷和分析,仍需要清晰的說明與合理的深思。

自由意志主義還有一項重要原則:一群人的「集體權利」只是他們的個人權利的總和,沒有更多。既然任何一人無權以武力侵略你,即使一億人加起來,都不會變得有權以武力侵略你,因為一億個0加起來仍是0。毆打就是毆打,搶劫就是搶劫,多少人支持都沒有分別。

正所謂「風氣好不好,主要看領導」;「上有所率,下有所進;上有所行,下有所仿」。但要使廉潔風氣常態化,還須把制度「籠子」紮密紮牢。

就中東地區來說,主權國家秩序經歷了三波大的變化,這三波變化都給這個地區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張主任的講話的主要論點中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的描述,其中包括「行政與立法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獨立」,對於香港法律界和司法界來說,這已經足以構成「separation of po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