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熟習普通法的法律工作者會視法律解釋權是屬於法官的天職,不容其他人僭越。

案例是普通法中的重要一環,法官審畢案件之後,通常都會以文字紀錄他審理案件所應用的法律依據及解釋有關法理。

在馬場上我們不時見到有馬匹臨場賠率急跌, 導致馬迷跟風把賠率拖得更低,但跟風並不代表贏錢。

如果以首四名預測馬匹作為投注基礎,投注額就會減少為每場60元,但中獎機會亦相應付減低,結果亦同樣為得不償失。

在可預見的情況下,基本法的條文都能照顧到香港的獨特需求。但是科技的進步會引進不少新挑戰,超越草擬基本法時所能想像到的情況。

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擁有永久性居留權的非中國籍居民在各領域貢獻良多,所以容許某些非港人參選立法會議員,以及終審法院可委任其他實施普通法地區的非港人為終審法院法官。

從中國的角度來看,回歸是指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意即中國只是有一段時間因為種種原因散失了主權,但這個主權從未斷絕,一直存在。

香港人一向對國家安全、民族意識的觀念薄弱。 面對如此嚴峻的情況下如果繼續放手不管,問題會愈來愈嚴重。

這種操作方式是標準由上而下的思維,並沒有提供社會認真討論《基本法》的誘因及動力。

《基本法》有很多細節及原意,必須清楚認識,否則到有需要應用時,便沒有清晰的背景資料去作出有意義的討論。

現屆政府成立土地發展專責小組一次過全面研究各項開拓土地的方法,可以說得上是釜底抽薪、對症下藥。

其實有志者大可參與政府地的投標或拍賣,不會完全沒有門路。

除非土地擁有人放棄業權,政府一般是沒有理由把土地收回的,所以會考慮改變原有用途,以確保不會與有關地點周邊地段的長遠規劃用途衝突。

遠赴異邦重新創業,艱苦不為人知,要由零開始與當地人打交道,說服他們撥地建廠房,而訓練員工亦要花上巨大的心血,不是一般打拼多年的廠商所樂於面對。

早期來港避難的內地人士,由於不少是軍隊出身,聚集起來自然形成一股勢力,單靠警察的「皇氣」,難以順利拆屋收地,事前必須做好溝通功夫。

各政府高官不停公開解說,不失為另一種「消磨」,令反對派頓失先機。

大眾不應抽離事件的整體性,就指本港法治已死。

近年土地問題廣為社會大眾關注,批評地政總署的土地政策,總能吸引大眾目光,不過,土地管理涉及諸多問題,批評者應了解背後的種種原因和有關方面所作的努力。

土地供應是長遠的解決方法,但遠水救不了近火,現時市民最貼身的「近火」,就是置業問題。

立法會在這方面的「墮落」,始於多年前以圖劫持及癱瘓政府的「拉布」行動以達致政治目的,但多年來都無法達致這個不切實際的目的。

當年不少內地港人子女以為香港很繁華,生活比內地好,但來港後便發覺香港生活不易。

集中所有能力,去衡量在面對的實情下的最佳解決辦法。這就是我們現今面對的狀況。

這次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的推銷手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為何政府推行政策時必須全面準備主動出擊。

明明說明公民抗命,以身試法,甘受牢獄之苦。但到頭來面對判刑上訴的結果,心感不忿!

《基本法》確定權力分立所以在香港政制中,沒有出現權力傾斜任何一方情況,但沒有用上三權分立的字眼。

香港成功的故事很多,很多時要找的,是一條看起也許平平無奇但明顯適合自己的道路。

管教小朋友,要讓他清楚認識自己的能力,不宜高估因為天外有天,反之亦不宜放棄任何挑戰更强對手的機會。

人生的跑道這麼長,早了起跑會相差多遠?

我發覺芬蘭除了優良的師資,他們擅於製造「語境」。

國民身份沒有爭議性,亦不應該有爭議,就如德育和公民意識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