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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和伊斯蘭教到底什麼仇什麼怨?

——論政教分離的演練與衝突

繼今年1月《查理周刊》遭遇恐怖襲撃後,法國再次成為「聖戰」的受害者。恐怖襲擊頻發的背後,是法國世俗與激進教義爭奪民眾中的節節落敗。去宗教化潮流下的法國,究竟和伊斯蘭教有什麼仇怨?這篇案例分析可為讀者提供一點線索。
撰文:劉作翔
選自:《學習與探索》
 
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平等權、政教分離等是現代國家普遍確認和奉行的憲法權利和憲政原則。但在實踐的領域和現實生活層面如何正確地處理它們之間的關係,是一個常常會引起紛爭的問題。本文通過對國外兩個案例的分析,來探討堅持政教分離原則和宗教平等權對保證宗教信仰自由的意義及其實現的最有效的法律途徑。
   

一、兩個案例

   
首先講兩個案例:第一個案例是法國的「頭巾法案」;第二個案例是歐洲人權法院的一個判決。
   

(一)法國的「頭巾法案」及其引起的強烈反響

 
2004年2月10日,法國國民大會以494票贊成、36票反對、31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票,一讀通過了政府提出的一個在國內引起廣泛爭論、甚至也引起國際爭議的法案。該法案嚴禁在公共場所配戴明顯的宗教標誌,包括穆斯林頭巾、猶太教小帽、基督徒的大型十字架等。公立學校學生違反此法者,可能被學校開除。該法案涉及到宗教信仰自由和平等權的衝突問題、宗教標誌飾物所包含的政治含義、更大的問題是政教分離問題。法國很早就有法令禁止公立學校佈道。法國人崇尚自由和平等,將平等、自由放在根本位置。他們認為,如果允許佩帶宗教標識的飾物,會對其他人的宗教平等權造成侵害。這個法案通過的前後,都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反對抗議活動持續了很長時間。
   

法案背景:伊斯蘭頭巾引發新立法

   
在法國,一些伊斯蘭婦女習慣總帶着一塊頭巾,圍住脖子和耳朵、嘴,更有甚者連眼睛也一起蒙上。 1989年,幾名頭戴伊斯蘭頭巾的女學生,在法國一所中學被禁止入校,引起了穆斯林社會的強烈抗議。這是此類事件引起公眾關注的最早紀錄。 2003年秋天,在法國外省的一個中學裏,四名伊斯蘭女學生由於不聽校方的勸阻,不願意在校園裏摘掉頭巾,而被學校開除。由此引發了法國全國有關政教分離、民族團結和統一的大爭論。
   
2003年7月3日,針對法國社會中不斷發展的社團主義傾向,法國總統希拉克主持儀式成立了調查政教分離原則執行情況的思考委員會。委員會由包括各種宗教身份的20名有威望的專家和學者組成。希拉克要求委員會在年底前提交一份法國社會執行政教分離原則的報告,並對更好地執行政教分離原則提出建議。希拉克在成立儀式上指出,政教分離原則是憲法規定的,但這一原則的執行在法國一些部門和學校開始遇到困難。他強調,法國社會承認文化和宗教的多元化,並把它視為實現民族團結的基礎。任何其他所謂的原則都必須服從共和國法律。
   
2003年11月,由社會學專家貝爾納·斯達西擔任主席的「政教分離專家調查委員會」,將他們通過六個月的調研工作得出的報告,呈交法國總統希拉克。報告指出,包括學校、政府機關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均應堅持中立性原則,不宜讓公然故意帶有宗教或政治色彩的標誌出現。同時,報告建議把一個伊斯蘭教節日算作學校假日。
   
圍繞宗教在法國社會的角色、圍繞對伊斯蘭族群融入法國社會之艱難的關注,多年以來,以伊斯蘭婦女的頭巾問題為焦點,已經在法國引發過多次風波。而《斯達西報告》正是着眼於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報告要求制定一條法律,明確規定在公共服務機構內,無論是天主教徒的大十字架、伊斯蘭教徒的頭巾還是猶太教徒的小帽,因為都是具有強烈象徵意義的宗教標誌,都一律禁止佩戴。
   
這個報告的支持者認為,各種政治勢力出於一己私利,正在假借宗教名義破壞共和精神與原則。恐怖主義分子也利用了這一點。他們在學校或公共機關將宗教標誌公開展示,或把這種展示本身作為武器,藉機宣傳宗教並對具有其他信仰的人構成威脅。這樣的行動就是對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自由、平等、博愛」精神的挑釁。特別是在中小學校這樣實施普通教育的場所就更是如此。學校應該對所有宗教一視同仁,教學不應具有任何宗教色彩,教師個人的宗教信仰或傾向也不應該帶到教學中去。國家應該藉此機會制定明確的法律,規範有關行為。還有的人認為,頭巾首先是政治而不是宗教的象徵。伊斯蘭婦女的頭巾標誌着女性對男性的依賴和附屬關係,並且,信教與否、信仰程度如何,並不體現在外表上,而是在內心裏。根據民意調查顯示,57%的法國人讚成立法,在學校內禁止宗教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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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