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要向港人交代的幾個問題
排除中國的條款是中央政府認可的「刻意安排」,絕非「漏洞」。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林鄭有責任交代《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的安排的來龍去脈,而不是輕率高傲地斥之為「廢話」。
排除中國的條款是中央政府認可的「刻意安排」,絕非「漏洞」。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林鄭有責任交代《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的安排的來龍去脈,而不是輕率高傲地斥之為「廢話」。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日前發表長文,呼籲特區官員認真考慮保留拒絕將港人移交給內地當局的權利。相反,政府可以考慮不移交港人到內地,改為在港接受審訊,即實行「港人港審」。
如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有點自知之明,應該立即撤回與內地進行逃犯引渡安排這一未經深思熟慮的議案。林鄭月娥及特區政府高官愈是公開為這條議案辯解,就愈會讓全球聚焦在內地那名聲不佳的司法系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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