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已經竣工,目下正在鋪設各種通訊、水電等等線路。但尚未解決的問題還有不少,包括車流量不足問題可能導致巨額赤字,以及是否可以跨境執法的問題。哪些可以靈活處理,哪些是制度上的藩籬無法踰越,都需要在短期內由中央及粵港兩地政府去商討,否則一切準備就緒也無法按計劃通車。
由於粵西與香港之間的貨運量減少,以及乘坐大巴來往珠海與香港之間需要「兩地兩檢」,比起坐船70分鐘能直達市區,能節省時間的因素消失,客運大巴的流量也不會多。最重要的是香港的政治氣氛不歡迎內地車輛大量湧入香港,目前只發出3,000個兩地牌照,估計通車後的港珠澳大橋將會遇到車流量不足的尷尬。更重要的是,工程造價1,000多億元的投資,如何以及何時才能收回成本是一個大問題,甚至連日常營運成本也會吃不消。
停車場安排乏前瞻
港珠澳大橋除了運輸因素外,還有一個觀光因素。由於其被認為是人類工程的「七大奇蹟」之一,是世界最長的跨海大橋,相信會吸引不少駕車人士對體驗大橋趨之若鶩;即使沒有兩地牌的車輛也可以從任何一方開到橋的另一方,將車停泊在口岸的停車場,入境後轉乘公共交通進入市區。珠海方面在口岸停車場設置3,000個 停車位,香港司機大可以利用這個方法體驗在大橋上開車的樂趣。然而,珠海的車輛要開到香港則未必可以,因為香港口岸的停車位只有650個,而且只是給香港的車輛從市區開到口岸停泊,而不是為外來車輛設置的。這種缺乏前瞻性的安排就大大減少了提高車流量的可能。
目前珠海一方還有一個更大膽的想法:從珠海出發的車輛只開到在三分之二路程,飛越大橋後穿過長達6.7公里、世界最長的海底隧道,到達仍然屬於廣東地界、在海上專門為觀光而建的人工島,掉頭返回,不開到香港一方而毋須香港批准,也可以滿足駕駛樂趣。這個設想遇到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車輛要在珠海辦理出關手續,到了一個還沒有出境的地方又返回。出關不出境後重新入關,這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是否能夠得到中央政府首肯,目前還是未知之數;但如果中央政府能夠靈活處理,則可以大大提高車流量,將來全廣東甚至來自更遠省份的車輛也會被吸引過來體驗大橋駕駛,其創造的價值可能超過大橋本來為運輸而建的初衷。
目前這個設想還沒有得到北京的批准。假若中央政府採取靈活處理,但路費收入如何分配也是一個原則問題。港珠澳大橋建設費用由中央與廣東省政府合共提供 35.1%,香港出資50.2%,澳門佔比例14.7%。但按照上述通車方案,車輛只在廣東一方行駛,收入應該全部歸內地嗎?抑或是將總收入按照出資比例來分成?無論哪種分配方法,都會引起某一方的不滿,最後恐怕還要北京來「大石壓死蟹」定奪。
港珠澳大橋通車還遇到一個處理緊急救援的難題。在大橋上發生交通意外需要將傷者送到最近醫院急救,是人道主義原則。大橋約三分之二的路段屬廣東一方,不到三分之一屬於香港一方,如果在廣東路段靠近香港位置發生大規模車禍,理應是香港派出救護車將傷者送往大嶼山醫院搶救。香港的救護車和救護員在內地境內提供 服務,會不會超出香港公帑不能離境使用的原則?但畢竟是意外和救人如救火的事情,相信不會遇到太大的反對。
然而,香港的交通警察能夠到車禍現場處理和調查嗎?這就牽涉跨境執法問題,而香港的交警可是佩槍的。即使內地一方出於靈活處理的原則,允許香港警察到內地 一方執法,香港的警務條例也不會允許警察將槍械帶出香港範圍。這個問題如何處理,相信雙方連原則問題都沒有得到來自更高層的指引。
大橋管理衍生複雜問題
港珠澳大橋之所以偉大,是在工程難度方面創造了奇蹟,單是海底沉箱工程已經是世界首屈一指的水平,這些都可以由工程師利用嚴謹的科技手段解決。但大橋管理衍生出來的問題,則折射出比一國兩制還要複雜的處理原則。以工程費用超支問題為例,2009年動工時,工程造價是按照此前幾年的價格水平估算;此後物價飛漲,香港要追加撥款,在立法會上還出現了拉布等等阻撓而導致延誤工期。內地一方其實到目前還沒有就追加撥款方面有所定案,超支部分統統由各個國企的承建商墊資,將來如何收回還是一個問題,但起碼沒有由此而延誤工程進度。
內地由於體制問題可以犧牲原則而靈活處理,香港一方在任何問題上都要嚴格按照法律授權處理,絲毫沒有靈活的安排。內地的處事方式可以保證效率,香港為了原則而放棄效率,甚至是由於延誤批准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孰是孰非,難以定論,但目前需要急於解決問題,才能保證順利通車。如何處置,特區政府和立法會議員都要認真對待。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