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這東西,很奇怪:當它沒有受到懷疑、如常運作的時候,你不會珍惜,只覺得是理所當然,正常得不能更正常。可是,當信任受到侵蝕,慢慢不能再起作用時,突然之間很多常規也會出現問題,不信任迅速令既有的安排、做法受到質疑,而關係很快便告崩潰。到發生這樣的變化時,大家恍然大悟,原來信任已經消失、關係已經破壞。
而我們都知道,破壞信任很容易,但要建立相互的信任,則是需要很長時間才會有點成效的工程。所以,當不信任取代信任之後,事後的恢復工作十分艱巨。
有關的研究早已指出,信任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潤滑劑:它令很多事情變得好辦;我們可以繞過很多細節,憑互信而迅速作出決定。不過,話又得說回來,假如一切事情都以信任的方式來處理、解決,又不見得就是一件好事──制度、程序的建立,多多少少是在某程度的不信任之上而發展起來的。因為我們都不想由某一個人說了算,又或者一些重要的決定全無交叉的監管,以致個人的意志、權力可以蓋過一切,於是我們制定了程序,建立了一種不可能任由一小撮人隻手可以遮天的制度。
如何面對不信任 政治領袖須學懂
當然,制度和程序往往會造成決策效率降低的現象,辦起事來迂迴曲折。但這樣做的好處則是程序本身形成了一套保護機制,令大家有方法可以在社會的監督之下,以較小爭議的方式來處理大小事情。說一句老套的說話:我們要在信任與不信任之間,取得一個平衡。很多時候我們聽見領袖們要求群眾信任,但他們其實也應該知道,一種合理程度的不信任,也是任何社會的正常狀態。
今天,我們身處的世界是一個信任倒退、處處充滿着不信任的氣氛的大環境。當然,事出必有因,不能把問題都歸咎於民眾心態轉變之上。在世界各地,所有政治領袖均必須學懂如何面對不信任,並且懂得在充滿不信任的環境裏繼續管理。當中尤其巧妙的地方,是如何在眾人均表現出一副不信任的態度時,想辦法向對方解釋,嘗試將討論的焦點拉回到可控制的範圍之內,同時把受傷害的程度減至最低。
這聽起來好像是「小學常識」、顯淺不過的道理,但在現實生活之中,卻不一定是會有很多領袖願意採取的對策。我們可以想像,在那些領袖腦海裏,會覺得:(1)自問無愧於心,為何自己要如此委屈、低聲下氣?(2)其實個人作出決定,乃現有章程所容許的步驟,那既然是可以做,為什麼做了決定之後卻要額外解釋?又如果再作詳細解釋的話,不就是等於自貶身價,日後更難確立權威?或(3)反對者來者不善,背後另有政治議程,所以就算再三解釋,也不可能化解分歧,既然如此,何不將個人的威望押上,來一次正面交鋒,而不再左閃右避,但求息事寧人?基於種種考慮,我們不時可以見到,好些領袖會正面對抗不信任對他們所造成的衝擊。
愈想突顯權威 愈多引起懷疑
誰勝?誰負?很難說是有一套固定的方程式。當中重要的變數是,領袖的素質各有不同,難以一概而論。坐上領袖位置的人士,不一定有領袖能力,又或者他們缺乏個人的權威或魅力,都是十分重要的決定因素,影響到整件事情的發展。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這種領袖與民眾於不信任氣氛下互動的過程中,對制度本身一定會造成磨損。很多時候領袖愈想在受到挑戰的過程中,重新突顯他們的聲望、權威,以為這樣做便壓得住整個場面,其結果卻剛好相反,引起更多人的懷疑。表面上他們看似很有權威的模樣,差不多可以保證日後會不斷給人在細節中挑骨頭,直至來一次重重打擊為止。這是低信任社會環境的一種惡性循環,不斷向新的低點下滑。
那麼,如何是好?領袖們要做的,是要視群眾的懷疑、不信任是常態,一早把不信任預算在管理民眾反應的成本之中,由不信任開始(例如多加互相監管的程序),來逐步建立信任。今時今日,任何領袖以為信任是大家的起步點,必然落得慘淡收場。本來領袖們個人的起起落落,市民只是袖手旁觀,沒有切膚之痛;但領袖們的失誤,往往要整個社會一起賠上成本,我們則難免會覺得不甘心。這是殘酷的現實。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