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科大頒了一個榮譽大學院士的獎章給我,使我十分惶恐。有位昔日中學同窗、現在是新加坡金融界名人的朋友飛來到賀,感其隆情,所以我通過鄭國漢校長的幫助,在其位於中環的「鐵竇」嶺南會所設飯局,與一眾有識之士討論香港時事。此會所價廉物美,有多款獨家名菜,若肯對外開放,一定客似雲來。
席間同窗聽到眾友談到香港種種政治與土地問題,難掩其困惑之色,連問為何政府沒有這樣做那樣做。朋友雖可能同意其看法,但盡皆搖頭苦笑,因都認為香港政府政治能量不足,與新加坡人習慣了的強勢政府不可同日而語。
港府政治能量不足
其實同窗的觀點十分普遍,我認識不少居住在海外但很留意香港事態的華人高級知識分子,他們見慣外國政府的強勢執法及管治,均不明白香港政府為何畏首畏尾。香港政府在他們眼中的形象絕對是軟弱及辦事不力。
這或許有點冤枉,香港公務員一般做事勤快,比起外國的政府部門效率高得多(當然也有不少例外),但我們也的確看到不少港府欠缺政治能量的例子。十多年前23條是否應立法,社會頗有爭議,但這麼多年過去後,香港經過佔中與旺角暴亂,環境已經與十多年前不一樣,當年未必需要的23條,現在已變得十分需要,但港府遲遲不敢去馬。
香港最重要的社會矛盾之一是土地供應嚴重短缺,以致樓價高企,本來排除政治阻力大刀闊斧多種途徑增加土地刻不容緩,但政府仍需成立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以圖凝聚更多民意支持。凝聚民意沒錯,但代價是拖慢了時間,若政治能量充沛,便不用多此一舉。
又例如,社會中早已有不少人疑惑,佔中是違法活動,主事者亦直認不諱,政府仍未有檢控,如何說服市民政府敢於依法辦事?
我素來認為政府不應管太多事,市場能解決的問題,政府便不要管。但無政府主義更糟,政府有她的角色,應要管的,便堅定有力執行,若非如此,容易跌入「公地悲劇」陷阱。
「公地悲劇」是經濟學重要概念。設想有一塊沒有明確產權的公地,誰的拳頭夠硬便可在此公地上搶得更多使用權,這便容易造成紛爭,形成社會損耗。公海中捕魚若無國際條例規管,各國漁民便會競先比別人早一步捕撈,這會造成過度捕撈,破壞魚類天然再生能力,長遠漁獲會減少,這也是「公地悲劇」的一種。
應多分析堅持原則
政府是擁有大量資源身懷瑰寶的組織,其資源雖說是屬於人民,但人人有份的資源也可被視作產權不清,這樣便也容易弄出「公地悲劇」,若政府不是堅定按合理原則配置資源,便會引致利益團體競相把政府當作肥肉,予取予攜。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雖無權力,但連它也一樣可受「公地悲劇」之擾。小組職能是弄清民意、凝聚民意,政府最後的決策也許會受小組所反映的民意影響。土地既然是社會重要資源,而只要能說服小組自己的利益最重要,那麼土地資源便可能向己方傾斜,各種利益團體,自會出盡百寶,誇大己方的重要性,貶低別人,這也是「公地悲劇」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避免「公地悲劇」不難,政府或土地小組這類組織,只要事事分析、堅持原則、不畏攻擊便可。
原刊於《晴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