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發展迅速,保險科技(InsurTech)順勢興起,傳統保險勢被科技取代。亞洲保險有限公司總裁陳智思面對高科技的潮流,如何應對?保險科技與傳統保險相比,優劣何在?
最擔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覺得未來10年網絡安全是最重要的議題。」陳智思為金融領導委員會成員,經常與金融界人士商議,認為網絡安全是現今最受關注的議題。他解釋,因為現今人們愈來愈依賴科技,愈來愈追求便捷,背後有很多不同類型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只在銀行裏出現,將來更為廣泛。不只是香港,外國同樣受網絡安全問題困擾,不論惡意的攻擊,還是沒惡意的惡作劇,都令人困擾。
陳智思作為金融界人士,更擔心網絡安全。金融系統有問題,會造成恐慌,後果難以預計,因此網絡安全不容輕視。金融機構沒有能力去處理網上安全問題,如果保安做得好,黑客會用更先進的方法攻擊你。
需要面對客人的公司,如果客戶資料被盜取,可說是一場惡夢,而金融機構做預防工作需花費天文數字。「就算你不願做,監管機構都一定要你做。當有資料遺失,監管機構就會投訴你。如果銀行的錢被盜,賠償可以天文數字。」
「現在Smart city計劃還未完成,真幸運!」最近政府有意推動智慧都市,陳智思慶幸計劃還未開始。「幸運的是,現在智慧城市還做不成。如果做得成,更糟糕。如果保安方面不完善,你的個人資料外洩,你可能什麼都失去。」
科技未能取代人壽保險
保險科技會否顛覆傳統保險行業?「我覺得傳統保險業未必即時被科技取代,但十多年後就難說。」陳智思表示要有心理準備,新模式和現有模式都有機會跑出。他認為比較簡單的保險,基本上全面透過電子技術就可以被取代,但有些服務不能被科技取代,例如人壽保險。
「因為人壽保險需要人去解釋,未必完全單靠一個電子平台去全面做。如果買簡單的傳統人壽保險,科技可取代人手,但如果是比較複雜的人壽保險,需要人手去推銷的話,科技未必完全做到,這是香港的情況。內地比較接受保險科技,發展得比香港快。香港始終習慣了有人去推銷保險。」
未必人人都買保險 電子平台要看需求
陳智思認為保險科技是大趨勢,將來用手機就可以買保險,但人人不會自願買保險,對保險科技全面取代有保留。「我肯定相信保險透過電子的介面,只會增加不會減少,但唯一不肯定的是,買保險視乎需求。」
香港法例規定必須買的法定性保險例如勞工、汽車保險等,人們會主動聯絡保險公司。但有些保險,沒有人推銷的話,要有誘因人才會買,例如商業性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健康保險等,現在這一刻未至於人人都買保險,「你很難想像一早起床就用電子平台去買人壽保險。」
既要「吃老本」 也要接觸新事物
陳智思認為保險科技反映了整個香港的問題:不斷「吃老本」。「香港吃老本一定可以?香港的老本就它的強項,不應完全放棄,並要繼續發展。但我們只吃老本,不肯面對新事物?我覺得兩邊都要做。」
他眼見香港周邊地方的科技發展如此迅速,但香港仍停滯不前,他以中國內地為例,沒有電子錢包就難以去內地工作。「內地13億用一個主流模式,香港難道不關注嗎?內地有3億中產人士來港購買保險、保險服務等,如果香港沒有內地的電子支付系統,怎樣做生意?」陳智思認為將來一定在科技發展。不可能不發生。「是否要放棄老本?我覺得不一定。我現在仍然保留,但我一定面對新事物。這就是我公司的策略。」
保險中介仍有價值
「你說將來完全沒有中介,我覺得不是。但完全不變,我又覺得不是。我覺得中介仍有自己的價值。」陳智思認為保險科技推出後,中介是最大輸家,保險商和投保人或者有一些得益,但他認為完全沒有中介是不可能的。
買保險是一個預防性的動作,不發生意外,就不知道保險的價值,中介就是商討賠償的關鍵。陳智思用保險單和名貴手錶作比較。「大家買保單與買名貴手錶不同,買了名貴手錶後,戴起後明白它的價值。買一張保單,只是一疊紙,不知這些紙的價值。大家只能靠購買的價錢來比較,買了就買了。當你發生意外,保險公司賠償時,保險才發揮真正的價值。誰賠得較快?願不願賠?怎樣賠?這一刻才出現。買的時候,nobody care.」
他鼓勵中介要面對時代的變遷,要自我增值,否則會被淘汰。
傳統企業要應對科技趨勢
「我的公司不是對客人為主,以銷售為主,我相信公司被取締的機會較微。但我都有一手準備,不可能不看現今社會發展。」陳智思為了應對保險科技,現在已申請虛擬保險牌照。一方面有傳統的平台繼續營運,另一方面與夥伴合作做虛擬保險。「我絕對不會輕視保險科技的發展,但最終誰是贏家?沒人知。如果我們不去準備,就一定不可。」
陳智思鼓勵業界不要覺得自己做得比過去好,就不去計劃未來。「大家不要只看現在,要看10至15年後的發展。無論中介好,保險公司好,大家都要去準備。相信大家都有意識。不過即使大家都有意識,配套如何?」
他認為保險科技硬件未能符合現時趨勢,現時香港保險科技人才不足夠。即使深圳的高科技人才願意來港,也不能完全解決問題。
陳智思簡介
行政會議召集人,亞洲金融集團及亞洲保險有限公司總裁。現為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席、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和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主席,並任香港地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曾任立法會議員、嶺南大學校董會主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主席,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主席。於2006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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