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稅務部門剛公布今年將出台《稅收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重點項目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建立「一個灣區項目,一個團隊服務,一個方案施行,一竿子到底的服務模式,全面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這對於大灣區計劃到底是什麼提供了端倪。
以11市現況定位 規劃不離市場
年初《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很多港人覺得十分疑惑。第一,規劃綱要給區內11個城市的定位正是他們現況,那麼規劃有什麼意思呢?譬如規劃要「鞏固和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推動金融、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大力發展創新及科技事業,培育新興產業,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國際大都會。」
第二,大灣區計劃是內地首先提出,香港是不是「被規劃」?會不會因而失去一些自由和自主?第三,有人說珠江三角洲本來就不是什麼灣區,而是一個河口(estuary)。提出大灣區這不符事實的新講法,到底有什麼意思?這樣的「新品牌」(rebranding),究竟有什麼好處?
規劃綱要給區內11個城市的定位正是他們現況,突顯了儘管粵港澳大灣區計劃雖號稱計劃,卻不脫離市場,更不會違反市場力量。
跨境便民措施 增港人自由機遇
其次,筆者認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主要是給各地各級政府官員看,目的是希望他們明白大灣區發展的概念是要政策配合,讓大灣區的整體潛力得以發揮。諸如跨境理財通機制、容許港人在大灣區內置業並豁免港人置業須繳交內地居住、學習或工作證明;港澳居民子女享學前教育服務,可參加當地中考,入讀高中;容許持香港身份證的外國人可申辦2至5年的簽證或居留許可,可多次於大灣區內地9市出入境及居留,毋須再逐次辦理簽證。
此等措施大大增加港人的自由,即除一向享有的自由可繼續外,港人將獲更多的自由。至於個人會不會利用政策帶來的機遇,那是個人的選擇。
3貨幣3法制 3稅區合作共贏
第四,粵港澳大灣區計劃甫公布,不少人大潑冷水,指區內有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三種法律制度,怎麼可以融合成為有機的灣區經濟?但是恰恰是這些表面上的障礙締造大灣區計劃的必要性,各級政府才有必要克服障礙「合作共贏」。否則每個城市自己顧自己,或爭做龍頭,或損人利己,最後錯失合作共贏的機會。
一個例子是讓高端人才享「港人港稅」、全面啟動出入境便利化試點等。措施雖只適用於高端人才,卻確實會對發揮大灣區的潛力有幫助。
灣區群聚效應 激勵經濟創意
粵港澳大灣區這名稱確是rebranding,rebranding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可引發與東京灣、紐約灣、和舊金山等灣區的聯想和比擬。這種比擬(benchmarking)對政策設計者提供重要參考,亦有激勵作用。灣區之所以矚目,是因為世界上的灣區都是創意勃勃、經濟昌盛的城市群。
東京灣區、紐約灣區、和舊金山灣區,都是活力澎湃的城市群:向內享城市群聚經濟的好處;向外享灣區港口貨運的方便。這就是所有灣區的特色。
原刊於《經濟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