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炳良曾擔任公務員,多年後輾轉成為局長。自董建華推出問責制以來,一直有傳聞局長與常秘之間不咬弦,甚至出現公務員陽奉陰違的情況。張炳良卻笑着表示自己與任內有三個常秘(包括黎以德、栢志高以及後來接任的應耀康)合作相當愉快。「我的管治風格是這樣的,問責班子及公務員團隊要充分合作,否則成不了事。凡事反對不可行,也不預期局長說要推A就A,這樣就沒有獨立思考,我也希望同事能提出問題。」
「我長期研究公共行政,發現所有地方的人都需要互相配合才可成事,如英國也是首相(Prime Minster)一言堂,不同人有不同看法實屬正常,所以我與同事開會時暢所欲言,就不同問題各持己見,當然最後是由局長作出決定,因此我也要負上責任。」他總結過去5年局長生涯,認為自己與公務員配合得不錯,大家互相信任。
Why與Why not?
如果按照張炳良的說法,人的因素在高官問責制中甚為重要。例如他本身喜歡與公務員合作,自然相處融洽。如果局長想推行符合自己心意的政策,但公務員抗拒,便不能如臂使指,兩者會否難以合作?他回應指,「抽離自身來說,從局長的角度來看,我『空降』即位,我也想推行應做的政策或方案,反過來如果局內公務員很想推某些政策,其實亦這是好事,代表他不會因循於現狀甚麼都不做,而是想推動一些新事物;從政府整體來說也是好事。因此局長和公務員團體都不會安於現狀,兩者都想要改變是好事」。「我作為局長如果思維與公務員一樣,我就會沒有使我優於公務員的附加價值。作為政治任命的官員,我的附加價值就是問下屬兩件事:為甚麼是這樣的(Why)?為甚麼不應做這些事、為甚麼不行(Why not)?必先經過這些思考,而這些思考只是我個人觀點,如果我想得太簡單的話,公務員應指正我,而他們指正了我又會顯示出他們的附加價值,大家都盡了自己應盡的責任。兩者互相補足,這樣安排就很理想了。」只是他也深明,在實際執行上大家也面對問題,把政策由概念變成現實操作,過程中一定要解決這些問題。政府想行動,先要問公權力基礎是甚麼,政府要仔細具體地考慮很多事情,如有時需立法,就要先考慮能否立法、法律有沒有漏洞、誰去執法、法律基礎是什麼、修例能否通過、遊說、諮詢、執行時所需的資源等等的一連串考慮。
外國培養政治人才自有一套
如果問責官員都是公務員出身,似乎有違原意,失去附加價值,林鄭月娥的政府屢受批評,正是此因。張炳良對此表示不同意,認為與出身的背景無關,他指出當人坐在不同位置,就會有不同的思考,如醫生當上了局長,便不能以醫生的角度看問題,而是要以更廣闊的視野看待問題。這類部長是公務員出身的情況於外國並不罕見,甚至可能是制度刻意安排,接着他從學者角度分析,「例如新加坡經常從軍隊、公務員中尋找精英,安排他們到安全選區選舉,當選後進入政府內閣從初級部長做起,累積政治本錢。如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也是從軍隊出身,他也不能長期以軍事角度看待問題;又如法國過去有很多政府官員也是公務員或公共機構、法定機構出身,這也不代表他們思維單一。局長和公務員身份不同,看待問題也不同,如局長對公務員說如何執行,公務員則對我們提出建議。解決社會問題沒有所謂『最佳方法』,只會有次佳方案、三佳方案。因此很多時候在處理矛盾或在利益上的取捨未必令所有人滿意,這就是政治現實。」
談到外國選拔政治人才的方式,不得不審視香港情況,香港缺乏政治人才的問題一直為人所詬病,曾蔭權在高官問責制加插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職位,正是要解決這個問題,但香港又缺乏在外國一樣的旋轉門制度,政治人才似乎難以培養,早期甚至只會在外界尋找人才接任高職,使人深感政治人才培訓階梯從缺。張炳良指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因為現屆政府有些副局長以前是政治助理,也曾委任副局長為局長,而政黨亦有培訓政治人才,但他也希望未來可以看到香港問責官員是政黨出身。「當然政黨或制度本身也有待提升,如立法會議員欲加入政府,進入政府卻發覺所面對的問題與在議會中不同,議員只是負責爭取不同事物,但政府成員卻要考慮怎樣實現這些目標、如何面對社會上不同聲音。」鑽研外國政治制度已久的他指出,西方政治人物在野是一回事,執政又是另一回事,外國制度有政黨和政府不同界別成員的輪替是好事,當議員有機會執政時便會認識到具體施政、政策、政治現實等情況,可惜香港苦無此機會。議員長期不思考執政情況,或不以執政角度考慮問題,就只會不斷叫價,列出願望清單,忽略政策落實問題。
政府在議會的限制
政府過去一直被指缺乏聆聽政黨、壓力團體的聲音,是否正正因為他們只會不斷叫價?張炳良笑指自己不會將情況絕對化,但卻是時有發生,只是無計可施。在現時的政治制度下,議員自己的定位只是叫價,提出理想境界,成功落實與否只是政府的責任;但從政府角度來說,政府需要考慮這些理想的可行性、所需的社會成本、如何協調不同利益間的衝突。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社會上民間團體、非政府組織、民意代表的定位不同。「如民意代表代表選區選民,他們只需提出選民意見,自己不必考慮其他利益團體的意見;但若從負責統籌的政府來看便需要協調不同利益間的矛盾,因此政府所實現的往往不是個別民意代表滿意的。」他清楚地指出,香港不是政黨政治,政府在議會沒有選票,若政府無法游說政黨,很多政策也無法通過,政府也不能確保需要多少時間才能通過一項政策;相反英國的政黨政府在黨紀律下則能保證政策的通過,過去香港也是行政主導,政策的議定根本不需要經過諮詢。因此香港目前面對的問題是其執政能力有待提升,當然政制無法突破就會形成阻礙,政府威信不能強化。
專訪張炳良二之二
本系列文章:
新書簡介
書名:不能迴避的現實──回顧任局長五年的房屋政策
作者:張炳良
出版社: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8年7月6日
受訪者簡介
張炳良教授於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並兼任香港房屋委員會主席、香港海運港口局主席、香港物流發展局主席、香港機場管理局董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董事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董事。
1974年畢業於香港大學,主修社會學及經濟學。其後於英國阿斯頓大學取得公共管理學碩士學位,及於倫敦經濟及政治學院取得政府研究哲學博士學位。他曾任香港教育學院(即今香港教育大學)校長及香港城市大學教授,專注研究管治、公共行政及公共政策,著作超過100篇學術期刊文章和書章,以及多本專書。他於2010年共同創辦亞洲公共行政學會,曾任會長。有關香港的中文論著包括:《變與不變:危機與轉型下的管治之道》( 2001)、《公共管治策略:特區八年政策得失》(2006)、《管治香港的難題:回歸10年反思》(2007)及《反思香港發展模式》(2009)。長期活躍於社會及公共事務,曾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及消費者委員會主席。1995-1997年為立法局議員及其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
離開局長崗位後,他現任香港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研究講座教授及香港科技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