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

王永平

1948年生於香港。1969年香港大學畢業,主修經濟,其後四年任職商界。1973年加入政府,曾任職駐關貿總協定(GATT),即後來的國際貿易組織(WTO)香港常任代表、民政總署署長、教育統籌司。1997年香港回歸,獲委任為教育統籌局局長,後任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工商及科技局局長。2007年退休後,開始在《信報》及《am730》等報章撰寫評論時局文章及主持電台時事節目。曾任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客座教授、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名譽教授,現為職業訓練局顧問。著作有《平心直說》、《不平則鳴-王永平論政》、及《通識思考,時事點評?》。
亞洲互聯網聯盟認為政府的修例沒有就「起底行為」提供清晰定義。(Shutterstock)

政府應消除科企對「起底」刑事化的疑慮

在同樣保障私隱的新加坡,當地的私隱專員需要提供詳細的書面通告或者向法庭取得批准才可進行搜查及取證的工作。無人反對保障私隱,但魔鬼在細節。科企巨擘的意見和警告,絕對值得政府最高層的重視。

預測未來港台的所有節目都不會在涉及政治議題上反映或表達與政府立場不同的意見,而節目主持人全部都會是靠得住的人士。(Shutterstock)

港台變官台乃大勢所趨

港台現在正進行重大改造工程,確保其播放的一切節目符合政治正確的原則和不會影響政府的管治權威。首階段工作是取消之前令政府或其支持者感到不滿的節目,例如《頭條新聞》,然後是引進節目出街前的審查制度。

政府、公營或私營機構在作出政策、重大營運策略或推銷服務或產品的決定前,通常會參考KOL的意見。(Shutterstock)

談KOL

梁振英絕對是香港的超級KOL。有人把他視為毋須逐一評論的眾多香港KOL之一,難怪其支持者憤憤不平。

香港所有電視台都沒有興趣購買奧運轉播權,是在疫情影響經濟下的商業決定。(Shutterstock)

用公帑購買奧運轉播權不值得鼓掌

按《基本法》,香港特區政府應該忠誠實施資本主義制度,不應干預市場,包括廣播業內的商業決定。政府以某個界別利益為由,用公帑干預市場,又不容港台參與,難不惹人憶測。

半世紀前中國與美國球隊成員在上海站外留影。(網絡圖片)

談中國紀念乒乓外交50周年

國家副主席王岐山認為,中美關係現正處在重要關口,雙方應從歷史中吸取靈感和動力,聚焦合作,管控分歧,為兩國人民福祉、全球經濟復甦、世界和平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拜登一方面修補及加強與新舊盟友的關係,另一方面繼續防中抗俄,表現令人刮目相看。(美國總統Facebook圖片)

談拜登上任百日的外交舉措

雖然拜登繼續以維護民主人權等價值為由制裁他國,但他在外交上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始終是美國本身的利益。這在拜登宣布從下月開始由阿富汗撤軍,並以9月為最後限期,充分表露出來。

吳靄儀指出,「捍衛司法獨立不是為了維護法官的利益,而是確保法官可以無懼地秉持法治」。(吳靄儀Facebook專頁圖片)

吳靄儀給港人上了一堂法治課

我相信,吳靄儀這篇法庭演詞會成為香港一國兩制歷史一個重要印記。我更希望,她對維護法治終生不渝的立場和理想,可以對不少今天在位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人員,發揮醍醐灌頂的作用。

政府規定顧客必須使用「安心出行」,可能會引起爭拗及導致「趕客」。(Shutterstock)

防疫新路向須便民而非擾民

政府為了打擊部分市民的不合法行為,除了要求顧客必須使用「安心出行」影響食肆生意外,食肆要求所有員工完成接種疫苗則是製造內部矛盾,新措施可謂問題多多。

即使沒有正式「指示」,說中央「責成」港府盡快處理好房屋問題,應該符合事實。(Shutterstock)

政府能不靠中央解決房屋問題嗎?

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製造社會深層次矛盾和擴大貧富懸殊,中央領導對此表示關注由來而久。除了澄清錯誤引述外,政府更應該用事實證明,本身是有能力去解決中央關注的房屋問題,毋須中央幫忙。

即使丁權既合法又傳統,但它亦可以因應實際情況而作出與時並進的改變。(Shutterstock、亞新社)

解決丁權問題 唯有人大釋法

《基本法》第121條在有關租金不變的條文中,列明「鄉村屋地」、「丁屋地」,而第40條卻沒有列明丁屋或丁權。這是否表示在草擬此條文時,人大有意保留丁權可以因時因地而改變的彈性?人大可否做得更多?

港府已宣布BNO護照不能作為旅遊證件。(Shutterstock)

英籍港人有三類不宜針對BNO

英國於1月底正式落實BNO港人及其家屬先入境後入籍的安排,中國隨即宣布不再承認BNO護照為有效旅行及身份證明,旋即傳出中央政府將進一步限制透過BNO簽證取得英國國籍的港人應喪失在港的居留權及投票權。

中方針對英方的BNO新猷採取反制措施完全可以理解,但有一點是筆者想不通的,為何反制不是針對英國政府?(亞新社)

反制英BNO措施宜深思後果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在《南華早報》撰文,建議在指定日期後,港人利用BNO計劃入籍英國,即時喪失中國籍,並因此喪失在港的永久居留權。我曾撰文指BNO問題是枚政治炸彈,一旦不小心引爆,破壞無窮。

Currently Playing

Login to your account below

Fill the forms bellow to register

Retrieve your password

Please enter your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to reset your pass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