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希望港人給她第二次機會,她應該得到嗎?我覺得應該給她第二次機會。每個人如果承認自己的錯誤,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包括林鄭月娥在內。我們應該視她為一個普通人,而不是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今午會見傳媒。她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工作不足,為此負很大的責任。事件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和焦慮。她為每一位香港市民真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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