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衝擊一國兩制
有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在旁,並須接受國安公署監督和指導的特首,還剩下多少高度自治的空間和自由意志去作決定?市民憑什麼相信一個沒有法律資歷的特首可以公平公正地委任最適合的法官?
有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在旁,並須接受國安公署監督和指導的特首,還剩下多少高度自治的空間和自由意志去作決定?市民憑什麼相信一個沒有法律資歷的特首可以公平公正地委任最適合的法官?
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指出,在「港區國安法」通過之後,如果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能夠有效地擔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國家安全在香港安然無虞,中央就沒有必要行使管轄權。
對於行政長官有權指定若干法官審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李國能認為會損害司法獨立。理由是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須根據獨立委員會,即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來委任法官。
無能也罷了。既然港人討厭,北京又不信任,無能的林鄭政府早應引咎辭職。不辭職也罷了,好心他們也作些少謙卑狀,把尾巴夾在後腿之間,不要再扮信心滿滿、頤指氣使。禮義廉的港官,知不知道恥字怎麼寫?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榮休教授雷鼎鳴表示,美國對如何制裁香港而不傷害自己沒有什麼有效方法,而港區《國安法》將令推動「顏色革命」的成本大增。
香港政治在實現雙普選的訴求以外,仍具備龐大的討論空間,既容許「國安法」、《基本法》並行不悖,也可讓擁有各種政治想法的持份者互相參詳。
「港區國安法」即將制定,大家都很關注它對於香港法制、法治、人權、自由和市民的生活的影響。雖然「國安法」的草案並未全文公布,但6月20日新華社公布的「草案說明」已經披露了其主要內容。本文就此作簡單評論。
香港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他希望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後,不會影響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因為在普通法之下,有許多保障人權,令法律得以持平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
香港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表示,他猜測在中美博弈下,中央認為不得不制訂「港區國安法」,以對付「港版顏色革命」。他又認為立法之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在9月立法會選舉前,加強取消部分參選人資格的力度。
譚惠珠相信,現在沒有一個中國人,願意看見香港又被外力干預或者控制,亦不想看見香港人幫助外力去破壞香港,因此,每一個香港人都有責任去支持「港區國安法」的立法。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港區國安法」是香港特區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與該法相牴觸。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現在香港正站在十字路口,由於香港在國安方面不設防,被外力和香港本身一些破壞力量,令到香港雞犬不寧。
美國看淡實施國安法後香港的前景,要拍賣其在港最大的一筆不動產。林行止同意「香港的處勢的確不妙」,但匯價、股市(和樓市?)的走勢卻逆流上行,他認為有兩個原因。
「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未來的六四集會會否獲警方批准舉行,或批准後集會能否順利完結,卻是充滿懸念。其實,要求平反六四這項活動,本身會否構成危害國家安全,今天沒有一個港府官員可以說清楚。
在為祖國創造價值的過程中,香港成就了別人,也成就了自己,一步步從當年的區域性股票市場升級成為一大國際金融中心。這一成功的核心歸功於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
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表示,香港局勢的發展變化已經到了已故領導人鄧小平所講,「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央出手處理香港的國安立法,既是勢在必行和理所當然,也是現實政治下的必然選擇。
李國能於報章撰文,指香港一直未能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認為人大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的決定,可以理解及合理。他又說,問題癥結在於法例的實際內容,建議必須不具追溯力,並在香港公開公正進行審訊。
林行止坦言,從財政角度看,香港要維持行之有年的聯繫匯率,不成問題,但問題在「美國決意遏制中國,便會不惜兩敗俱傷甚至抱與汝偕亡的決心而施辣招、出毒手」!
修例一石激起千重浪,過去一年香港充滿暴力與仇恨,立場重於真相,理性步入黃昏,幽靈放了出來就回不到過去。信任失落下,官民形同陌路,共識政治瓦解,怎有民氣去尋求革新?
國際對港區國安法表達的關注和疑慮,不宜以「中國內政不受外人干預」為由而置之不理。說到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關鍵,除了需要中央對港政策配合外,也離不開國際社會的支持。
既然中央已決心對抗美國,香港這陣地是絕不願放棄的,所以港區國安法對港獨分子等必須有一定的震懾,但美國卻肯定會將港區國安法污名化。港區國安法的主旨甚至細節,恐怕早已寫下,並很有可能6月便通過。
與去年台灣「大選」期間蔡英文幾乎每次公開露面都提及香港示威。她成功連任之後,很少再提香港,「當選」感言沒有提,5月20日也沒有提,一些疑似香港示威者在網上抱怨被「用完即棄」。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過去一年,香港得了重病,但我們不能夠諱疾忌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不是洪水猛獸,而是救治香港走出困局的良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以及金管局前總裁、行政會議成員任志剛表示,訂立《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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