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天生聰明,IQ 爆棚,有些人十分愚笨,IQ 零蛋;有些人天生弱視,有些人天生弱聽,有些則手眼不協調,有些是肢體殘障,有些是腦部發育不健全,另外亦有些人是天生有學習障礙的⋯⋯
不同背景的學生
有些人的母語是廣東話,有些人是只會說英語的海歸華人,有些則是剛從大陸來港只懂用普通話溝通的新移民,亦有些是操着外語的少數族裔非本地兒童,他們都可以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嗎?有些人在本區鄰近地方就讀,有些人卻需長途跋涉跨區上學,現在更有些人需要從內地到港跨境學習,為什麼呢?有些人明明不愛讀書卻被送到學校去(包括社工推介、正接受警司警戒代替服刑,或仍正領取綜援但無心向學的個案);有些人雖曾被老師認為是「無得救」,但他們卻千方百計尋找另一間學校重讀,屢敗屢試去搏取機會;有些人生於富裕家庭,有些人窮得連睡覺的地方也沒有;有些人生活無憂,卻天天躲懶不願上學,上了課也想在下午逃學;有些人卻早上讀書,下午至傍晚做兼職,常常做功課、溫習至深夜;有些人卻因家境問題,想讀書也不能,結果中途輟學!何解?男孩生理、心理發展比女孩子遲,而升中派位卻用一個階段性評估成績去訂定他們的升學優次,公平嗎?現有的教育制度究竟有何漏洞,政府對上述這些人有適當的照顧嗎?
其實上述所說的不同類別學生,在學習上可以構成很大的學習差異(Learning Diversity),如果強將他們安放在同一類別講求規條、成績取向、標準化和硬指標的學校裏,身處同一個課室,用同一個教學方法、課程、教學內容以至課業要求與評估辦法等都採取同一個標準、一致的要求,結果對「教」的老師或「學」的學生,甚至該生的家庭、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等,都可以造成嚴重的災難!若因身體殘障或基於天賦潛能的差別,例如屬於有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 Education Needs)或簡稱 SEN 的學生,按政府的解釋,在現時的教育政策中是有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處理的。至於有關第二段所述及的學生情況,如新移民、少數族裔和隸屬最低成績組別學生(所謂最低十個百分點),教育局是有象徵性的支援,但可惜成效卻不彰顯。其他如男女、天資、學習興趣與能力、貧富、居住區域與及家庭背景等因素所帶來的嚴重學習差異問題,政府更苦無良策應對,更何談怎樣支援學校,結果學校只有自求多福了!
學習支援 杯水車薪
參考政府文獻,根據現行的教育政策,有較嚴重或有多重殘疾的學生,一般入讀特殊學校,以便接受加強支援服務;至於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例如特殊學習困難(SpLD)、智障(ID)、自閉症(Aut)、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ADHD)、肢體傷殘(PD)、視障(VI)、聽障(HI)或言語障礙(SLI)等,則入讀普通學校(當中並不包括有心理殘疾或精神障礙的學生)。
以2014-15學年為例,從政府審核報告的資料顯示,有類似上述特殊學習需要個案的中、小學生,共有約37,000人;假設以現時中、小學共有約1,000所學校單位(包括官、津、直資、補助、私立等)計算,即平均每一間學校最少有約37人屬於有特殊學習需要的融合教育學生。
當然這個推算並不準確,因為有該等需要的學生,並不會平均地入讀香港每一所學校,反之,若參照政府於2014-15年度經審核的實際教育開支預算資料顯示(見下圖),多於50名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小學共有106間,而中學則有133間。可見的啟示是,接收最多有特殊學習困難或稱是最需要學校特別照顧的學生的學校,多屬一些辦學條件比較欠理想或處於不太受家長歡迎的薄弱學校。而最令人憂慮的是,若按政府用平均主義的資源分配方法去資助學校,雖然已設「學習支援津貼」去按額資助每一個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但畢竟杯水車薪,因為該等學校所取得的整體班級營運津貼費用仍然是按全校班級數目(官、津)或學生人數(直資)去撥款資助學校,人手增加也有限。要推行有效的融合教育,學校只能依靠專業的校長和老師!
融合教育 難解問題
然而,我們卻清楚知道今天教育的目的,應該是聚焦於幫助每一個學生達致全面及具個性的發展。要實踐這目的,我們必須因應學生的不同能力和學習需要,給予適當的輔導和幫助,讓他們多方面的潛能得以充分發展(盧敏玲, 2009, 頁67-68)。而照顧每一個學生學習差異的含義是應該找出該等學生學得不好,或學得比其他學生好的原因,並運用適當的策略,令每一個學生都學得更好,而不是要劃一學生的能力和學習表現,而是使學生能夠盡己所能學習,並做到最好。教育最終的目的,是要使不論是資優,還是學習能力稍遜的學生都能發揮潛能(參閱2002年出版之教育局《基礎教育課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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