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投的時候咩都話保,但真的索償時又索償不到」?簽保險合約時有什麼要留意?誰為保險業把關?今集繼續請來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助理院長會計學院高級講師李兆波,教你如何精明投保。
整理:邱嘉幸
訪者:如我是投保者,應找保險代理還是保險經紀呢?兩者有什麼分別呢?
李兆波:保險銷售中介人分保險代理(agent)及保險經紀(broker)。保險代理只代表一間保險公司,通常會告訴你他們所屬的保險公司是最好,除非投保者已確信保險代理所屬的公司最適合自己,否則需要自己分辨及比較。保險經紀不只幫一間公司銷售,會與你介紹各公司的特色,幫助客人選最合適他們的產品,解決不同問題,節省時間,當然保險經紀收費較高,就像是買個「方便」。
訪者:政府如何監管保險業?
李兆波:政府透過保險業監理處監管保險公司,保險代理由香港保險顧問聯會監管,監管保險經紀的則是保險專業經紀協會,兩者屬於業內監管及發牌,但政府現正積極研究成立新的政府監管機構。
訪者:有人諷刺「投的時候什麼都說保,但真的索償時又索償不到」。有什麼情況下導致這種說法?
不要隱瞞病歷
李兆波:這是買賣雙方的誤解,常見情況是買方未清楚看條款,賣方則誇大產品。因此,買方要問清楚經紀有什麼保、有什麼不保,例如可請賣方列舉產品的三個缺點,或者對方在索償時遇過什麼困難。聽眾可上保險索償投訴局網站,參考有什麼保險爭議的案例。還有,要注意當事人的「最高誠信」。曾經有人隱瞞自己有精神病,以為有精神病就投保不了,其實不一定。反而若投保時不是講真說話,或不盡不實,該保險很可能失效。有些人簽約時有些資料未答,例如銀行戶口號碼未填,以為可先簽了合約再後補資料,但一旦發生意外是無法補救的。簡單來說,若合約資料未填完或有不實,就不成立。
訪者:簽合約時還有什麼要留意呢?
李兆波:簽約前可取保險合約草稿再決定,不可盡信銷售描述,除了聽保險代理解說,還要再仔細看細則,不明白就問其他專業人士意見,多聽多比較幾間公司的產品,尤其是涉及人生長期的保障,避免做錯選擇。
再者,要清楚看合約中的法律條文對不同意外的定義是什麼,例如你買的旅保如何定義「動亂」?你買的醫保如何定義什麼是「大手術」?不要用自己的定義。另外,參考投保金額與自己薪水的比例,要考慮自己是否真的負擔得起。
不應只投保單一保險代理
訪者:不應只投保一所保險代理公司?
李兆波:對,這與上單元說的風險分散有關。首先,任何保險代理公司都有倒閉的可能。還有,好些保險代理見轉公司有利可圖,說服客人把合約一併轉去其他公司,以致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費用。因此,不要盡信保險代理公司所說的話,也不要只依賴政府監管,要仔細看清合約條文。
訪者:保險業是消費市場上罕見有冷靜期的產品或行業,冷靜期是怎樣的?
李兆波:保險業涉及時期較長、金額較大,也有投資成分的,因此設有冷靜期。很多人忽略買保險後會有一段冷靜期,讓你決定該保單繼續與否。
訪者:什麼是「可保利益」?
李兆波:買方要留意保險合約細則可保障什麼項目,這就是「可保利益」。
訪者:什麼是「損害填補」?
李兆波:「損害填補」原則下,保險是用來索償,不是用來賺錢的。不過,市面上似乎有些「有利可圖」的保險。有些人住院,但不是真的有住院需要,只為滿足保險合約規定的住院時數,以得到賠償。有時候賠償金額比住院費更高,這樣下來反而有錢賺。但正常情況下,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訪者:什麼是「分攤原則」?
李兆波:至於分攤原則下,有人供款,有人索償。一些共同利益持分者,例如持聯名戶口或財產聯名擁有的,會根據擁有比例攤分。
訪者:曾有行人不小心衝出馬路撞陷我的車,我的車駛得很慢,他沒什麼大礙,但我仍然送他到醫院檢查。到醫院後警察提醒我不一定是司機的錯,可屬於行人的責任,倒過頭來我可向他索償。最後此事互不追究,但我明白到有時候不一定是司機需為行車意外負責。
李兆波:在這情況下若駕駛時閃避行人撞上欄杆,需為損壞公物罰款,我可向保險公司索償。同時,保險公司會為我追查原因,若查出是行人不小心,該行人就要負起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替當事人向涉事者索償,這就是「代位權」。
第三者保險 賠款有上限
訪者:「第三者保險」有沒有上限?
李兆波:汽車的第三者保險上限是一億元,一億元在20年前是很大的數目。一條人命賠償2,000萬元,是根據人一生工作收入所計。
訪者:若車禍中一輛車上有五名乘客喪生,賠償已達一億元。
李兆波:對,但並不足夠。若造成嚴重死傷,一億元遠遠不夠,而且這定額是多年前定的,以現時物價等情況來說其實已過時。事實上,內地更少,只賠幾十萬元。內地經濟轉好,十年前開始多人駕車,有些窮人躺在公路上向駕駛人士詐騙索償,十萬至幾十萬元的賠償已非常誘人,若定得再高,對有心濫用保險索償的人來說更具吸引力。話雖如此,內地這做法的確是「斬腳趾避沙蟲」。
訪者:此外,當事人在談保險合約時錄音的話,要給保險代理知道,在對方不知情下錄音是違法的。
李兆波:對,銀行職員銷售產品時也可錄音保障自己,但雙方都要知情下才可錄音。
本節目由新城電台與香港公開大學合作推出。
(封面圖片: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