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博雅學院教育在十九世紀中葉內戰結束後,亦遇到過兩個重大的挑戰。其一是聯邦政府通過撥地建校計劃,二是研究大學(research university)的出現。
撥地建校 公立大學雨後春筍
聯邦政府撥地建校計劃,指1862年國會通過的莫里爾法案(Morrill Act),由聯邦政府,根據每州在國會的參、眾兩院的議員人數,從聯邦政府屬地中,以每一代表配額3萬英畝計算,撥給州政府。聯邦政府的條件是,州政府賣地後所得的款項,要用來興建至少一間與農業和工業技術(agriculture and the mechanic arts)有關的大學。國會在1890年通過第二次莫里爾法案,直接撥款給南部各州建校,條件中包括保障內戰後南部黑人的教育權益。這些由莫里爾法案撥地撥款興建的學校,一般都稱為 Land-Grant 大學,開始了美國的大規模的公立大學的成立。
德國研究風氣傳遍美國
美國的研究大學是德國大學模式的移植。德國大學模式自19世紀初開始風靡歐陸,辦校的宗旨在於尖端的學術研究,以在知識領域成就輝煌貢獻為目的。在美國,研究大學的熱潮從霍普根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的成立(1876)開始,以教授的專業研究和出版為辦學首務,繼霍普根斯後開辦的大學,如史丹福大學、芝加哥大學等,皆以霍普根斯為翹首,以專業研究為辦學宗旨,一時蔚成風氣。
綜合大學挑戰博雅教育
美國自19世紀尤其是內戰後,隨着工業化進入成熟期,社會、經濟突飛猛進,人口迅速增加,知識領域高度發展。廣義來說,研究大學和公立大學等的綜合大學的出現,是順應着歷史的要求的。這種新的教育建制,一方面深遠地提升了美國在科技和其他專業領域的素質,另一方面又把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從上層社會擴展到有志於學的廣大年輕群眾,為美國國力打下堅厚的基礎,取得至今的輝煌成就。加上背後有大量物資支持,綜合大學的出現,確是給傳統博雅學院一種前所未有的競爭和挑戰,博雅學院從此不再是學生們獨一無二的主流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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