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海有財產嗎?
曰:有!
《紅樓夢》第二回交代,這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蘭台寺大夫,本貫姑蘇人氏,今欽點出為巡鹽禦史」。
鹽乃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歷代均由官營。清初鹽法沿襲明制,基本上實行引岸制度。鹽商運銷食鹽,必須向鹽運使衙門交納鹽課銀,領取鹽引(運銷食鹽的憑證),然後才可以到指定的產鹽地區向灶戶買鹽,販往指定的行鹽地區銷售。據《明史》、《清史稿》記載,朝廷通常在兩淮、兩浙、長蘆、河東等地各派巡鹽禦史一人。清康熙三十年還曾在福建、兩廣等地派有巡鹽禦史。康熙五十九年至雍正四年,陸續停兩廣、福建、長蘆、河東、兩浙等地鹽差,僅在兩淮還派有巡鹽禦史。明清時期,政府把鹽業壟斷管理機構兩淮鹽運史和兩淮鹽運禦史設在揚州,使揚州成為全國最大的食鹽集散地。林如海乃是「揚州鹽政」,其俸祿非一般地方窮官可以相比。
林家家底豐厚 賈千金嫁妝連城
也有人說,「揚州鹽政」雖清貴富庶,但林如海從地方風紀和個人品德上,都不可能貪污,未必有錢。
曰:林如海何必貪污?就不要揚州鹽政俸祿一分錢,他自己也家底豐厚。
同第二回:「這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時,只封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至如海,便從科第出身。雖系鐘鼎之家,卻亦是書香之族。」就寶玉這種幾世祖,先前那些玻璃缸,瑪瑙碗不知打碎了多少,林如海哪有反不如寶玉的道理?
就不算林如海的財產,林黛玉的母親賈敏嫁妝豈會少的?
《紅樓夢》第七十四回,王夫人歎道:「只說你如今林妹妹的母親,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那才像個千金小姐的體統。如今這幾個姊妹,不過比人家的丫頭略強些罷了。」
民國時徐志摩的髮妻張幼儀,家裏不過只是寶山縣的首富,父親是當地的名醫而已。當時張家的嫁妝是專門去歐洲採購的,傢俱多到連一列火車都裝不下。又何況賈母只這一個獨女,且嫁的是侯府探花呢?
那麼,林如海的財產和賈敏的嫁妝,都到了哪裏去了?
嫁妝何去何從?
有人認為,古代女子沒有繼承權,縱有財產,也與林黛玉無份。
曰:這又是想當然之語!
明代法律明確規定被繼承人有子的情況下,女兒沒有繼承權;如果無子有女,則女兒可以繼承遺產。《大明令・戶令》規定:「凡戶絕財產,果無同宗應繼者,所生親女承分。無女者,入官。」清代女子的財產繼承權可以通過遺囑來確定,被繼承人可以通過遺囑給女兒一部分財產;在戶絕的情況下,女兒可以繼承所有財產。
《紅樓夢》中說:「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親支嫡派的。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個三歲之子,偏又於去歲死了。雖有幾房姬妾,奈他命中無子,亦無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賈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
林如海死時,沒甚親支嫡派,無子,只有一未嫁室女林黛玉,如何不能繼承財產?
何況他自病重即急召女兒回家,是冬底,第二年的九月初三才去世,差不多一年時間,並非猝死。林如海一開始就很為女兒打算,因怕黛玉「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因此小小年紀就送她依傍外祖母。難道臨死之際,反而竟不為親女做任何籌劃?
即使林如海沒有現銀(這也是不太可能的),那古董、字畫、圖書、房屋、田產,究竟都到了哪裏去了?
何以賈璉帶她回去奔喪了大半年回來,林妹妹突然就寄人籬下,一無所有了?
細思恐極,一聲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