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透過本人在高中及大學的學習經歷與及近年在教育界的觀察,說明我建議把通識科轉為文憑試的選修科目的理據。
我在高中及大學的學習:
我1964年在香港中文中學高中畢業,當年應考高中會考,考核科目有十科,有文有理,我參與會考的科目除中、英、數外,還有中史、西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共十科,畢業後參加第二屆中大入學試(當時英文中學畢業生多盼望升讀港大,中文中學畢業生多盼望升讀中大),合格科目有中、英、數,化學、地理,在報讀中大某些學系時,出現一些令人迷思的地方,當我報讀文科系別時,大學當局說我不夠文科(例如只有地理),在我報讀理科系別時,當局又說我不夠理科(只有化學),因此我未能進入中大,當年我去了台大升學(讀醫學院藥劑系),可惜兩年後因多方面原因停學,回港進入柏師。我在柏師入讀兩年全日制課程,當年選修科目可任教初中,我選讀科目有語文及科學。以上的個人經歷說明什麼?
當時的中學課程是通才訓練,不分文理,但大學入學時卻把入學要求聚焦在文理分科上,其實當年中大實行四年制,為什麼不可在大一時作出學習上的補救,而要在制度上篩去了一些具備一定能力的學生?我想說,僵化的制度不利社會發展。
七、八十年代的本港中學教育
由於中學的不同學科有快速的發展,每一科的本科知識不斷膨脹,在當時本港中學流行分文科班、理科班、甚至有商科班,我的大兒子在升讀預科前也有一些特別的遭遇,中五會考後老師說他不能在中六選讀他喜愛的物理科,只能選讀生物科。
思考了一會兒,我們讓他轉校繼續中六、中七的課程,他便選讀物理科,今天他是大學工程學系的助理教授。
以上我大兒子的經歷又可說明什麼?我的看法是,一定有不少學生是僵化制度的犧牲品。
中學文憑試通識科的產生
當時中學生未能在選科上打破文理系統的僵化,學習上未能文理共融,有學者提倡設立通識科,使中學生的學習文中有理,理中有文,我個人當時是贊成的。
夢想着通識科六個單元的學習裏有文有理,學生的共通能力必能紥根成長。
夢想幻滅
在近年文憑試的檢討裏,我不斷聽見對通識科的批評,這些批評甚至在設立通識科後便迅速出現,內容並不是一般人說的政治因素:
- 通識科未能培養穿透性的共通能力;
- 課時過多擠壓了其他科目的學習;
- 通識科因考核的形式變成另一語文能力的考核,偏離設立原意。最近有更多人思考是否仍要把通識科保留為文憑試的核心必考科目呢?
他們提出的疑問是:
- 保留通識科作為核心必考科目;
- 如何有空間 、時間推行STEM及創新科技?
- 在全球化下,我們可能需要修讀第三個語文科目,應用學習科目在本港再工業化及學生需要有多元出路下,應大力推行,但有什麼空間?
一個制度實行了一些時候,應該重新檢視效能,聽聞課程檢視現正進行,而大學收生亦起了一定變化,我懇切呼籲大家認真思考把通識科轉為選修而非核心必修,下一步我甚至認為:中、英、數也不一定是必修科,中或英可否用另一語文科目代替?在STEM裏各元素成熟後,數、理、化、工程、科學可否演進為另外一些學科?面對未來,為什麼我們不可以鬆綁而是再綑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