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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發展方向

香港雖有不可取代的法治優勢,但決不能原地踏步「食老本」過世。(亞新社)

中央早前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其中一個目標是要將大灣區建設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並提出本港、澳門、廣州及深圳等城市,應就人才交流、創科融資,以及成果轉化等範疇展開深度合作。事實上,本港創科發展一直不缺資金,單是政府已累計投入逾千億元,本港多所大學亦落力吸納科研人才,但相較英、美等國為科研提供一條龍式的「產品化」出路,本港在轉化成應用的層面仍然處於大落後狀態。《綱要》正好針對轉化成應用這個範疇,為本港科研提供市場和機會,本港應與大灣區內的城市互補優勢,並發揮協同效應,加速香港成為創新科技中心。

香港有法治優勢

本港如何融入大灣區發展是另一討論焦點,不少人憂心本港過往的優勢難再維持,甚至會失去一直領先的龍頭地位。誠然,香港在經濟成就已被深圳追過,後者的GDP首度超越香港成為大灣區「一哥」,但香港有一項優勢是大灣區內其他城市永遠無法取代,所指的是回歸後一直獲保留的普通法系統,以及受到國際社會認同的司法系統。換言之,香港的優勢在於擁有獨立公正、與國際社會接軌的司法系統,而要做到這點一定要繼續堅持「一國兩制」,這亦是本港與大灣區內其他城市最根本的分別。

香港雖有不可取代的法治優勢,但決不能原地踏步「食老本」過世。有人認為政府近日公布的「明日大嶼」計劃,其高達6240億元的造價估算會掏空政府庫房,但本港長遠土地供應難免要依靠填海,藉此滿足建屋及其他發展要求。一如其他關乎民生的政策,長遠土地發展決不能只著眼帳簿上的賺蝕,更應着眼本港的發展需要。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