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議員抗議全國人大常委會DQ其中4位議員,集體辭去立法會議席,被香港中聯辦譴責為「鬧辭」。發言人提到,「西方政治學有『忠誠反對派』的概念,要求持不同政見的政治參與者效忠現行憲政體制,可提出建設性批評意見」。可惜,有反對派議員「不效忠」,逾越政治底線,導致被體制拋棄。
中央要求被標籤為反對派的民主派議員成為忠誠反對派,源自2015年時任港澳辦副主任馮巍單獨與民主黨高層密會。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事後分析,指中央認為民主黨較其他反對黨有國家民族觀念,希望他們可以接受現時政治體系,並對一國兩制有正確理解,從而成為「忠誠反對派」。5年過去,雖然沒有黨內議員被DQ,民主黨卻帶頭發動總辭,與中央當年的期望背道而馳。
認真回應建設性批評意見,已屬難能可貴
按西方議會概念的忠誠反對派,忠誠的標準非常簡單,就是不能以非法手段推翻憲政體制。事實上,西方民主體現在政黨可交替執政,今天的反對黨可以成為明天的政府。因此,反對派維護現有體制是理所當然,毋須經過什麼忠誠的考驗。香港的情況卻複雜得多。
首先,香港的反對派或其成員是否忠誠,除了要看過往的言行,還要由當局(例如透過選舉主任)考慮完相關因素後,作出一個政治判斷(例如某人某黨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或效忠政府等)。以這次民主黨辭去立法會議席為例,人大常委譚耀宗便質疑此舉可以構成抗拒(即不效忠)中央,有很大機會將來被取消參選資格。還有,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雖然立法會議員拉布不應即時等同不擁護《基本法》,但他們日後會否被DQ則視乎拉布的程度。
在《國安法》的強大威力,以及人大常委會的無上權力下,非建制派是否忠誠完全由當局一錘定音,不能司法覆核。下一輪測試忠誠的對象,相信會是大多數選民投票支持的非建制派區議會議員。實事求是,把西方的忠誠反對派概念拿到香港討論,是個時空錯配的議題。當局倘能認真回應絕大多數忠誠港人的建設性批評意見,已屬難能可貴了。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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