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校方表示為迎接中大60周年,公布新校徽,但是外界對於今次的改動有不少批評聲音。校方公布的校徽,將鳳的線條簡化,並且去除了原本校徽設計中的分割用色,新校徽盾牌部分以紫色作底色,並且配上全金色的鳳;亦有意見指校方同時推出的簡化版校徽,欠缺了校訓「博文約禮」四字,改動不理想。大學成立時,大學標誌、大學校訓、大學校色等多項重點內容均在1964年6月《中大校刊》第一卷第一期發表。本文的目的是從歷史、背後意義的角度探討設計概念。
大學校訓──博文約禮
校訓反映學校的辦學理念、治校精神,也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一所學校教風、學風、校風的集中表現,體現學校文化精神的核心內容。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大學校訓例子來自哈佛大學,只是一個拉丁字veritas,意思就是真理。根據中大的資料,1963年底,中大校徽校袍委員會邀請崇基、新亞、聯合3所成員書院之中文系就中大校訓提供意見。1964年1月17日,委員會通過採用新亞書院建議之「博文約禮」為中大校訓。
「博文約禮」為孔子的主要教育規訓,其言載於《論語》:「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建議書指出,「博文約禮」四字不單對仗勻稱,平仄協調,而「博文約禮」追求知識之深廣,並以遵守禮儀為依歸的意思,與中大溝通中外文化、重視德育的辦學思想相通,實屬校訓之佳選。當年由新亞書院中文系主任潘重規先生撰寫的建議書,現於大學展覽廳。其他的建議為「明德至善」、「成己成物」和「博學篤行」。
校刊提供了近代語釋如下:
今以近代語釋之,所謂文者,一切知識學問,載於典籍,見於自然及人事者皆屬之,中國古人稱天文地文人文,今則凡人文學科社會學科自然學科諸門,皆可包括。
所謂禮者,一切人生行為,私人之道德修養,家庭社會之秩序節文,國家政府之憲章制度皆可包括。關於知識學問之探究範圍,務求廣大,是謂博文。而探究知識學問之最後歸宿,必求其有所應用與實踐,是謂約禮。
近代學校,莫不先之以通才教育而歸宿於專同實踐,實與孔門博文約禮之訓相通。中文大學以崇揚中國傳統文化、匯通世界共同潮流為主旨,並以道德與智識並重,學理與實用齊軌,懸此四字為校訓,最為適合。
作為補充,「文」和「禮」這兩個字的含義比通常使用的要廣泛得多。例如「禮」這字是指「三禮」的禮,而不是「禮儀」的禮。眾所周知,「禮」、「禮儀」和「儀禮」是3樣完全不同的東西。但有大學老師沒有留意這一點。
大學校色──紫和金
根據當時大學校徽校袍設計委員會委員之一楊乃舜氏的解釋:「紫色歷來都給東西兩方看作是王者之色,它表示着虔誠和忠實。金色予人以濃厚的追求學術氣氛和燦爛前途的感覺,它也象徵着毅力、意志和決心。委員會非常滿意這個選擇。」
從這個描述來看,可知這兩種顏色是同等重要的。
中文大學的校徽──鳳
有關對鳳的描述,校刊花了很多編幅來介紹。筆者嘗試從「南方的鳥」和鳳的美德引述兩段文字,提供了近代語釋如下:
以鳳來做中文大學的校徽,取意在因為香港位於東亞的南方,而鳳正是南方的鳥,生於東方君子之國(格物總論和鶡冠子)。而且鳳代表了高貴、美麗、文雅、仁慈、自由、禮義、忠信、貞節、威武……幾乎一切最好的詞句,都給用在鳳的身上。無怪牠被世世代代的中國人,奉為呈祥的神鳥。牠是三百六十有羽的蟲之長(大戴禮記),牠和麟、龜、龍共稱為『四靈』(禮記禮運),牠的出現就是天下安寧的跡象(格物總論)。從這裏便可見得它在我國人心目中的地位。
身備五色,鳴中五音的鳳,是那麼的美麗和超群。然而,這卻不是牠們被崇拜的主要原因,最使人們心折的,當是牠的美德,這些美德,都在牠的形象中顯現出來,《古今合璧事類備要》說:『鳳有五文[1、2]:首文曰德,翼文曰禮:背文曰義,膺[3]文曰仁,腹文曰信。』又說:『有七德[4]:首戴德,頸掲義,背負仁,翼挾信,心抱忠,足履正,尾繫武。』六帖更把它說得神奇:『鳳有六象[5]:頭象天,足象地,目象日,背象月,翼象風,尾象緯。有九苞[6]……口苞命,眼合度,耳聰達,舌屈伸,免光彩,冠短朱,距鋭鈎,音激揚,腹文戶。』上面一系列對鳳的附會描寫,看來很可笑,然而,卻足以證明人們對牠的評價。
我的看法
一、大學的校訓比校徽更重要。例如,在哈佛大學,校訓veritas一詞出現在每一個學院的校徽中,在校徽拿走大學校訓實在是不能接受。
二、對於鳳的顏色,新的設計未能對兩種顏色給予同等重視。紫色成為背景,而鳳只有金色。如果我們一看舊的設計,鳳既有紫色也有金色,雖然導致看起來有些複雜,但相信同等重視兩色就是如此設計的原因。
三、要紀念中大60周年,大可特別設計「校慶徽章」。對於這校慶徽章最重要的信息,當然是60周年和中大。例如,香港大學紀念100周年和111周年、新亞書院紀念70周年,都在大學和學院的標誌之上,加了特殊的標誌化身校慶徽章。如果採用這種方法,設計師在材料選擇上將有更大的自由度,從而設計更有藝術味道的校慶徽章。
四、還有一些很少有人提到的細節。如果我們觀看新校徽的宣傳視頻,鳳的體型改變了。我真的不知道這種改變的目的是什麼,只能說為改變而改變。如是,我們又需要更換權杖嗎?
這件改校徽事件,明顯是不按程序,也不尊重大學的諮詢架構和持份者。從我的痛苦經歷,大學高層不能「約之以禮」和不依大學政策辦事也見怪不怪,只能說管治的問題比我想像的更嚴重。
跋
10月25日,中大召開了校董會,校長段崇智以視象形式作解說及建議,很明顯誠意不足。校董會是大學最高層的會議,為了配合這麼多重要人物的日程安排,日期已早定,並通知成員預留時間。除非校長有交代為何不能到埸參與,否則真的很無「禮」。這令我想起社會事件時,他於2019年10月18日的公開信,當中指出「基於事件的嚴重性,我會去信行政長官,希望行政長官考慮針對現時大學已掌握初步資料的約20宗個案,在現有機制以外作出嚴正跟進,讓法治精神得以彰顯,讓信心得以重建。」要留意的是「機制以外」這四字,就是不依規矩,如何「約之以禮」?幼稚園老師入職時是要考《基本法》和《國安法》;難道中大將來請校長時,要考儒家思想?一個簡單的考題,就是中大和各書院校訓背後的意義。「博文約禮」不算是太難,相信最難的是新亞的「誠明」。有機會再與讀者分享。
注(筆者提供):
[1] 五文:《山海經 南次三經》也有「五文」之說。
[2] 文:刺畫花紋。
[3] 膺:胸。
[4] 《韓詩外傳》也有「七德」之說。
[5] 《論語摘衰聖》也有「六象」之說。
[6] 同上也有「九苞」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