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人文經濟學會理事、香港大學馮氏基金講座陳志武教授撰文,探討「錢」的多寡──制度資本與國家的貨幣能力,本社分兩篇轉載,以下是第二篇。
如果沒有美洲的白銀,西方國家在17世紀後會怎樣?這種歷史假設當然無法做。但是,如果說西方的興起或崛起靠的是從美洲掠奪過來的白銀,或者說現代金融證券技術也是發生在西方掠奪白銀之後,那顯然忽視了歐洲文藝復興時期(1330—1530年)在商業、金融、文化、科技及相關制度方面的發展,也沒有領會到古羅馬留在西方的民主法治思想,那些發展給了西歐以超前的制度資本和實力。在幾何、數學、天文、物理、希臘哲學等研究和教育方面,巴黎大學早在1200年、牛津大學在1214年、劍橋大學在1231年、皮薩大學在1338年成立,這些發展是在美洲大發現之前,但為西方後來的科技發明培養了必要的人力資本。
一個國家的貨幣化能力或者說「錢」的多少是其制度資本的具體表現,它的「錢」能否成為「國際貨幣」也決定於其制度資本。沒有哪個國家天生就掌握「國際貨幣」的發行權,而是哪個國家有着世人公認最可靠的制度,它的「錢」就值錢。
西班牙與英國:西方國家中不同的故事
說到「西方」,我們(包括筆者)通常把意大利、法國、西班牙、英國等所有國家都包含其中,好像它們都一樣且同為一體似的,所以如果是西班牙掠奪了美洲金銀,那就是「所有西方國家都掠奪了金銀,並且都得到同樣一份好處」。這顯然很荒唐。
事實上,美國和英國等西方國家並沒參與掠奪中美洲的金銀,主要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做。但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得到這些財富以後怎樣呢?我們不妨看看。
葡萄牙的亨利王子一輩子致力於航海探險,從1418年開始每年帶領船隊出海。到1480年,葡萄牙已成功地與印度、中國做過數次海運貿易。為了與葡萄牙競爭,西班牙王室於1484年之後開始出資支持哥倫布從大西洋往西航行能更快到達中國的設想。當然,西班牙同意出資有一個前提:所有這些都是以王室的名義,任何利益也由王室所有。換言之,這種海洋貿易只能是「國營」。1492年8月3日,哥倫布帶着三隻船從西班牙由大西洋向西航行。海上顛簸兩個多月後,於10月12日到達中美洲的巴哈馬島。後來人們發現哥倫布找到的不是中國,而是一個新大陸。哥倫布回到西班牙後,王室驚喜萬分。這是西班牙帝國邁開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接下來的數年里,西班牙佔領了眾多的中、南美洲土地,並很快從殖民地運回大量金銀財寶,供王室揮霍。同時,大西洋貿易的權利由王室和權貴階層壟斷,其他社會階層的人沒有機會參與海外發財,限制了不同社會階層間的流動性。
但,無論如何,這些金銀使西班牙從16世紀中到1640年成為世界之最強,於1580年征服葡萄牙。在1640年之前,西班牙帝國的版圖包含了墨西哥等中南美洲多數領地、葡萄牙、德國、荷蘭、意大利南部、西西里、以及包括菲律賓在內的部分亞洲國家。但是,就像蒙古統治的元朝一樣,好景不長,1640年葡萄牙首先獨立,西班牙帝國開始衰敗,一直到最後一個獨裁者──佛朗哥將軍在1975年去世之後,才結束長達三個多世紀的專制和連續不斷的戰爭。西班牙是最後一個走出專制的西歐國家。
1215年即通過了《大憲章》(Magna Carta)的英國的經歷則不同,它是由民間自發參與大西洋貿易,而不是王室出資靠「國營」。到十六世紀中葉,英國的冒險家看到葡萄牙與西班牙的海洋貿易成功,也開始蠢蠢欲動。但在當時,民間冒險碰到的第一個問題是:所需要的資本從哪裡來?既然從民間融資,而每次航行又需要大量資金,那麼有什麼辦法可吸引眾多投資者參股呢?一種辦法是把貿易公司的股份分細,讓眾多人可認購。第二個問題是:這種航海貿易的風險太大。根據當時的技術和西葡兩國的經驗,航行一趟中國、印度需兩年以上的時間,等回到歐洲時不僅一些船隻沉沒,而且有時會有一半以上的船員沿途死去(因為病毒、海浪等)。那麼,如果由眾多個人共同參股集資,股東們的責任必須是有限的,也就是,每位股東的責任最多是損失掉所投入的股金,不承擔更多的風險(亦即,即使有船員在途中死去,股東的責任也是有限的)。這種高風險海洋貿易為現代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出現創造了環境,這種融資模式是英國海洋貿易的主要企業組織形式。當時沒想到,「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這一制度創新居然為隨後幾百年的股市發展埋下了種子。通過細化後的股份交易,不僅幫助探險創業者融到大量資本,而且以一種高效率的方式把海洋貿易風險分攤到眾多投資者身上,達到「人均風險小,總體風險大」的經濟效果。
第一個在英國批准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是1555年的「莫斯科公司」(The Muscovy Company),其目的是組建船隊,探索從大西洋往北穿過俄羅斯、然後走向中國與印度的航線。但,到1630年莫斯科公司便消失了。
1584年成立的「弗吉尼亞公司」(The Virginia Company)從七百多名股東手中融到大量資金,其招股書(可能是世界史上第一份招股書)聲稱,公司的目的是開發北美洲,展開橫跨歐洲、亞洲、非洲與北美洲間的貿易。該公司後來確實於1607年到達今天美國的「弗吉尼亞」州,成功地佔領了今天美國的弗吉尼亞州等殖民地,在美國的建設中唱主角。
其他諸如「麻省公司」(The Massachusetts Company)、「非洲公司」等也都在那個期間相應成立,雖然這些早期英國公司在商業上基本都不成功,但它們都創造後來的世界歷史。這也說明,作為大西洋、印度洋貿易「學徒工」的英國在整個16世紀只是處在嘗試階段。
國家持久繁榮靠制度,不靠掠奪
真正成功的是1599年成立的英國「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 )。該公司的創始股東有80人,他們選舉產生了15人的董事會。1601年2月,東印度公司第一次由五隻船組成的貿易船隊駛向印度。該公司後來成為英國跨國貿易、經濟擴張的主力軍,一直運營到1873年才關閉。
這種「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從民間融資,然後由民間經營外貿」的模式不僅保證商人有其獨立經營海洋貿易的空間,也為英國後來的工業革命做好了公司組織形式上的準備(工業規模化創新與生產也是風險大,需要的資本也多),而且還帶來了另一種意外的效果:既然大西洋貿易給這些股份公司帶來利潤,而這些公司的利益又由眾多股東共享,於是,海洋貿易以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服務與製造業務創造了一批非貴族出身的有產階層。這些新的富有商人自然對他們靠冒險掙來的財富很看重,不希望王室通過隨意徵稅或其他方式來剝奪、侵佔他們的私有財產。
由於英國自1215年後就有了一個初步的代議政治制度架構,雖然這些新的富有商人們多數並無貴族背景,但他們可依賴代議制下的議會對國家立法與管治產生影響。新商人階層對議會的影響逐漸轉變為他們與王室間的利益和權力上的衝突。1629年,當時的查理一世國王一氣之下解散議會,由他在無議會的約束下統治英國。隨即,他開始大舉徵稅,導致民間不滿。他的專制好景不長,1642年發生英國大革命。接下來的國王──查理二世又開始復辟,試圖恢復王室的各種專制特權,包括授予各類貿易壟斷權。但他的復辟隨後引發了1688年的光榮革命。革命之後又恢復議會制,並由新的議會從荷蘭請來客籍國王──威廉三世(其妻為英國公主)。這實際上在英國建成了虛君共和制,限制了王權。
兩次革命的結果是英國王權被大大削弱,但議會的權力大大增加,為一系列保護私有產權、保證公民平等貿易及經商機會等的立法創造了條件。兩次革命之後,王室的財政與國家的財政開始分離,政黨不能從事營利事業(不與民爭利),人人都有權從事跨國貿易,確保致富機會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可以創業,可從海洋貿易致富,好處不被國家獨享,貿易的確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英國當時的政治勢力格局,新興的富有商人成為十七世紀進一步制度變革的主力軍。
在王權受到制約的民主法治制度下,1688年後的英國債券市場、股票市場、銀行業、保險業都迅速發展,使之在18世紀很快趕上並超過法國,成為世界最強的帝國。那時,英國的人口才1000萬,只是當時清朝中國3億人口的零頭,但這並沒阻止它主宰世界長達兩個世紀。
我們看到,等英國人開始進入西歐海外擴張隊伍並於1607年抵達北美時,他們能得到的是西班牙人不想要、氣候相對惡劣、沒有金銀儲藏的北美地帶。他們沒有像西班牙人那樣掠奪美洲金銀,但他們反倒持久繁榮,社會穩定。
一些同仁說,雖然是西班牙而不是英國在直接掠奪白銀,但西班牙的白銀最終還是流入西歐市場,有一些進入英國,那麼英國也是因美洲白銀起家的──這種邏輯當然不能成立,只要英國是通過公平貿易讓西班牙把白銀支付過去的,那麼英國還是靠國際貿易崛起的。否則,由此推下去,我們今天的崛起也是起因於西班牙從美洲掠奪來的白銀了。
英國的「民營」跟西班牙的「國營」海外擴張方式所帶來的結果差別還表現在其它方面。比如說,當年西班牙的殖民地國家(比如拉美和菲律賓)今天多數還貧困落後,社會到現在還不穩定,而英國過去的殖民地從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到新加坡和香港,到南非,它們都在世界富國或地區之列,原來印度落後,但印度也因其制度加英語優勢正在快速增長。英國和西班牙的經歷差別說明瞭什麼呢?──當初的美洲白銀如果真是資本,那只能是「負資本」。(二之二)
注釋:
1.參見Geoffrey Poitras,2000年,The Early History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478-1776和Charles Kindleberger, 1993年,A Financial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
「錢」的多寡──制度資本與國家的貨幣能力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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